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大部分人认为人脑就是录像机,目击证人话语的生动性和可靠性决定了事实真相。但实际上,我们的直觉和记忆是会发生错乱的,我们的记忆受新闻报道、过往记忆、他人引导等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误导信息效应”,即目击者非常容易把误导的信息混入他们的记忆。这给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了很多不可靠因素。避免这种情况的方法有重述和减少错误这两种:目击者的主动回忆加上面询官的细节引导会让回忆更准确,细节更多;目击者辨认证据的时间越短,准确性越高;训练陪审团对目击者证词的分辨力也有助于提高证词的准确性。

对于陪审团来说,被告的特征和法官的指示、新闻报道都会影响他们对证据的判断。被告的外表吸引力越高,陪审团对他的正面印象越好;被告与陪审团的特征越相似,陪审团就越是容易对其产生同情心;新闻报道、法官引导也同样会影响陪审团对事实的判断。因此我么可以看出,陪审团也是一群带有偏见的正常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评判目击证人、原告和被告,所以在英国,陪审团成员一般都为12人,其目的是可以反应社区多样性,避免偏见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

因上所述,对陪审团个人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法律机构需要培养陪审团对法律文件的熟悉程度和理解程度,了解如何判断目击者证词的真伪,及一些简单心理学知识,避免对法官标准法律术语的不理解和对统计信息的误读而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由于陪审团是一个群体,所有影响群体的因素都会影响他们的判断,所以根据社会心理学对群体的研究,陪审团也应该避免各种群体因素对其决定的影响,他们需要注意少数派对多数人观点的影响(如果占少数的陪审员能够保持一致,坚持不懈且信心十足,他们将最有说服力),避免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思想相同的人组成的群体容易走向极端)和在从众压力下改变自己的观点,克制自己对证据不足的被告的宽容和同情,利用群体商议来消除偏见,通过证据的陈列把陪审员的注意力从他们自己的预先判断吸引到事实证据上来,避免感性情感对事实的影响。

我们都是普通人,时常被直觉、偏见、文化因素所影响,就算是法官也不例外(研究证明,疲劳会影响法官的判断),研究社会心理学的意义就在于它能让我们更理性的去思考和判断,杜绝主观主义,利用客观事实和证据让司法审判的结果更加公正和公平,让我们上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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