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第二论:统一与争斗

意志作为本质,这样结论的基础是对因果律的坚持。但因果律并非引导性的规则,而是悟性认知对时空下理性现象的变化规律的总结。

一方面,是主体的悟性认知,另一方面,是客体的理性。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也就是说,不能说悟性认知致使合理性成立,也不能说合理性创造了理性认知。这是对唯意志论宇宙观下的时空连续性,物质广延性,因果律恒成立在主体层面上等诸多性质的总结。这是因为

统一的背后显现的是无尽的争斗——表象间的争斗。在明察之前,人类就承认了因果律。一方面这是理性精神,一方面也昭示一个事实:主体客体将相距愈远。最基础的有机体——植物,作为客体上意志纯粹的体现。但生物在不断进化过程中,主客体必将作为对手存在:虫子之于鸟,空气之于肺,猎物之于猎人,奴隶之于国王等等。即使他者亦具有较高的主体性,但在一个主体看来,他者的主体性也荡然无存了(剥削即本性,同情心,不过虚假而彻底的利己主义罢了)。万物都在进行”最高的争斗”,这不仅仅是客体与主体的争斗,也是意志自身的矛盾与争斗。

这样的统一与争斗才造就了主体性的认识冲动,前者是对苏格拉底小宇宙的说明,后者是对泰勒斯大宇宙的说明。

主体层面上的生命诉求和客体对生命诉求的“拒绝满足”就是争斗的显现。比如说,在”我要喝水”这一语境下的认识诉求是没有被满足的。除了“我”的意欲不满,“水”也在“拒绝”满足“我”的意欲。这并非承认了水的思维,而是假想地赋予水一种主体性——这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所支持的。故我们得以认识到——主客体在同一个表象层面是统一的,且永恒进行争斗的。

补充:这里进行一个附加的语境,如果理解前面一段文字的读者大可以跳过。

如果我们把语境中“水”换成“你”,“喝”变为“抱”,那么一定有人会说,这样的语境就完全不符合“统一与争斗”了。本人这样解释:一方面对“我”来说其意欲是认识到“抱‘你’”的事实,而对“你”来说,意欲则是认识到“抱我”的事实。因此,两者的欲求是不同的(永远不会有相同的欲求)。而同时,“我”与“你”两个具有主体性者,分别在对方的语境中由一种表象的形式呈现(假想第三者视角)。再者,“争斗”的内涵在于由欲求不满到满足欲求这段距离所要花费的精力与劳苦,故“抱”的欲求不满同样是争斗。

更广泛地讲,争斗并不是只存在于几个物体之间的,而是泛宇宙性的。各种各样的事情中的争斗也并非单一的,而一切的争斗外显于连续时空的多重因果律(现今物理学无法通过基础规则预测未知,再者,唯意志论本身就是基于一种宏观确定论建立的)。

是为意志第二论。

(意志第二轮:道德与美学现已弃稿)

周瀚墨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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