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轮岗:防人情执法,更要强文明执法

近日,朝阳区将城管系统335人转任交流到区内其他城管支队,总人数为该区城管系统人员的32%。截至目前,第一批302人已于4月10日全部到岗报到。第二批33人将于年底前完成交流。据了解,如此大规模交流轮岗在区县城管系统属于首次,朝阳城管局称,这是为了避免滋生腐败, 杜绝人情执法,今后将实行每3年交流轮岗一次。

对于避免滋生腐败,朝阳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不管是干部还是普通队员,在一个地方干时间长了,容易滋生腐败。像无照商贩,该不该罚、罚多少,都有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队员待久了被腐蚀,“也是为了保护队员”。另外,有些执法队的年龄结构不太合理,通过交流轮岗,也能趋于合理。

防止人情执法,还法律以尊严

可以想见,在以人情社会为主的中国,人情的力量绝对不可小觑,甚至某些时候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解决很多问题的秘密武器。执法者和违法者看似对立的两个对象,在一段时间的追与逃,罚与被罚之后,会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关系,并尽力维系,这种特殊关系会让双方利益均衡,相安无事。这种看似“和谐”的关系长期下去,就会形成特殊的腐败现象,衍生出新的腐败问题,而作为执法者的城管则迷失在利益的漩涡中不能自拔。实行交流轮岗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遏制权利寻租,预防腐败滋生,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新人新岗位,新面孔新作为,不为说情所动,公正严明执法,还法律以尊严。

强化文明执法,让法律更温暖

然而,在防止人情执法的同时,文明执法同样需要强化。笔者认为,作为城市管理的权力部门,在打击腐败,营造纯净执法空间的同时,更应想法儿“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明执法队伍。城管本该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和城市环境的治理者,不知从何时起,他们在人们的印象中变得不那么友好了,甚至是抗拒和抵制。城管队伍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上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方式欠妥,导致很多执法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进而升级为和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事件,而城管队员也由一开始的执法,变成了犯法,性质发生了严重改变。

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执法者手中的权利是用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管理城市,服务人民的,不是用来恃强凌弱,恣意为之的。尤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强化执法者的文明执法意识更尤为重要,让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更加温暖,更具人性。

编后语:

防止人情执法,不是说执法不讲人情。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而人又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法律和感情从来都不是对立存在的。人情有时候可以温暖一切,化解矛盾分歧,而有时候却又成为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羁绊。而强化文明执法,是一个社会逐步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律在执行层面固然需要严肃谨慎,但同时需要文明的执行和操作过程,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执法的幌子,行非法之事。总之,如何权衡情与法的天平,如何做好文明执法的典范,是每个执法者都应思考和践行的问题。

(20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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