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的电脑房

这是城市最繁华的一条街,每天来往的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我喜欢跪在一个极其显眼的角落,跟前放一个豁了口的破碗。之前还有一张写了红字的白布,后来被人踢走了。

“行行好,行行好。”我喃喃地说道。可是,来往的人脚步匆匆,很少停留。一天快过去了,碗里才只有几个硬币,这根本不够吃。我使劲磕头,乞求能将换来一丝怜悯。

“你每天跪这能赚几个钱?”

     我看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闪着光,朝我龇牙咧嘴。

“行行好,行行好。让我吃顿饱饭。”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无不穿着最好的鞋子,站在我跟前,扔两个硬币的同时不忘随便说几句。

“我给你个赚钱的路子,怎么样?”他往前凑了一步,那张牙舞爪的鞋子吧唧了一下嘴,随即变得更加可恶。

“行行好,行行好。”

想给我工作的人可不止他一个。十多年前,一个穿制服的人把我安排在一个食品加工厂。那工厂老板是个穷乡巴佬,总是穿一双布鞋,满身穷酸气。在那里,累死累活干一天才几十块钱,还不如我跪在那半天的功夫赚得多。那些工人更是傻,不仅死心塌地地干活,还整天念叨老板心地善良,为他们着想。

一个星期后,我逃出食品加工厂,回到街上重操旧业,谁知道位置却被人占了。那人比我惨多了。他躺在地上,没有腿,只剩下一条完整的胳膊时不时整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我收拾了饭碗,准备将这个地方让给他。谁知道他却朝我暗暗竖了个中指。我朝手心吐了两口唾沫,将他提起来扔到路中间。眼看车要撞着了,他一个激灵站起来,逃了。

这以后,又有很多人来找我改邪归正,都被我拒绝了。我是为这条街而生的人,谁都不能让我离开这个地方,除非给我更多的钱。

“不相信?你转悠一下,我每天给你两百块钱。”

我抬起头,看到一张年轻的脸。这张脸有点熟悉,却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这么多年,我见过的人屈指可数,对我来说世界上只有两张脸——善男和信女。不过,要说起鞋子我倒是拿手。每天低头看着上千双鞋子在眼前来回晃悠,我早已练就了看鞋识人的本事。只是没想到,这双闪着光的龇牙咧嘴的鞋子的主人竟然这么年轻。

“行行好吧。”他的话让我心动,却不足以打动我。跟一个乞丐开出两百块钱一天的工资,这能算什么好工作?难道是另一个乞讨的地方?不相信他还有另一个原因——我怕他是个骗子。

乞讨这么多年,也不是总一帆风顺。那个挨千刀的人先是每天送钱取得我的信任,后来送饭让我放下防备,最后,他拿走了我全部的积蓄。我不敢报警,只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三天后,我哭够了,换了一个新的饭碗重新跪下乞讨。这件事让我消沉了很久,那段时间我甚至放弃了每天晚上的小酌,只靠着对他的恨意入睡。直到我攒够了钱,才慢慢忘记了那件事。

“这是两百块钱,你拿着钱,去拐角那间房子转一圈。”

崭新的红色钞票躺在碗里,让它有点颤抖。没有见过世面的破碗和我都是第一次看到崭新的一百块钱,还是两张。它留着口水大叫:“这钱真香,真香。”

我拿起钱,开始重新审视眼前的年轻人。他应该不超过25岁,黄色的头发垂到眼睛,被盖住的眼睛发出冷冷的光让我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本能让我拒绝,眼前崭新的两百块钱却让我点头哈腰:“好,马上去。”

没错,在金钱面前我没有一丝尊严。二十年前我决定跪下的时候,尊严就没有了。说起来,二十年前,我跟他差不多年纪,是什么让我放下了尊严呢?

那是个雨夜,她躺在血泊中,哭着说:“我不行了,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怎么救?我是个身无分文还好吃懒做的穷人,为什么要救?

我看着她在血泊中挣扎,转身闯进雨夜。电闪雷鸣让她的声音越来越远,直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站在桥上,看着滔滔江水奔涌而去,只要再往前一步,所有的琐事都不见了。最终,我没有跳下去。一个乞丐救了我——我抢了他的钱——到城里玩了两天。抢来的钱花光后,我寻了个破碗,朝熙熙攘攘的人群“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三个响头。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停住脚步盯着颤颤巍巍站起来的我,这或许是他们第一次看到站起来的乞丐。我并不害怕他们异样的眼神,因为腿是真的瘸了。一开始装瘸是为了卖惨,后来,跪得久了竟真的瘸了。

我攥紧钱,推开门。空荡的房间只有几台嗡嗡作响的电脑。为了让年轻人觉得两百块钱没有浪费,我一瘸一拐地在每台电脑前转了一圈。冷冰冰的电脑上有很多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一把钥匙。我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攥着钱出来了。

熙熙攘攘的大街依旧这么热闹,那个年轻人已经不见了。我心里有点不安,手里的钱却打消了这种想法。

“明天,看到钱再进去。”我心里想。

第二天,当那双锃亮的皮鞋出现时,我立刻就认出来了。他没有说话,扔下钱就走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攥紧钱,去了拐角的房间。

......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没错,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冰冷的椅子让我头脑分外清醒。

“你就一点都不想知道电脑上面的房间里装着什么?”

“我一个乞丐,给钱就够了。”我挺了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正经一些。长时间久坐会让人失去耐心,尤其是面对满脸怒气的警察。

“乞丐?”

“没错,乞丐。”

“你做乞丐之前呢?”

“之前?之前我就是个穷乡下人,不得已才......”

“的确,你是个穷人。穷怕了的人很容易做出不得已的事情,可这不包括杀人。”

他攥紧拳头,眼睛几乎要喷出火。

“我,我没有。”

他没有说话,身体逐渐变得模糊。脏兮兮的衣服下蜷缩的身体开始变得模糊,紧紧攥住的破碗里有几十块钱。我踢了踢他的身体,确定没有反应才离开。漆黑的夜和昏黄的灯光给了我无穷的力量。我看到躺在血泊里的女人肚子鼓得很大,呼之欲出的婴儿已经发出震天声响。他透过肚皮一定看得到我的样子,也知道我做了什么。我攥住她的手腕,熟练地撕去衣服,发泄所有的愤懑。她捂着肚子,奄奄一息:“救救我的孩子。”

救她的孩子?为什么要救?当我决定跪下的那天起,过去的一切都变成了一缕青烟,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的事情。我双膝着地,看着各式各样的鞋子走来走去。随之而来的无数条纤细的长腿,通过摄像头传到拐角房间里的电脑屏幕上,为我带来源源不断的金钱和人气——直到警察将我堵在房间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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