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肉就是抹黑中国,就是不文明吗?

我不爱狗,也不厌恶狗,问我吃不吃狗肉,只要合乎卫生标准,我想我是吃的,不过至今为止还没有吃过。听说荔枝狗肉味道鲜美,大补。有机会的话到是要尝一下。

最近常看到有网上视频,有许多爱狗人士在抵制别人杀狗,吃狗肉所做的疯狂举动!真是让人反感到了极点!为了自己所谓的喜好而要去剥夺别人的喜好!只过是叶公好龙自欺欺人罢了。更别谈什么文明,善良,爱心!

狗做为六畜之一和猪、牛、羊等夲没有什么区别,猪、牛、羊可以做为人类的餐桌上之物,狗又有何不可呢?只要是符合卫生标准,合法合规,没偷没抢的,正常行为没有什么可以指责。更何况人家又没杀你家的狗,吃你家的狗。又没有影响到别人,伤害别人。

明代大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就记载有:食狗肉有“安五脏、轻身、益气、宜肾、宜胃、暖腰膝、壮气力、补五劳七伤、补血脉、实下焦”等功效。狗肉被许多人视为美味佳肴,又以其为益身健体的滋补良药。加之狗肉吃起来气味醇厚,芳香四溢,所以倍受人们的青睐,在中国各地,都有冬季吃狗肉的习俗。玉林每年六月民间都自发过荔枝狗肉节,这原本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然总有一群自诩为文明之士,爱心之士,我们称之为爱狗人士,恶狠狠的跑过来横加阻挠。甚至对吃狗肉的人、或商家进恐吓,打咂。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更甚者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全跑到高速公路截拦运狗司机,甚至打运狗司机。

借着爱护动物,借着道德之名,做着违法犯罪的事情来!在所谓的爱狗人士眼中,人还不如一条狗。所以他们要保护狗而来伤害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能做到的事情就不要强求别人做到。做人不能用两套标准来待人,对自己宽容对别人柯责。

所谓的“爱狗人士”说,吃狗肉就是不文明,就是抹黑中国,我到不这么认为,反到是看到所谓的“爱狗人士”的行为处处透着不文明!且不说严重的打砸犯法行为!只要我稍微留意一下,我们的小区,到处都是遛狗不拴绳,狗狗随处大便而不处理。养狗而不管好狗的比比皆是。全国狗咬人的案例比比皆是。这些许多不文明,却从来没有看到过爱狗人士的宣传制止呢?如果真爱狗就先管自己的狗,先从自己做起,打铁还要自身硬。自身的行为方式都处处不文明,又何谈要求别人呢。

不知为什么,总有那么一群数典忘祖的人,常用西方文明的标榜自己,来对国内的一事情来横加指责。岂不知西方的文明发展从来都是伴着血腥杀戮。而中国的文明从来都是靠自身的勤奋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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