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君一席话,觉得~我还是要多读点儿书吧

        我有一个毛病,在微博热搜看到我感兴趣,有感觉的新闻时我会忍不住点开评论区看看大家对这件事或者这个人是什么看法,偶尔也会评论几句(文明评论),或者对我认同的观点点上几个赞。

        封门闭户的我昨晚刷了一通微博才对江歌案有了一点了解,我这个感情敏感细腻的路人甲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所受到的伤害的同情心一下被激发了,有难过还有点气愤,是什么样的人竟真的能下得了这样的毒手?不论是主凶还是帮凶我都不能理解他们或者有意或者无意对他人身体造成致命伤害的心理。我反思我自己也是胆小的,怕事的,甚至偶尔是自私的,自利的,但是我更怕的是自己的某些举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对他人造成伤害。

         我点开评论区看到绝大部分网友都是同情受害人的,希望嫌疑人被判重刑云云。突然,我看到有人对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也开始攻击,不明白为什么还要为这种人渣找借口开脱。我当时刚看完案件,整个人心情是有点动荡的,这条评论一下子冲破了我理智(可能本就没有)的防线,我也开始不理解对方的辩护律师来。正好微信里有两个将来可能当律师的朋友,一个地方法院在职,一个研究生在读。于是我立马去找到他们,甚至最开始有点质问的语气问他们这些律师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接嫌犯的案子为他们辩护?接案子之前不问问自己的良心吗?律师界看钱的律师到底有多少……当然我不是一连抛出几个问号这么激进,其中一个朋友还不是很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我还是斟酌了又斟酌才把信息发出去的。最初我还想着最后要说希望他们以后作为律师要不忘初心,但是马上觉得自己像跳梁小丑了。

         尽管是我斟酌后的信息还是让对方感觉到了我的激动,接下来的一段话一下子把我拉出网上民众嫉恶如仇的愤怒区。

        “从法律上讲,每个人都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律师只是帮助他们行使权利。在法院没有宣判,定罪量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你看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还有聂树斌案,等等,哪一个不是所谓当时证据确凿,但后来死者没有死并说明真相,或者是帮凶落网并说出实情,但嫌疑人已经被处死了。正是因为法院没有充分听取被告人嫌疑人陈述才酿成的冤案,程序必须要有,也必须遵守,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而是为了更多的无辜的人免受冤枉。”

         “辩护权是被告人享有的一项不附任何先决条件的宪法权利。”

        一语点醒梦中人,如果被告人请不起律师,那么法庭也会指派律师为其辩护。我们作为案件旁观者都不是事件的参与者或者目击者,所以我们并不了解所有的真相,只是随着案件的曝光可能还原了部分真相,然后加上我们主观的情感来臆断。大多数人都嫉恶如仇,那是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在思想上来给他人定罪,假如我们是受害人或者我们是被告人呢?所有的事情都是公平与公正的但也没有所谓真正的公平与公正。我不能再往下抒发感慨了,因为接下来可能就是一些连我自己读来有时都觉得神经质的哲学性的话。作为一个生活中的人,还是要有点人情味的,所以点到为止。

        本来是在网易博客上写的,但写完之后觉得界面太乱七八糟了,于是搜到了。开通账号,就是昨晚的对话刺激到我了,我一下子感觉到自己相对来说的无知和独立思考的欠缺,所以最后我下定决心来立下flag,还是要多读点书吧。古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今天我们说: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有些古语和俗话还是说的挺好的。我是一个有拖延症的人,有些书读过之后真的感触蛮深的,但当时没记下来后面就更没有冲动来写了。毕业之前我觉得自己真的很不成熟,对集体活动胆怯,怕丢脸,在意周围人的看法,不够努力,没有方向,还经常后悔。现在可能是丢脸丢的大了,多了,心态慢慢变得平和,胆怯还有但是少一丢丢。现在,就算还说过傻话,做过傻事,既然我能够意识到它傻,就证明我还有救。虽然说昨晚的无知可以理解为术业有专攻,但是我感到的悲哀的是,我的情感和理智分分钟就被网友带着跑偏了,甚至于我已经知道的基本常识也忘掉了。作为一个理科生,我觉得自己感情这么丰富简直是选错了专业。

         第一篇博文,写的有点乱,话多而且还容易跑偏,如果定下主题的话总感觉像是小学时候在写作文,也不知道博文该怎么写,只是记下自己的所看所感所想,随性一点,对过往的自己有个交代。如果你看这篇文章觉得很无聊,那就请忽略它吧,我自己看别人的随笔也会觉得无聊,毕竟算是写给自己的。欢迎读者(如果有的话,哈哈哈)留下你推荐的书目,一起加油。本命年将过,起步已晚,就在更晚之前不要再晚了吧。

关于读书的flag:每天至少1h,在2018年的双12这天,读完70本并完成50%的书评,想来很少,但算算时间很紧张,重心还是应该在工作上。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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