良师如玉

小时候,不知道啥叫启蒙,只知道她是我的老师。直到大一点,才似有所悟,她就是启蒙老师。

那时候,她年纪轻,二十岁刚出头,长相清秀,娇小玲珑,有小麦色的皮肤,和一头齐耳的短发,内敛一股民国女大学生的气息。她很喜欢笑,弯弯的眉毛下蓄满秋水,眸子好像会说话。

语文课是她的专场。至今记得她要求我们写日记,每天一篇,我们把日记当作文写,每天她都改,都写评语。日记上每一页都是她的涂鸦。

在黑板上她抄下自己的日记,单拎出一句话细致的剖析,这一句好在哪,用了什么手法。的确,她是我见过的,最会教学生的一位老师。

可以说,如果没有她,或许现在的我不会是一名语文老师。

那时候还小,看在眼里,风是好风,花是好花,雪是好雪,月是好月。学校里有座小拱桥,桥下有浅水,很清澈,每逢下雨,芦苇的缝儿里能看见冒泡的小鱼、水蜘蛛。

吃完中午饭,我走过小桥,立在水边晒会儿太阳。她从远处来,从背后喊我一声。我回头看,她采了一捧野花,抽出一枝来。喏,给你!

她也爱哭,我们不听话,她就哭,考得不好,她也哭。从那时候起,我知道了,原来女人是这么爱哭的。

上学后晨读,我坐在窗边,高声背唐诗,“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

忽而有个声音接道:“二月春风似剪刀。”

我一转身,看见她右臂抵住窗沿,手托腮,歪着头,朝我俏皮地笑。阳光笼在她的短发上,出现一圈毛茸茸的光晕,美好而明亮。

一个心理学家说,一个人感知的美好,是跟童年有关的。

在童年,她为我种下一颗美好的种子,伴随成长,开枝散叶,而外来的纷扰,到了这里,注定归于平静。

人在小时候遇到一个好老师,是多么重要啊。不在于教会你多少知识,而在于能让你在开蒙之前,体验到生命存在于这个世界,是多么幸运,多么奇妙。没有什么大道理,只需要把美好的感觉传递给下一代 ——

仅仅一枝野花、一个阳光的早晨、和一个微笑,足够了。

中学有两个男老师,都很有意思。

一个老师教政治,三十岁左右,言谈得体,举止得体。所谓得体,就是叫人听着看着,感觉舒服。

在不起眼的乡下中学,这样的老师少见。之前没见过世面,根本不懂什么是优雅,以为大口吃肉,大口闷酒,粗着嗓子飙国骂,才是真爷们儿。直到看见他,这套水浒式的审美碎了一地。

他实在太爱干净了。下午放学后,他从教师宿舍出来,总是洗过了澡,又换了一身行头。从头到脚没有一点邋遢,即便用放大镜寻找,也不见蛛丝马迹。

他远望素简,近看精致。穿衣服不求奢华,只问质地如何,适合与否。换洗衣服很勤,半个月之内,绝没有重样的。

他也是学校唯一上课用扩音器的老师。讲课戴耳麦,小音响别在腰间。先“喂喂喂”试一下声,问大家能听清么。我们下面哈哈笑,“能能能”。他带我们班的那个学期,政治课在全校排名,直接蹿到第一。

直到今天,他干净利落站在讲台上,给我们娓娓道来的模样,还时常浮现我的脑海。只觉得做人应该如此,“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得承认,有些人存在,就是一种熏陶。

另一个有意思的老师,和他呈鲜明对比。

老师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也教语文,穿搭很随性,比我们这些毛头小子还邋遢。

他长发飘飘,脚下带风,穿一条牛仔裤,很少换。有女同学数过一条牛仔裤,他能穿多少天。最终得出结论,最多穿大半个月。

邋遢归邋遢,但他是特别守规矩的一位老师。

所谓规矩,很简单,一到上课,踩着铃声来到课堂,不早也不晚。待铃声落下,喊一句“上课!”,没有废话,直接开讲。

下课了,铃声又一响,不管讲到哪儿,都会停下,他喊一声“下课!”,抄起教案,抽身而退。

铃声就是信号。只要下课铃一响,立马丢掉粉笔头,黑板上的字哪怕只写了一半。即便讲题没讲完,也会闭上嘴巴,示意下节课继续。有些同学正在起立发言,他不管,索性叫停,直截喊下课。从来不会说,“再耽误两分钟”这样的话。像风一样的来,像风一样的去。

我甚至一度觉得,铃响的那几秒钟,喊完下课后,他扔掉粉笔头,抄起教案,大步流星朝外走的样子,潇洒极了,竟有几分古人的洒脱。

这是我学生时代,唯一的从不拖堂的老师。其他老师把“为你们好”当作理由,或多或少拖过堂。照鲁迅先生的说法,生命是以分钟为单位的。多占用别人一分钟,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分分钟都是有失礼貌的。在一个有失礼貌的环境里,教授的人、学习的人看似礼貌,互相尊重,实则每个人倍感艰辛。

正因为遇见他,我始终相信,身体力行一种原则,哪怕再微末,也比纸上谈兵强一万倍。言传不如身教。一个老师,只要能在学生心里种下一颗有用的种子,就是良师。

哪怕这颗种子真的没什么了不起,只是手上的一枝野花,换洗的一身新衣服,从不拖堂的态度,也许在十年、二十年后,会忘了老师,忘了旧书本,它却默默生长,蔚然成林。

知识可以自学,但有些东西不可自得。因而良师如玉,百里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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