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大连女孩事件发生后,作为老师,我们能为孩子做什么?

这两天“未成年残杀案”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看完最新案情跟踪进展,真的毛骨悚然,虚岁14岁的孩子,怎么能够做到从“以帮助为借口”—“诱骗”—“强奸”—“摁头”—“怒捅7刀”—“拖尸”—“抛尸小树林”的?

动作不可谓不耸人!

更让人感到可怕、汗毛直立的,残杀后居然还能两次跑到受害者小女孩的父母面前问,小女孩去哪里了? 在同学群里,用第三方的言论,转移大家对“他”嫌疑人的关注:“我家门口死了一小孩,11岁,有我血迹的纸在现场,不会怀疑我吧? ”……

看着那一幕幕聊天记录,越看越是毛骨悚然,背后直发凉!

在他因为未满14岁被释放,只少管所管教时,我担心的却是,少管所的管教对他的作用,真的有效吗?

作为一名情商训练师,心理咨询师,真的表示这样的作用,十分微小!

从目前发布出来的信息中,这个孩子,他的残杀前后的行为,并不是不懂事小孩的冲动所致,也看不到小孩因为“杀人”而感到的愧疚、自责、内疚、罪恶感,一旦这样的情感是薄弱甚至缺失的,很难通过一段时间的“管教”就起到实质上根本上的作用!

更担心的是,出来后,在他满14岁之前,或者满18岁之前,要是再次“作恶犯案”,以他的伪装,到时候会有这一次这么容易抓住吗?

我想,真不一定!

难过的是,现行法律,释放了他,被害的小女孩,怎么办?

其实,我也不知道,也很无力。

想来想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给我们自己的孩子,给我们的学员,给他们更多保护自己的技能,以期能够更大力度的避免遇到这种迫害!

我能想到的是,在以往的情商课堂中,有一节课《保护自己》,里面有教到小孩,遇到陌生人,应该怎么做,能够避免可能的危险。

比如:陌生人让我走我不走;陌生人的东西我不吃;陌生人敲门我不应……

比如:传递给孩子,陌生人,就是你不认识的人,不管他跟你说爸爸妈妈的同事/朋友,还是谁,都不能跟他们走……

接下来,有必要给孩子着重强调的是:

陌生人,不管是大人、小朋友,都不能够单独跟他们离开,哪怕他们需要帮助,可以等自己的爸爸妈妈/警察叔叔来到身边后,再去帮助别人。

因为,小孩,我希望你能够善良、能够帮助别人,但我更希望你是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善良我不想你因为善良失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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