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鸟育儿:面对爱“告状”的娃,怎么办?

作为老师,收到小盆友的“告状”,这从来都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

大惊小怪的事情。

有小盆友说:老师,他不排队。

有小盆友说:老丝,他刚刚大声叫了。

有小盆友说:老si,他拉我衣服。

有小盆友说:老shi,他不让我帮她拿水杯。

有小盆友说:nao师,刚刚他摸我鼻鼻。

有小盆友说:lao师,他的脚放到我鞋子上了。

……

总结下来就两个。

第一个:报告老师,他不守规矩;

第二个:报告老师,他让我不开心了;

对不守规矩的“告状”,老师常用的做法是:表扬并感谢告状的娃,然后提醒被告状的娃。前一句温柔肯定:“宝贝,你刚刚做的很对,帮助老师维护班级纪律,谢谢你,能够告诉老师。”后一句就是严肃坚定:“宝贝,刚刚你没有好好排队,这是不对的。现在请你来排队。”

这样的做法百试百灵,既鼓励了守纪律的孩子,也让不太守纪律的孩子感受到自己某个扰乱班级秩序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因为扰乱班级秩序是不被认可和鼓励的行为。

对于“老师,他拉我衣服”,类似这样的“告状”,处理不好就有点头疼了。

如果天平偏向告状的孩子,去告诉动手的孩子“你不能拉别人衣服”,那么,这就无异于告诉那个“告状”的孩子——“他做的不对,你是对的”。

孩子“告状”的行为受到了鼓励,很有可能,他以后“同款告状”就会越来越多,甚至可能发展到只要有人碰了我的衣服,我都要跟老师告一下状。而那个被告状孩子,行为受到了约束,但是他却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能拉别人衣服。

如果天平偏向那个被告状的孩子,认为他可能只是无意的举动,然后告诉那个“告状”的孩子——“宝贝,他不是故意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处理,两个孩子都不会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他可以不故意拉我衣服而,明明我很不舒服的”“看来我告状是不对的,老师都说了他不是故意的。以后还是不要跟老师说了好。”“以后我如果喜欢,我是可以用这种方式(如拉衣服,捏脸蛋)去表达的”。

所以我们老师的表达方式是这样的:

对被告状的小盆友说:“宝贝,你是不是喜欢某某某?”

被告状的小盆友点头。

继续对被告状的小盆友说:“那你‘拉她衣服’,是想跟她说喜欢和她玩对不对?”

被告状的小盆友继续点头。

再对被告状小盆友说:“我们喜欢她,想和她一起玩,我们可以用嘴巴说出来哈。”“来,说一下看看。”

被告状的小盆友不好意思地跟着学了一句“我喜欢和你一起玩。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于是,告状的小盆友,和被告状的小盆友,两个人都开心了。

这种处理方式背后是什么呢?

鼓励孩子主动的语言表达替代被动的身体表达。

两三岁的孩子,语言表达能力都不强。所以往往他们想干一件事,先用身体表达了,要么就用情绪表达了。越抑制,亦或是越鼓励,都会错失掉引导孩子语言表达的绝佳机会。

如果我们能利用孩子每一次“犯错”的机会,引导孩子在稳定情绪状态中去尝试,尝试着用比较准确的语言去表达,这既会减少孩子的“动手”和“发脾气”,更能激发孩子语言表达的兴趣和能力。

想想,一个对内能够敏锐感知自己内心状态,对外能够积极地用精准的语言去表达。这是一项多么无敌的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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