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第一个居民委员会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在杭州市实施军事管制,并成立华东军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市军管会”)。谭震林任市军管会主任,谭启龙和汪道涵任副主任。

5月10日,中共浙江省委、杭州市军管会举行解放会师大会,庆祝南下大军、浙江游击队、杭州地下党组织胜利会师。

5月11日,中共杭州市委宣告成立。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谭震林兼任杭州市委书记,在市军管会领导下,统一领导全市工作。

5月2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成立。首任市长为谭震林,副市长为张劲夫。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各有关工作机构。

10月11日,杭州市召开第一次各区局长联席会议,市长江华(9月起担任第二任市长)宣布,在12月底前,一律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

10月23日,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宣告成立。选举会上,通过民主选举和当场唱票,在21名由群众推举的候选人中产生了9名居民委员,有工人、手工业者、小商人、知识分子、公务员、工厂经理,基本上包括了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力车夫陈福林当选为居民委员会主任。

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全市发出《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决定普遍建立市区居民委员会,郊区建立乡人民政府、行政村。

杭州市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做法,很快被中央政府在全国推广,这是杭州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贡献。居民委员会的建立,终结了旧中国几千年的保甲制度,实践了“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的理念,标志着基层民主自治走上历史舞台,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一次深刻变革。

2009年10月21日,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在上羊市街落成,成立60年后,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为展示中心亲笔题写了“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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