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等学校的扩招,我国的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多,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当今一个普遍现象。而大学毕业生待就业总量的不断扩大,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关系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问题,尤其对于哈尔滨市大学生来说,问题更加严峻。因此本文以哈尔滨市大学生为例,研究失业保险与就业保障问题,试图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提供一定建设性意见。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同时回顾国内外在大学生就业保障工作方面卓有成效的国家、地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最后基于三个方面提出构建和完善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对策和建议,分别是:构建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大学生就业扶持体系和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
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丰富引入以大学生就业为导向的失业保险的研究,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同时提出的对策可供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对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题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失业保险,就业保障
ABSTRACT
With the expansion of universities,the number of college students in Our country is increasing, receiving highereducation has become a common phenomenon. As the total number of graduatescontinues to expand,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graduates is notonly an important issue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but also a major issuerelated to social stability, especially for college students in Harbin, theproblem is more serious. Therefore, this paper takes Harbin university studentsas an example to study the problems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and employmentsecurity, and tries to provide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for promoting theemploy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Mainly through the way ofquestionnaire survey, this paper analyzes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sand reasons in Harbin, at the same time review at home and abroad in the aspectof 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 security work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national, regional, and summarized, based on the three aspects put forward tobuild and perfect the countermeasure and the suggestion of Harbin city collegestudents' employment guarantee, respectively is: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estudents employ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estudents employment support system and improve the college students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The contribution of this paper ismainly to enrich the introduction of employment-oriented unemployment insurancefor college students, enrich the research in related fields, and put forwardcountermeasures for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for reference, to alleviate theemploy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have a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 word: College students,Unemployment insurance,Employment se-curity
目录
一、 绪论... 6
(一) 研究背景... 6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7
1. 研究目的... 7
2. 研究意义... 7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7
1. 国外研究现状... 7
2. 国内研究现状... 8
(四) 研究内容和方法... 9
1. 研究内容... 9
2. 研究方法... 10
二、 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一) 基本概念的界定... 11
1. 大学生的概念界定... 11
2. 就业保障的概念界定... 11
(二) 相关理论基础... 11
1. 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11
2. 马克思主义就业理论... 13
三、 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情况分析... 14
(一)当前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调查... 14
1. 问卷设计... 14
2. 问卷调查过程... 14
3. 调查数据分析... 15
4. 调查结果分析... 16
(二)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问题及成因分析... 18
1. 法律政策方面... 18
2. 就业促进方面... 19
3. 就业社会保障方面... 20
四、 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和启示 22
(一) 国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22
1. 美国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22
2. 英国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23
(二) 国内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24
1. 上海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24
(三) 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的启示 25
1. 构建相关法律法规... 25
2. 积极的就业保障措施... 26
五、 构建和完善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27
(一) 构建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 27
1. 制定大学生就业专项法律... 27
2. 制定就业反歧视法... 27
(二) 构建大学生就业扶持体系... 27
1. 完善实习制度... 27
2.开发公益性岗位... 28
(三) 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 28
1. 监督和管理各责任主体... 28
3.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30
六、 结论... 31
参考文献 32
哈尔滨市大学生失业保险
与就业保障的问题分析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绪论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研究背景
随着高等学校的扩招,我国的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多,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当今一个普遍现象。而大学毕业生待就业总量的不断扩大,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关系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问题,尤其对于哈尔滨市大学生来说,问题更加严峻。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就是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促进再就业。在哈尔滨市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以及市场导向、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下,大学生就业的出现难以避免,这种现象是大学生供给和需求在具有一定特征的劳动力市场上相互作用的结果。就业的大学生群体不但影响了我国的就业率以及公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而且容易造成向社会传达出教育信号逐渐弱化的负面作用,对自身和社会都产生长远的消极效应。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现象,应届毕业生失业现象较为严重。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尚不健全,没有将就业大学生纳入其保险覆盖范围。大学生作为未来劳动力市场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其刚毕业、就业不稳定的时期,失业现象易对其未来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将哈尔滨市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畴不仅可以救济失业大学生,促进其再就业,也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途径。而哈尔滨市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方面直接导致就业哈尔滨市大学生群体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还会影响人们对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就业大学生群体的制度性保障,这种缺失放弃了对哈尔滨市大学生利益的维护, 也质疑了社会保险的普遍性、公平性的完整。因此,本文将对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与大学生就业保障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存在问题及原因,并通过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和启示,得到构建和完善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研究目的和意义
[if !supportLists]1. [endif]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哈尔滨市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其特点是就业导向,在一定时期内,既能保障哈尔滨市就业大学生的基本生存,又可以尽快地促进大学生实现就业。因为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基本生活,引导就业人员就业的功能不强,所以除了大学生就业保险本身之外,还需要健全其他的就业促进手段,如在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完善就业服务的基础建设等,全面地为哈尔滨市大学生开拓就业渠道,增加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机会。
[if !supportLists]2. [endif]研究意义
就业保障是社会生活的焦点问题,长期以来也一直是学术界热议的课题,大学生作为一类特殊的就业群体,其顺利择业对于家庭前期投资的回收、经济的持续,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相关研究仍不充分且学者间的观点并不统一。因此,结合失业保险研究大学生的就业保障问题,可以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另一方面,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雏形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自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后,我国建立起系统化的保险制度,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在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减轻社会及个人的压力上起到积极作用。然而,面临失业大学生日益增多的现状,我国的失业保险体系还尚未囊括这一重点人群。本文聚焦哈尔滨市大学生失业保险与大学生就业保障,对就业难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得到的对策和建议对促进大学生就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国内外研究现状
[if !supportLists]1. [endif]国外研究现状
[if !supportLists](1) [endif]失业保险的有关理论
Phelps E S(1970)是“职业搜寻理论”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水平应保持在适当范围内,但要限制发放的时间,一旦发放时间较长,将助长失业者懒惰习性,对政府提供的失业保障金有较强依赖,主观上不愿意主动寻找工作,从而延长失业时间。Hamemesh(1982)指出,失业保险制度参与效应可有效激发劳动者工作热情,对于那些没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的劳动者,他们中很大一部分希望能够通过工作获得保险资格,这样不仅可以获得薪酬,而且在失业的时候还能够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失业救济。Dalit Continia和Matteo G.Richiardia(2012)围绕个人获得失业救济的耻辱感对个人寻找工作的影响展开研究,发现认为失业金救济是非常耻辱的人群,相应就业机会也很少,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
(2)失业保险对就业的影响
一部分学者关注失业保险金对就业的影响,Meryer(1990)对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发现失业保险金越高,失业人员寻找新工作的时间就越长;失业保险金限制条件越松,失业率就越高。另一部分学者聚焦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与失业率之间的联系。Davidson(1997)和 Woodbury(1997)研究发现,如果时间期限越长,将造成更高的失业率,如果基金数额无限增加,随着支付期的不断延长,失业率将达到理论最低值。有学者提到失业保险对就业的负面影响。David R.Howell 和 Bert M.Azizoglu(2011)研究分析了个别国家失业保险支付时间延长方面的政策,以 2008-2009 年新增的失业福利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失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失业率。但也有学者强调在不同条件下失业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David Card(2000)通过研究指出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失业保险金供给的时间,那么劳动力将感受到生活的压力,更加积极主动的提升自我,实现再就业。William
Beranek,David
R.Kamerschen(2010)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证明如果目前领取失业救济的失业工人获得更多的福利,那么平均失业期和失业水平都将增加。慷慨的救济金促使人们寻找更好的工作,从而延长找工作的时间,最终产生正的社会效益。
2. 国内研究现状
(1)失业保险的有关理论
郭庆松、马道双(1998)总结西方主流的失业理论,主要囊括凯恩斯以前的传统失业理论、凯恩斯学派的失业理论、货币学派的失业理论和发展经济学派的失业理论。刘兰(2004)聚焦新凯恩斯学派的粘性工资理论,以及职业搜寻与匹配理论,并认为该理论对解决当下的失业问题意义重大。杜选、高和荣(2015)概述当前较为典型的五种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有:日本雇用保险模式、瑞典斯堪的纳维亚保险模式、德国俾斯麦保险模式、英国贝弗里奇保险模式以及智利双账户保险模式。
(2)失业保险的影响
一部分学者认为,失业保险有助于保障基本生活。吕学静(2009)经过研究发现,在失业保险基金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提高失业保险金金额。另一部分学者关注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方面的功能。吕学静(2010)在系统性研究后指出,对企业进行工资性补贴与培训补贴的发放,是预防失业的重要手段。何炅、郭士征(2010)则提到时下失业保险制度的缺点并非促进就业或保障生活的不足,而是预防失业的乏力,需增加关注。有关部门应转变思维,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对失业的预防,做到日常重点关注。还有一部分学者则聚焦于失业保险对就业的促进效应。赵俊康(2010)提到,失业保险制度理论上具有预防失业、帮助再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但这些作用都需要科学合理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体系作为前提。目前我国的失业基金聚焦于保障,对预防失业与促进再就业有所忽视。唐克(2011)也指出,为纾解就业压力,需充分释放失业保险对再就业的促进作用。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研究内容和方法
[if !supportLists]1. [endif]研究内容
高等院校扩招,大学入学人数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每年高校都向就业市场提供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年年毕业季都堪称史上最难求职季。大学生就业难,不仅是个人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的省会,亦是省内的教育中心,学生求职问题更为严峻。因此,本文研究以就业为导向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同时探讨其他就业保障手段,试图为增加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机会,提高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质量提供一点思考。
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概述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综述,介绍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第二部分对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有关概念进行界定,同时梳理研究基于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详细地对哈尔滨市大学生当前存在的就业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就业保障不足是重要原因。第四部分回顾国内外典型地区大学生就业保障工作突出的经验和启示。第五部分基于本文的研究,对构建和完善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提出针对性对策与建议。最后,在第六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
[if !supportLists]2. [endif]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通过知网和读秀等数据软件收集关于就业方面的期刊、博硕士论文、图书等文献资料并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收集外文资料,通过翻译软件获取所需要的有效信息,利用学校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借阅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等相关书籍进行理论研究和概念界定,整体上把握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建设的逻辑思路,便于更好地解决研究问题,并形成最终的研究结论。
(2)比较分析法
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的先进经验,对比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由此来提出可行性的政策和建议。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基本概念的界定
[if !supportLists]1. [endif]大学生的概念界定
大学生一般被认为是具备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具体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博)。即在大学注册入学和接受教育的群体统称,包括全日制和在职业余学习两类,通常为在校生,不含自考生。本文所研究的大学生主要指大学生中的应届毕业生一类,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即在学习年限最后一年的大学生。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就业保障的概念界定
就业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该保障的实施主要依靠失业保险来保障。就业保险,又称就业促进,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具有强制性特征。也可以说失业保险属于一种转移支付的形式。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稳定社会治安的一种有效方式。失业人员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相关理论基础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最优失业保险理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失业保险金水平、失业保险享受期和失业保险金给付方式。
(1)失业保险金最优水平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西方国家使用失业保险替代率,即失业保险金与失业前的工资收人比率来计算个人在失业时期获得的保险金。失业保险替代率一般设定在在50%-80%之间。
(2)最优的失业保险享受期限
根据一般均衡搜索模型,尽管劳动者承受风险的能力各有不同,但是绝大多数都是风险回避的。对于风险回避的劳动者,较长的失业保险享受期限尽管会降低失业者搜寻工作的努力程度,但是当所有的失业者都放松搜寻努力程度的时候,单个失业者获得工作机会的概率就会增加。此时,再就业机会和搜寻努力程度不再相关。较长的失业保险期限对失业率的影响非常小,因此最优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应当是无限期的。
(3)最优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
各国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已由相关法规确定,往往不会轻易发生变化。因此,经济学家们将降低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的研究重点放在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上。
等额给付方式和递减给付方式。许多经济学家都反对现实中实行的失业保险金等额给付的方式,赞成递减的给付方式,他们认为递减的方式能很好地降低失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但是,如果能解决政府与失业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等额定期给付能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平衡消费的作用。
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在所有失业保险给付方式中,最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的是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金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判。比如,认为一次性给付的方式至少有三个缺点。一是随着失业时间的延长,失业者持有的失业保险金的数量会越来越少,一次性给付方式平滑消费的效应不显著。二是这种方式会产生更多的失业。为了寻找新工作并且又能获得一笔数额不菲的失业保险金,劳动者可能在工作过程中故意出现工作失误及差错,以寻求被解雇的机会。三是这种方式会鼓励企业在经济状况较好的时期,不加考虑地大量雇用劳动者在市场需求疲软的时期,采取暂时性的解雇策略,将相对多余的劳动者推向社会以减轻自身的负担,并帮助劳动者获得一笔失业保险金。
递增的给付方式。其余给付方式大都忽视储蓄和借款对应付失业的影响。储蓄和借款能够使失业者的消费水平不会随着失业保险金的减少而下降。因此,失业保险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失业者能够尽快就业。在失业初期,失业者有足够的储蓄和财富积累,较低的失业保险金能够激发失业者积极外出寻找就业机会。随着失业时间的延长,失业者的财富逐渐被耗尽,消费水平和福利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应该获得较高的失业保险金。
不断变化的给付方式对于失业保险金单调递减或者递增的结论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除了会产生减少失业者搜寻努力程度的道德风险外,还会对就业者的劳动供给行为产生影响。就业者可能会通过操控工作表现,造成表面上的“非自愿失业”来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目的。为了鼓励失业者尽快找到工作以及防止就业者故意失业的行为,最优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应该是,失业初始阶段,出于防止就业者偷懒和逃避工作等原因造成失业,失业保险金应当较低,并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之后,失业保险金水平将会上升,以弥补失业时间持续延长,给真正的失业者造成的福利损失,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平滑消费的作用在规定期限的最后阶段,失业保险金水平应当再次缓慢下降,激发失业者积极努力地去寻找工作。
[if !supportLists]2. [endif]马克思主义就业理论
马克思的就业理论主要是基于他对劳动力商品理论和相对过剩人口理论的阐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分析资本积累、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影响,以及分析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对劳动力需求变化的影响,深刻地阐述了资本主义相对过剩人口产生的原因、形成和作用,进而论述了资本主义就业的基本特征及存在的制度基础。
马克思认为,工人相对过剩的可能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不是因为社会劳动的生产力降低了,而是因为社会劳动的生产力提高了。就是说,不是由于劳动和生活资料生产这种生活资料的资料之间的绝对的不平衡,而是由于对劳动的资本主义剥削所引起的不平衡,即资本的不断增加和它对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的相对减少之间的不平衡。马克思就业理论的基本观点,即是指相对过剩人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相对过剩人口具有周期性和结构性特征。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周期性危机,使就业人数的变化同过剩人口的剧烈波动结合在一起。马克思所阐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周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生产的相对过剩与人口的相对过剩同时并存,因此,马克思把产生这种周期性危机的原因归结为是由于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及其由此决定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之缘故。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以及由于分工的出现、大规模机器(代表着先进的技术)的运用,使得一些劳动力被解雇,这属于结构性失业。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情况分析
(一)当前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调查
为研究区域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本文针对哈尔滨市大学生群体发放线上和线下的调查问卷,尝试使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解,从而对地区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问卷设计
本次问卷主要针对哈尔滨市应届(包含两年择业期)的本硕生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对该区域大学生的就业影响因素进行大致了解。通过哈尔滨市人才信息网了解整体大学生就业状况,确定好样本,再通过随机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收集到的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和数据分析。问卷设计主要涵盖三大维度,总共有18道题,分别涉及法律政策、就业促进、就业保障等方面,各模块设计题目个数分别为6道,然后对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合理利用数据处理软件进行统计和研究分析。
本问卷调查选取哈尔滨市8所高校作为目标样本,主要归因于两点:一方面,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具有高等院校和科研资源的聚集效应。此外,哈尔滨省汇集双一流高校和原国家级“211工程”重点大学和“985工程”优势创新平台资源,是一座拥有众多大学城的城市,备受劳动力市场的青睐;另一方面,哈尔滨市这8所大学都比较重视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建设,并取得一定成绩,对完善我国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选取哈尔滨市这8所大学作为发放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代表性。
[if !supportLists]2. [endif]问卷调查过程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选取哈尔滨市8所高校的大学生作为问卷的发放对象,问卷采用不记名随机发放的方式,然后再做统一的收回,来确保样本采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8所西安高校依据学校等级划分为重点大学、一本院校、普通院校,分别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问卷发放历经1个多月,共发放8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722份,回收率为90.25%。
[if !supportLists]3. [endif]调查数据分析
[if !supportLists](1) [endif]学生基本情况
根据回收问卷的数据发现:第一,男女性别大体处于均衡状态。数据显示:受访对象中男性共有384人,比率为53.19%,女性共有338人,比率为46.81%,具体来看,男性略多余女性;第二,从学校等级、学历和专业来看,选取学校批次按比例进行随机筛选,其中本科有626人,比率为86.70%,研究生有96人,比率为13.30%,理科类共有404人,比率为55.96%,文科类共有318人,比率为44.04%。综上所述,样本采集在保持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的状态下,同时也涉及了不同批次的院校,学历整体以本科为主,专业方面更倾向于理科。
[if !supportLists](2) [endif]法律政策
通过分析问卷数据,高校毕业生认为大学生就业法律政策方面的影响因素所占比例巨大,特别是前三项影响因素比例均过半,其中认为缺乏专项就业保护法律的人数为588人,占有率为81.44%,政策执行和宣传力度小的人数为542人,占有率为75.07%,政策覆盖面狭窄的人数为594人,占有率为82.27%;此外,大学生认为缺乏就业服务相关行政规范和政策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人数分别为407人和392人,其占有率分别为56.37%和54.29%。通过数据整理可知高校毕业生对国家目前已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满意度不是很高,具体表现如下:认为效果显著的人数为129人,占有比为17.87%,持有效果一般态度的人数为205人,占有比为28.39%,持作用比较微小的人数为388人,占有比为53.74%。总之,大学生就业法律政策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具有很大的思考意义,整体大学生对其认可度不是很高,这也为构建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提供研究背景。
[if !supportLists](3) [endif]就业促进
问卷数据显示,高校毕业生认为就业总量压力大是影响就业难的首要要素,其人数高达608人,占有率为84.21%,其中产业结构性矛盾和就业指导机制不健全处于次级影响因素,其人数分别为388人和518人,占有率分别为53.74%和71.75%,认为经济放缓因素影响就业的人数为384人,占有率为53.19%。
根据调查数据可知:高校缺乏提供就业指导和校企实习机会。高校毕业生认为所在学校没有提供就业指导的人数高达577人,占有率为79.92%,缺乏校企实习机会的人数为601人,占有率为83.24%。同时,高校提供的就业服务内容大多集中在三个方面分别为:传达就业政策和信息、设置就业服务机构、搭建校企信息网络平台,其人数分别为458人、406人、83人,其占有比分别为63.43%、56.23%、11.50%。此外,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开展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这三个方面高校投入的比例比较小,其占有率分别为25.23%、20.6%和8.6%。并且高校毕业生对完善学校就业指导体系建设也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具体有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完善就业指导队伍、注重就业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搭建“高校、企业、政府”三位一体的就业实习平台、加强网络就业资源共享等举措。
[if !supportLists](4) [endif]就业保障
对回收的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持平衡状态,这也从侧面体现了社会保障方面的缺失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值得研究。其中专项保障基金缺乏、失业补助金过低、失业登记制度覆盖面窄、失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国家救济微薄等六项的人数分别为548人、564人、552人、601人、561人,其占有率分别为80.89%、78.12%、76.45%、83.24%、77.70%。同时,大学生对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目前所做的举措还持迟疑态度,认为效果显著的人数仅为101人,占有率为13.99%,而认为效果一般和效果微小的人数高达621人,占有率为86.01%。
[if !supportLists]4. [endif]调查结果分析
本问卷对象主要选取哈尔滨市 8所在校大学生展开调查,其中8 所高校严格按照本校男女比例总体数据来把握各高校问卷发放男女受访者比例,从而确保问卷的可信度。通过数据可知: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男生略多于女生;按专业发布情况来看,理科专业多于文科专业,本科多于硕士。这也从侧面为服务型政府探究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存在问题和原因提供了以就业结构不合理、专业设置与市场信息不匹配、重点解决本科就业为切入点的思考路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现状的调查结果主要从以下三个维度分析:
[if !supportLists](1) [endif]法律政策维度
我国大学生对国家已出台的相关就业法律政策整体满意度不高,甚至存在质疑和抵触心理。大学生认为就业政策制定目的虽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但在政策贯彻和执行过程中时常出现脱离目标,功能错位等现象,主要归因于政策执行和宣传力度小、地方保护主义、缺乏监督管理机制、政策滞后性等因素。此外,在问卷发放前期过程中,也浏览了样本中具有代表性5所高校的就业公众号,整理并了解该高校就业指导体系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大多高校均有就业信息政策传输平台,但负责人却说“即使就业法律政策再完善,高校毕竟能力有限,而大学生只关注于待遇好的企业,而无暇顾及就业政策,更甚者认为就业法律政策资格限制性强且申请程序繁琐,致使大学生只能望而却步。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政府构建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应从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受益者等角度进行反思,从而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就业促进维度
一方面,从政府角度来看我国就业人数基数大,2022年预计会创历史新高。随着经济发展处于攻坚期,产业结构性和区域结构性矛盾突出,致使就业人数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相匹配,使就业问题越演越烈;另一方面,从高校角度来看高校就业指导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缺乏提供实习机会和基地、就业指导机构设置和内容形式单一、大数据技术利用率低、就业指导队伍落后等。此外,在整理数据过程中,高校毕业生也对完善大,学生就业促进体系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主要集中在改善高校就业指导体系方面,如:加强高校、企业、政府三方联合机制、建立信息网络化平台、转变服务型政府职能、引进国内外优秀就业指导队伍,这也体现了高校就业指导体系的建立直接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履行。因此,在完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时既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也要发掘高校就业指导体系的潜力。
[if !supportLists](3) [endif]就业保障维度
社会保障对于维护大学生失业具有关键性作用。目前我国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专项保障基金缺乏、失业补助金额过低、失业登记制度覆盖面窄、失业保险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了确保统计结果的有效性,在设计问卷调查过程中,特别走访了这8所高校毕业的往届生,询问其所在单位对应届实习生和往届毕业生是否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调查结果可知:往届毕业生的社保大多与企业利润相挂钩,企业效益好,社保一般比较到位。此外,多数毕业生由于失业补助金额低且申请程序复杂,而不愿意去登记个人失业信息,易导致政府接受到的信息不属实,从而影响政府合理分配失业预算的效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启示政府应积极做好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让大学生享受到社保的红利。
(二)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问题及成因分析
1. 法律政策方面
(1)政府衔接能力差未形成统一体系
目前我国中央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针对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虽制定了比较多的政策和规定,但这些部门由于缺乏统一领导、监管机制不健全、部门间协调能力差,缺失专业就业工作小组等因素,造成政策间缺乏有效衔接和存在冲突和矛盾。甚至未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宏观调控体系,致使政策执行力度不到位和政策功能错位,严重影响政策的权威性和贯彻性。此外,相关部门存在相互推诿、各司其职,走行政职能特殊化,使政策在执行和落实过程脱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大大折扣政府的形象。
(2)就业保障功能并未发挥出来
一方面政策功能错位,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初始目的是受益大学生,事实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因素,使高校毕业生缺乏政府信息沟通机制,未能如实表达就业诉求,更无法提供合理建议,因此,高校毕业生存在误解政府出台的政策,甚至产生消极心理抵触政策为自身服务。另外,由于政策招募人数与庞大的待业人群不对应以及政策招募条件与待业群体实际资格不相符等因素,导致政策覆盖面不宽,如选调生、公务员、三支一扶等政策中招募的条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就大大限制了高校毕业生的选择;另一方面政策执行效果并不明显。政府仅停留在政策传达阶段并没有制定详细的就业政策宣传计划,总体上呈现出宣传内容过宽、宣传范围小、宣传周期短、宣传力度不足等现象,致使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停留在有所耳闻的状态。衡量政策执行效果的指标单一。单凭高就业率政府来深化服务型理念,无疑是一种不明之举,而高校凭借高就业率获得社会认可和财政支持,从而导致政策实施过程中倚偏于岗位设立和高校造假就业率等现象,单一的衡量指标最终会成为建成长效机制的绊脚石。
2. 就业促进方面
(1)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总体来看,结构性矛盾一直是制约我国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阻力。一是就业地域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多年来,哈尔滨市的大学生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城市就业,这些城市人才缺口总量减少,而边远中小城市、乡镇以及中小企业受制于福利待遇、交通、教育、医疗等不利因素的制约,难以吸引到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二是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与社会需求存在着结构性矛盾。许多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期望值相对较高,过分考虑就业的工作地域、经济待遇、生活环境、岗位性质等因素,导致择业的多样性和自主性受到限制。三是随着高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部分高校在师资力量更新、教学硬件投入、学生实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下滑,造成学生职业能力素养与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相脱节,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岗位的要求,形成毕业生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错位的结构性矛盾。
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就业的拉动效应,也是影响就业因素的条件之一。一方面,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全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致使大量民企倒闭或收缩规模,岗位需求能力减弱,造成大批失业者。另一方面,我国仍处于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回暖期,对外贸易对拉动经济发展力量很微弱。同时,经济发展处于换挡期,对劳动力需求总体呈下滑趋势,无法发挥经济增长拉动就业需求的功效,再次加重了整个就业市场的压力。
(2)高校就业指导体系单一
哈尔滨市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人员、院(系)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等组成,他们之中系统地经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知识专门训练的人员相对匮乏,并且普遍缺乏企业职业指导的实战经验,“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职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服务领域窄,服务形式单调,服务程度浅等,导致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时针对性弱化。另外,因缺乏社会专家学者、企业人士的加入,就业指导教师对职业、行业发展情况的了解多来自间接渠道,而不是源于个人体验的直接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就业指导的实效性。
3. 就业社会保障方面
(1)失业保险制度不到位
一方面,失业保险政策的制定忽视毕业生自身需求。从目前制定的政策来看,基本为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其他部门的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文件,其他部门有时也对文件做出相应补充,而对于其中涉及的失业救助政策的来源是什么,是根据什么来制定政策都没有明确说明,更进一步说,这些文件都是从宏观上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失业救助提供指导意见,涉及到一般是宽泛的政策,是书面文件形式呈现的政策,对于具体怎么做,应该做到什么程度,都没有说明。这些国家层次的政策,是否经过实地的调研,是否有实践经验来支撑,是否是汇集了失业的大学生的意见,是否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从中真正得到实惠还是无从讨论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的发展,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政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若只是一味的站在政策的角度,不去深入实践了解失业毕业生的自身需求,就容易造成政策的空洞,无法发挥政策真正的效用的问题。
另一方面,领取失业救助的条件苛刻,无法满足异地求职需要。受到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更倾向于选择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经济发达地区自然也就成为更多精英聚居的地方,就业机会多,竞争也会异常激烈,这必然会导致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无法就业,处于失业的状态。根据国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的规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城市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由求职地部门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临时救助,这就规定了只对生源地学生进行救助,在当地无法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是无法获得失业救助的。
并且,失业登记制度并非为所有失业登记毕业生提供失业救济金。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只要是非自愿失业、失业前工作过或投保过一定时日、有求职的愿望并在相关政府部门做过失业登记,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这一特殊的群体,由于没有工作经历,并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应该是只要属于非自愿的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愿望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失业救济金。但是高校毕业生失业救济政策规定只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或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毕业生实施救济,政策覆盖范围有限,这容易损害社会保险的公平原则,影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积极性。
[if !supportLists](1) [endif]失业保险基金缺乏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目前仍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存在条块分割,多方管理的混乱局面。从失业保险来看,由于岗位设置的差异性致使社会保障标准不统一,无法进行高效的管理,最终滋生资金浪费现象。另外,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来源单一,资金短缺很容易造成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心理。很多大学生缺乏长远的预测能力,只顾解决眼前生活状况而忽视了未来未知风险的投资买单;最后,受限于宣传力度不足、形式主义盛行、立法制度不健全等因素,我国仍需继续探索和研究大学生失业保险机制,切实做好为大学生服务的理念。大学生“新失业群体”很难被纳入失业保险的救济范围,更不用说享受失业保险权利。何况我国失业保险还面临着“隐性就业”、难识别、失业保险对象错位等现象,这些也是制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规范性的难题。
(3)申请程序繁琐
将失业大学生纳入“低保”大军中,不仅凸显了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也是对高校培养社会栋梁人才的职能产生质疑。我国相关通知明确规定,应届毕业生自毕业2个月后未就业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相关部门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失业补助金,也要提供专业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如: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尽管国家从政策上给予大学生资金支持,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大学生碍于面子,最终申请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却少之又少。一方面鉴于低保金额过低,无法满足大学生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使申请程序繁琐复杂。诚然,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既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更要发挥政府力量去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诉求。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和启示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国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if !supportLists]1. [endif]美国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if !supportLists](1) [endif]法律制定
美国就业援助法律大致包括充分就业、职业教育培训、失业保险、公共救助等主要内容。为实现充分就业,美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健全,《民权法案》、《同酬法》、《残疾人法》、《就业年龄歧视法》等法律规定有效处理了大量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年龄以及国籍歧视的问题。《家庭及医疗休假法》则保障了职工享有无薪休假来照顾自己新生儿、患病配偶、子女、父母的权利,雇主不能干预职工的这种无薪休假的权利,更不能歧视或解雇职工。?为保障平等就业权,美国根据《文官制度改革法案规定》制定了就业监督机制,旨在监督联邦政府在人事方面的行为。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就业保障
美国早期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消极被动性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美国的一些经济学者和政府官员开始意识到失业保险制度只被动的进行救济是万万不行的,失业保险应当具备主动预防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为了适应产业结构以及就业结构的变化,美国失业保险经过几十年曲折发展,已形成注重就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促进人口流动、提供就业服务等的综合援助体系,其更能适应经济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积极应对就业问题。
美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在各州之间有一定的差别且不覆盖所有劳动者,但覆盖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社会状况进行灵活调整。职工申请失业保险的总原则为:其必须是因非个人过错导致的失业,并且具备工作意愿,能够积极地寻找工作和无正当理由时不拒绝合适的工作。常规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较短,一般为20-30周,但会根据特定状况如失业季有所调整,额外增加13-20周。在全球经济危机状况下美国还有相应的紧急失业保险,会额外延长14-53周的给付期限。
[if !supportLists](3) [endif]就业服务体系
美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种类多,服务的对象范围广,资源完善且内容丰富。现如今,美国己经建立了强大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采取一站式服务和跟踪式服务的方式,为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再就业服务。
大学毕业生、老龄失业者、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选择,内容包括职业资源、职业介绍、职业测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申请失业保险等。雇主也可以通过公共就业网络获得求职者信息,若雇主在公共就业网发布空岗信息,会获得免费匹配合适人才的服务。
[if !supportLists](4) [endif]大学生特定就业援助
美国对大学生的就业服务主要通过高校来实行,政府只是政策制定者以及就业信息的提供者,高校才是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的主要承担者。对大学生的整个就业援助服务体系都是以高校为中心进行的综合服务体系,联邦政府为此保驾护航,中介机构在旁辅助,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机会。
[if !supportLists]2. [endif]英国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if !supportLists](1) [endif]法律制定
世界上第一部就业服务立法——《职业介绍所法》于1909年由英国国会制定,该法律规定在英国全国设置劳工交换所以帮助失业人员就业。自该法律制定以来,英国的就业援助立法就走在世界先进的行列。20世纪70年代之后英国就种族、残疾、性取向、宗教和信仰、年龄等制定了单行法律、规则等,形成一个严密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就业保障
失业救济和裁员补贴是英国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共生元素,是英国最开始应对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裁员补贴是对失业损失的一次性补偿支付,享受的资格随就业的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也随个人情况有所不同,通常由雇主补足以超过最低水平。失业救济的领取资格较为严格,受助者必须是因非自身原因而失业,并积极寻找工作且满足缴纳金条件。作为一种短期补贴,失业救济最多支付52周,在此之后,申请者必须依赖于收入援助计划。
[if !supportLists](3) [endif]就业服务体系
英国为提升有劳动能力受助者的就业率,建有专门为受助者进行职业介绍与就业指导的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网络,其承担公布岗位空缺信息,为求职者设计个人发展计划,提供培训等任务。
[if !supportLists](4) [endif]大学生特定就业援助
英国是以高校为中心,建立起与企业、专业机构的互联互通,从而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援助。受到欧洲其他国家“企业家精神”政策的影响,英国高校亦非常注重对大学生创业精神的培养,通过个性发展、技能开发、实践性学习、工作经验学习、工作指导的模式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创新教育。这种层级式的创业创新教育贯穿在了英国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充分发挥了高校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的功能。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国内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上海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if !supportLists](1) [endif]政策制定
上海市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并启动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行动计划”,出台出一系列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出“6+6”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即6条新政和6条完善政策。所谓6条新政是指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6条完善政策是指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扩大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扩大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提高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
[if !supportLists](2) [endif]大学生就业保障
在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方面。上海市调整了失业保险体系中相关标准,如失业金发放标准、就业扶持补贴标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并实施社会救助长效联动机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if !supportLists](3) [endif]大学生就业服务
上海市在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内容丰富,主要包括:招聘信息、实习信息、就业指导网络讲坛、职前教育网络学堂、模拟求职大赛等;建立网络便捷通道,增设制作就业简历、就业推荐表、职位查询等网页,引导大学生高效就业。另外,高校还创建了《生涯报》和定期举办“学生生涯发展联盟”,开展职业技能讲座等活动,是大学生能够明确职业定位,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if !supportLists]2. [endif]北京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
北京市对大学生的就业保障主要体现在提供全方面、多层次、有针对的就业服务。北京设立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其职责是:落实就业方针政策,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规范大学生就业行为;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基石提供全程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与咨询;积极规范校园就业市场,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及时更新毕业人数和用人需求量,引进专家、高级人力资源师研究就业方式方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以确保毕业生顺利找到工作。
北京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市、校两级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公布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单位名录,及时更新创业项目信息,分季度公布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依据不同市场主体特征,善于总结劳动力供需缺口,分析人才市场需求,探讨就业热议话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另外,北京市还开设了在线答疑网站,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对就业政策、就业培训、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所产生的择业疑惑而设立。同时,北京市为非北京籍毕业生还专门研发了《引进人才专项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该政策不仅简化手续办理流程,也提升了服务型政府执行力。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国内外大学生就业保障经验的启示
[if !supportLists]1. [endif]构建相关法律法规
概览美国、英国的就业相关立法,诸多法律都与反对就业歧视相关,且基本涵盖了反对以任何形式进行就业歧视的法律。发达国家反就业歧视立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经过逐步完善而形成了一套严密的体系。为反对就业歧视制定各种基本法以及专项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弱势群体实现公平就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除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外,英美两国均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建设,而且立法内容严谨,法律可操作性强,极好地体现了政府在就业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最高立法机关立法为主,政府制定相应法规为辅的法律体系,也体现了发达国家就业保障立法的最高层次性。从英美两国就业保障立法的内容上来看,单项立法是发达国家就业保障立法的主流,均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充分强调公平就业、能力型保障就业以及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等在就业保障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if !supportLists]2. [endif]积极的就业保障措施
通过美国、英国的经验来看,各国采取的针对弱势群体救助改革的共同趋势便是改变工作福利制这种单一的只维持基本生活的救助方案,建立起依靠工作提高劳动者生活状况的援助体系。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就业援助制度,都注重对受助者能力的培养与发掘。这就使得受助者意识到要努力的寻找工作实现就业,否则他们所获得的救助金额会被扣减,更严重的情况是失去救助的资格。政府则通过培训增加受助者的技术技能,设置最低工资标准及各类税收抵免等形式来提高受助者的就业意愿。将必须积极寻找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就业等限制条件加入到享有救助资格的条件中来,避免使受助者产生对救助制度依赖的心理,使其通过自身的能力走出贫困陷阱,如英国的求职者津贴制度,对受助者的要求清晰的写进了求职者法中,领取津贴的受助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工作的能力,具备想要工作的意愿并与就业机构签订协议去积极地寻找工作。由此可见,以工作换取福利将是就业援助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
其次,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的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实现求职者与空缺岗位的快速匹配,有效地降低失业率。美国、英国不仅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支持,也将社会就业机构、政府就业机构、企业等衔接起来形成综合的就业援助服务体系,为寻找工作的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并进行就业安置,帮助了失业者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的同时,也保障了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运行。
[if !supportLists]3. [endif]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导向作用
英国由失业救济、失业保险向求职者津贴的转变,不仅涵盖了失业保险,还整合了其他各类就业相关津贴,从名头的转变以及覆盖范围的扩展都体现了积极援助政策的趋势。而且在美国和英国,申请者想要获得失业保险就必须接受工作条件,积极地寻找工作。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构建和完善哈尔滨市大学生就业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构建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
[if !supportLists]1. [endif]制定大学生就业专项法律
法律因其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而受到人们的敬畏,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最大的规矩,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强制我们去遵守规则,维持秩序。对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失业救助政策来说,仅仅停留在“通知”“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缺乏了强制性,会影响人们对救助政策的态度,进而会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要将失业救助的政策的层次加以提高,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这样才会加强相关部门的重视,才会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救助方面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在现阶段,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层次较低的情况,国家理应将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制定和出台有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方面的法律,用法律来约束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行为,从而未规范失业救助政策的实施,这既充分体现着国家对于高校毕业生失业的重视,也会增强高校毕业生的信心。
[if !supportLists]2. [endif]制定就业反歧视法
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平等就业权,需要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对禁止就业歧视做出更细致的规定。如对就业歧视的范围、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因为性别、年龄、外貌、民族、出生、生育状况等原因拒绝雇佣应聘者,或解雇雇员,或在工资、待遇、条件等方面差别对待。并设立专门处理就业歧视行为的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反歧视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反歧视法律宣传,反歧视案件的调查、调解,对用人单位进行反歧视监督等。为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反就业歧视法》还应明确举证责任和违法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为权益被侵害的劳动者进行反歧视诉讼提供有力保障。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构建大学生就业扶持体系
[if !supportLists]1. [endif]完善实习制度
就业见习提升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增长了毕业生的社会体验,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搭起了过渡的平台。就业见习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关系,现在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为保证就业见习制度的良性、健康发展,必须制定必要的政策对就业见习期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确定。因为见习期间的特殊性,政府和见习单位都会为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就需要对各自提供的比例进行规定,这样可以促使双方按照规定落实,在落实不到位追究责任时,也是有据可依的,对于见习期限、生活补助标准、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录用时是否按工龄计算等问题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2.开发公益性岗位
从目前公益性岗位的发展状况来看,公益性岗位一般是作为缓解大学生就业的手段,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职业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并不一定作为其长期就业的职业选择。因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后续发展受阻、公益性岗位就业结束后衔接政策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下,毕业生在公益性基层岗位就业过渡完成后,大部分的毕业生是选择离开基层岗位的,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进行就业,这无论对于公益性岗位的提供单位还是对于毕业生来说都是一种损失。由于基层地区引进的高知识人才外流,必然会影响当地各项事务的开展,毕业生重新择业也会浪费时间和精力,职业中断,重新选择,职业重新起步,职业发展必然受阻。所以,有必要为到基层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做出规划,完善公益性岗位就业结束后的衔接政策。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来说,都希望将来可以在自己的事业上有所发展,实现自己的抱负,为此,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时,各地区要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更要为毕业生职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规划,提供具有发展前景的就业岗位,当然毕业生也要对自己的职业有明确定位,在确定了职业发展的方向,也就更能安心工作,按照预先设计的职业轨道向前发展。同时,引进毕业生的基层单位制定毕业生就业结束后衔接政策,如可提供较高的薪资待遇、较好的晋升机会、提供毕业生转正的岗位、为毕业生解决户口问题等,以吸引毕业生留在基层就业。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
[if !supportLists]1. [endif]监督和管理各责任主体
一项政策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不仅取决于政策本身,还与其配套的政策密切相关。一个部门履行职责如何,不只与本部门有关,还决定于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情况。政策不是孤立于其他配套政策独自发挥作用,部门不是孤立于其他部门独自运行。同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的制定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也是多个部门互相协作的结果。因此,在制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时,各个部门不应该把本部门孤立起来,应该树立起同其他部门的合作意识,共同努力,合作完成政策的制定。首先,各级部门应该对自己正确定位,明确自己部门的职责,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有职责缺失,认真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之间应该设立专门的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机构,这些机构之间要定期进行会面,互相通报进展情况,从而为其他部门的下一步动作提供信息,以免工作出现疏漏和重复,从提高工作的效率。其次,民政部、教育部等的政策文件,可交由国务院转发,这样会提高政策的层次,加强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同时下级政府部门也会针对国务院的行为做出响应,进而扫清政策实施的障碍。同时,各级部门的政策文件又可递交给相应的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建立机构,监督政策的实施情况,使失业救助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惠及到更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if !supportLists]2. [endif]搭建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
如果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就业信息不对称、不畅通,会导致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企业、企业也招聘不到合适的高校人才,从而加重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我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从而采取措施促进就业信息的畅通,例如年月日,由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部委联合发起成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通过釆用网络技术搭建了供需双向网络服务平台,联合了各大行业部门、主要用人单位和知名高校,实现了供需信息共享。另外,一些全国性的就业网络平台也相继建立,例如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中国就业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全国公共招聘网(—些针对地方的就业网络平台也建立了,例如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天津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等等。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学生人数众多,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平台覆盖面不广、不深,不能很好地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服务。因而,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继续协作,优化、整合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并且继续搭建新的大学毕业生供需平台,为招聘企业以及大学生求职者在供需平台上建立人事档案,从而快捷地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提高信息的畅通度,实现就业资源的深度共享,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不畅通的问题,促进大学生就业。
[if !supportLists]3. [endif]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if !supportLists](1) [endif]领取条件
因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的对象是大学应届毕业生,为实现权利义务对等性,应限定领取条件:(1)大学期间至少缴纳一次失业保险费;(2)领取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3)应届毕业生领取高等院校毕业证后失业时间达3个月或以上;(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if !supportLists](2) [endif]建立自愿参与的“政府+高校+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模式
基于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基本状况,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制度可参考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成功经验,建立“政府+高校+个人”的缴费模式。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是享有失业保险的要求,大学生作为最终的受益群体,在享有失业保障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金;高校部分则可以从学校经营收入中抽取一定的比例缴纳,并鼓励校友组织就业基金;此外,因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无经济来源,参保费更多的是依靠家庭提供,为减轻家庭负担,政府单位可利用结余的社会失业基金,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参保费用,形成“政府+高校+个人”的缴费模式。
[if !supportLists](3) [endif]利用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提供就业指导与培训
职业培训指针对在校高校大学生或已毕业的待业大学生群体、为满足其就业需求或个人兴趣爱好而开设的、参加培训后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课程。因为待业大学生在高校习得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并获得了相关的学习能力,所以职业培训作为一种有效保障,能够促进高校毕业生或已毕业待业者技能与就业匹配,进一步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结论
大学生群体就业问题将是当今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大学生就业问题一旦难以解决,很容易影响家庭经济的持续,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学生就业难题。近些年,由于大学生数量的迅速膨胀,经济社会的发展无法满足大学生发展的需求,同时遭受2019年底爆发并持续至今的新冠大流行对全球经济的冲击,我国面临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愈发困难的窘境,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发挥大学生人力资源的优势,国家通过政策形式来督促政府部门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当然,我们应该意识到,大学生就业困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问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的制定、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通力配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对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失业毕业生不断发展的要求;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要构建大学生就业扶持体系;要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一是监督和管理各责任主体,二是搭建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三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高校毕业生个人也要摆正自己的心态,正确看待失业保险和就业保障的政策,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获得就业的机会。相信在多方和高校毕业生个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毕业生就业难题能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1]杜选、高和荣(2015):杜选,高和荣.典型国家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完善对中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5(09):76-81.
[2]郭庆松、马道双(1998):郭庆松,马道双.国外失业理论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1998(06):55-58.
[3]何炅、郭士征(2010):何灵,郭士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以上海市失业保险制度为例[J].经济纵横,2010,(03):70-73+18.
[4]李艳迪.马克思就业理论初探[J].改革与开放,2016,(14):51-52.
[5]李云.马克思主义就业理论及其现实意义[J].广东社会科学,2014,(06):70-76.
[6]刘兰(2004):刘兰.西方失业理论的最新发展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4(01):48-52.
[7]吕学静(2009):吕学静.中国失业保险面临大考[J].中国社会保障,2009,(01):30-31.
[8]吕学静(2010):吕学静.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我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措施与成效[J].中国就业,2010,(01):51-53.
[9]孟现玉.互联网平台经济从业者的失业保险:制度困局与建构逻辑[J].兰州学刊,2020,(11):73-85.
[10]任辉,汪艳仙.我国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制度缺失问题研究[J].教育与经济,2019,(3):38-42.
[11]唐克(2011):唐克.中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1.
[12]王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政策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14.
[13]王璐.国际就业援助的经验与启示研究[D].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17.
[14]王清. 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研究——以西安市为例[D].西安:长安大学,2018.
[15]杨岚. 英国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19.
[16]张盈华.“十四五”时期失业保险改革重点需突破[N].中国劳动保报,2021-09-28(003).
[17]赵俊康(2010):赵俊康.积极社会保险策略助推就业[J].中国社会保障,2010,(02):29-31.
[18]周长群、赵洪斌、王北一. 黑龙江省高校大学生就业环境分析与战略选择[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05):119-122.
[19]钟仁耀.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如何维护[J].人民论坛,2021,(27):68-71.
[20]Dalit Continia和Matteo G.Richiardia(2012):Dalit Contini,Matteo G.Richiardi. Reconsidering the Effect of Welfare Stigma on Unemployment[J].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2012 (1).
[21]David Card(2000):David Card.Unemployment Insurance Taxes and the Cyclical Seasonal Properties ofUnemployment[J].NBER Working Paper,2000(1):102-105.
[22]David R.Howell 和 Bert M.Azizoglu(2011):David R. Howell,Bert M.Azizoglu. Unemployment Benefits and Work Incentives: the US Labour Market inthe Great Recession[J]. 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 2011 (2).
[23]Davidson(1997)和 Woodbury(1997):Carl Davidson,StephenA. Woodbury. Optimal Unemployment Insurance[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97 (3).
[24]Hamemesh(1982):Daniel S. Hamermesh.Social Insurance and Consumption: An Empirical Inquiry[J]. The AmericanEconomic Review ,1982(1).
[25]Meryer(1990):Meyer,Bruce D.Unemployment Insurance and Unemployment Spells[J]. Econometrica,1990.
[26]Phelps E S(1970):Phelps E S.Microeconomic Foundations of Employment and Inflation Theory[J].1970:153-157.
[27]William Beranek,David R.Kamerschen(2010):William Beranek,David R.Kamerschen. UnemploymentBenefitsand Unemployment [R/OL].Social Sciences ResearchNetwork,[2015-11-10].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7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