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雷老师:晒工资条被辞退反获赔,暴露企业“密薪制”是对集体的掩耳盗铃

季某和大众点评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劳资双方竟然会以一出对簿公堂的闹剧收场。

被任命为业务拓展部主任的季某收到公司的《聘用通知》,其中一行内容为被加黑处理“工资属于高度机密,员工之间不得彼此交流工资信息。”同时,在公司的《保密协议》中再次约定“如不履行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解除与季某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相关补偿。”

某日,公司发现在一款社交软件上出现了一张工资条的部分截图,截图显示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缴纳金额。经调查,工资条上的信息和季某工资条信息相吻合。公司遂以季某违反公司规定,泄露薪酬信息为由将其解雇。季某不服,以公司违法解雇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由于公司无法证明工资条为季某本人上传,法院判处公司赔偿季某人民币12万元。

这是一个由企业“密薪制”导致败诉的案件,本来应该和睦相处的劳资双方,因为触发薪酬保密条款而对簿公堂。实行“密薪制”的企业,目的是希望通过这种不让员工知晓他人工资的方式,杜绝攀比心、嫉妒心、维护高薪员工的利益,维持好的同事关系和公司氛围等。

现实却正好相反,“密薪制”不但给了员工太多的“遐想空间”,而且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且公司举证困难。最终,“密薪制”变成了一种集体的掩耳盗铃。

首先,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公司里面没有秘密可言。公司虽然搞了“密薪制”,私下里谁几斤几两基本都知道个七七八八。最后只有少数人被蒙在鼓里。

其次,实行“密薪制”的企业把工资视作商业秘密,由少数几个高管一手操纵,秘密发工资,秘密发奖金,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为什么要实行“密薪制”?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简直就是侮辱员工的智商,绝大多数员工会认为,之所以密薪是因为难以公开,是因为有暗箱操作。有的企业“密薪”搞过了头,部门长不知道自己手下薪酬情况,有的甚至连负责招聘的HR都不知道企业的薪酬体系。薪酬是确定岗位需求的重要因素之一,岗位需求不确定招聘就失去了靶心,面对求职简历不知道按照什么薪酬标准筛选简历,推荐复试,这基本上和让瞎了一只眼的猎人出去打猎没什么区别,能看清,但看不准。如果再遇上一个“甩锅”的部门长,这种招聘也确实酸爽到家。

再次,企业经常给员工灌输“员工应该有主人翁精神”、“企业是我家”的思想。那么请问哪个主人翁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承认员工主人翁地位,员工对劳动报酬就应拥有知情权和协商权。企业领导就必须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向员工公示工资制度。实施“密薪制”,显然是对员工知情权和协商权的剥夺,是对员工主人翁地位的一种变相否认。

最后,“密薪制”降低了薪酬对员工的激励力度。薪酬的本质是一种对员工行为和能力的激励手段,通过合理的薪酬设计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潜力创造价值。实行“密薪制”的企业领导对员工说“小伙子好好干!今年业绩完成,我把你从经理3级调到经理4级。”小伙子很犹豫,“领导天天说认我好好干,干好了给我调级,可是经理4级到底是什么?我的收入能增加多少?中间差了多少?”不信吧,领导说你不信任他,不要把钱看得太重。信吧,连个目标都没有,都过不来自己心里这一关。于是犹犹豫豫,能动性起起落落,一年结束了。

“密薪制”固然有它的些许优点,但是明显弊大于利。导致企业治理混乱,人心不稳的因素之一就是不公平,员工会因为不公平消极怠工,会因为不公平而“唱反调”,会因为不公平不配合工作,这些类似的现象被定义为员工执行力差,跨部门沟通不好。于是人资部门开始搞“执行力”培训,搞“跨部门沟通”培训,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培训,必然毫无效果可言!

所以说在信息越来越透明,员工越来越独具个性,公司间竞争越演越烈的今天,“密薪制”的生存空间将会被不断压缩,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才会是未来趋势。

站在职场司机的角度看待问题,站在创客的角度总结得失,叨叨几句,说者无心,哪说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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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雷老师,九州纵横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九州纵横)总经理,资深管理咨询专家,资深企业内训师,资深国际课程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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