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 Errors of Expression

我们已将检验了错误的两种类型:即在解决任何问题之前对批判性思维造成阻碍的类型,和在解决特殊问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误类型。在本章,我们将进一步考察第三种类型:我们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他人表达自己的观点时所发生的错误。这些错误是:矛盾性、文章中的争辩、无意义的陈述、错误的类比,以及非理性的诉求

对于这一点,你也许会惊讶,难道以上这些错误都属于思维错误的范畴吗?如果属于的话,称之为“表达的错误”的重点是什么?以上两个问题都是很好的问题。由于这些错误来自于大脑中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思维(有时是十分微弱的意识),因此像我们在本章中已经考虑到的或将在下一章中考虑到的错误,无一例外都为思维错误。因此我们在一个大脑中,应更好地适应对待所有类型的错误——“思维错误”,例如,或“逻辑谬误”。事实上,许多关于思维的书籍都仅仅以这种方式看待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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