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终极解读第79章——【 套路贷太损德了 】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

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

对坏人仁慈、给坏人功德,是不对的、不顺应天道的。

因此,明白天道的圣人会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会以此来强迫别人偿还债务。

能得到功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损失功德的人,就像酷吏那样严苛。

虽然天道系统是最公平公正的、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但是常常会用功德来奖励顺应天道的人。



解读


              套路贷太损德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当一个人处于危机之中时,会向好友请求金钱帮助,真正的朋友如果有能力,那么会毫不犹豫地提供帮助。当度过危机以后,就应当返还当初借的金钱,这样有借有还,才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


欠债还钱不仅仅关乎于与朋友的关系,更多的是个人的品格,当一个人长期拖欠债务,那么他就会诚信破产,被列入黑名单,成为老赖,不能享有正常的生活出行。只有诚信的人才可以更好地经营人际关系,更好的生活于世间。


民国有一位风云人物,是叱咤上海的黑帮老大,他一生广交朋友,兄弟遍布全国,而且他经营赌场,所以会有很多人来找他借钱并留下了借条。这个人就是杜月笙,他一直保存着所有的借条,却在临死前烧掉了所有的借条,家人看到后不舍得、想阻止,他怒吼:“我这是在救你们的命。”能从杜月笙那里借到钱的都是什么人?是光凭借条就能要回来的吗?不但要不回来,还有可能会搭上性命。


给是给,借是借,要分清。确实应该保存借条,等别人按约定或顺其自然的归还,还不了的话是不能去强要的。如果别人欠钱多年都还不了,那么在最后一刻烧掉,也是别无他法。如果早点烧掉的话,那么也不顺应天道。


现在有很多所谓的金融公司,诱惑别人贷款,强借强收,用套路贷把人搞得家破人亡,远比旧社会的黑帮恶劣多了,罪大恶极,天人共愤。如果不惩治这类“隐形黑帮”,那么就是在助纣为虐、祸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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