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血,但我不吃我的血 ——读《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小说总是令我不自觉地战栗。区别于常见小说力求营造的文字美感,余华的小说似乎更倾向于一种“审丑”——用最精细的手术刀剖开人类的伤口,将人性中丑的、鄙陋的一面暴晒在阳光之下。那种浓烈的丑总使我心惊胆寒,因为它丑的真实,使我无法批驳。唯一能令我宽慰的,就是在这样的丑中,往往会诞生出一种返璞归真的美。

你或许要说:“《许三观卖血记》这样卖血的故事能有什么美?我只看见无知与贫穷,只看见阴谋与死亡。”诚然,这是一个关于血的故事,但是血不只是恐怖还有血色的浪漫。我们常常把血染的红色赋予以“爱”与“赤诚”的寓意。

这个世界上献出自己的血以供养他人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一些则被我们称为神灵。耶稣说过“吃我肉喝我血的人获得永生”,而释迦牟尼也曾割肉喂鹰。他们被我们称为神,并且使他们的信徒心怀感激,就是因为他们的这种自我牺牲的大公无私,那么试问,许三观的行径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有何异?不难发现,许三观四次卖血都是为了解决其他或家庭所面临的难题——他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他的血不是属于他的,只是暂时流淌在他的血管里,他的血属于除他以外的所有他所重视的人。

我只能把这种行径的源头归结于一种利他主义——无限放大自己所处的集体的地位,却在同时忘记了自己的重要性。利他,所以不利己。奉献,所以无谓生死。许三观这个形象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虚构人物,他是一个复杂的,一类人的综合形象。他深刻揭示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家庭里的父亲的共通品质——吃苦耐劳,为了家庭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在我们脚下的这块广袤土地上,在我们民族悠长的历史长河中,许三观不是孤独的,因为有着千千万万个默默流汗流血不流泪的许三观。

然而这种品质真的只限于小家庭中的父亲吗?不!坚决不应该只限于一个小家庭里,这个“家庭”可以扩大至国家,至民族!我坚信余华想要传达的正是这种对我们中华民族品质的赞颂——那是刻入我们骨髓里的奉献精神,那是一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高尚觉悟!“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自古至今,每逢国难的时候,中国的民众就没有不起来反抗的,每逢民族灭亡之时,中国的普通人里就从来不缺不惜命的。血在我身体里流淌,但我的身体不是我的,我的身体属于我的家,我的国,我的民族,只要被召唤,被需要,我的身体就可以随时榨干最后一滴血!

现在,我可以大声告诉你了:那耶稣,那释迦牟尼——他们是伪神,因为他们的流血是编造出来的谎言,他们不配称为神!但是神是真的,神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同胞,因为他们在真真切切行着那些伪神们无法真正做到的事情。

血是红的,血也是热的。我卖血,但我从不吃我的血。我的血,它可以为家庭,为国家,为民族输送养料。在灼热的血中,我愿意加热它们,升腾!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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