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老板跑路,如何讨薪?

近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亿力健身游泳会所的多名员工向记者反映自己被拖欠多月工资。健身教练阿伟(化名)称2019年10月中旬入职会所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仅简单填写了一份入职表,而入职表也由公司保存。

目前阿伟只收到2019年10月和11月的底薪加业绩提成3000多元。自12月开始,公司本应支付的3万元薪酬,却迟迟未兑现,疫情期更是连700元底薪都不发。他多次询问店长沈先生,对方只会采用拖字诀,说等某个日期会发,但日期到了依旧不发,问多了索性不理睬,电话也不接。

阿伟表示,虽然教练没有和会所签订劳动合同,但有每天的考勤打卡记录、APP的课时记录,都能证明他们的工作情况,类似被拖欠工资的在职员工有10多人,包括前台、教练和保洁阿姨。一名会所的保洁阿姨称,她通过中介去年底入职该会所,负责会所的保洁卫生,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谈好的月薪3000元/月,目前也只拿到两个月工资。

健身房员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首先,我们应收集哪些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入职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收集了证据之后,健身房员工应向哪些有关部门维权呢?

据此,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之规定,员工可以集体联名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最长在90个工作日完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如果发现老板跑路,怎么办?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员工可以集体联名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欠薪问题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

如果老板恶意跑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相关文书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老板可能构成恶意欠薪罪,将面临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3年以上的刑罚。如果在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以后,老板按时足额的支付了劳动报酬则不能构成该罪。

然而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报案,公安会以不归他们管为由,向员工释明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走法律程序,因为老板要构成恶意欠薪罪,必须满足该罪的以下2个条件:

(一)构成恶意欠薪罪主观上应是“恶意”;

(二)本罪的成立应当以“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不支付”为前置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八)》: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如果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理,或者老板并没有跑路,那么员工走法律程序,是先提起劳动仲裁还是到当地法院起诉呢?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因此,发生劳动争议,没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予受理。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

五、健身房员工还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1、健身房员工自入职至今,仅填入职表未签劳动合同,单位有什么问题吗?

虽然健身房员工没有与会所签订劳动合同,但有每天的考勤打卡记录、APP的课时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在处理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时应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员工可以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健身房员工每周全休不够一天,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可全休一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果满足这些条件是没有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不存在加班。当然是否存在着加班,由单位证明员工每天不超过法定时间。故,如果存在加班,员工可以主张加班费。

3、如果健身房员工工作过程中,单位仅仅是提供的清凉饮料,没有支付高温津贴,那么员工可以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粤人社发〔2012〕118号》主张单位支付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每人每月150元。

以上的维权你学会了吗?遇到劳动纠纷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和用人单位尽量协商哦,协商不了再采取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方式,若对劳动纠纷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找我方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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