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隐匿、转移财产

上午接了一位男性咨询者,说和老婆分居三年了,期间,自己赚了不少钱买了房子和车子,因为和老婆经常吵架,相互拉黑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什么共同朋友,所以老婆不知道他现在买了房和车,离婚是迟早的事情,问吕律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不让老婆分割我的房子和车子,请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去转移我的房子和车子?


对于这个问题,吕律师回答:

第一、只要你们没有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或者没有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无论分居多久你们都还是合法的夫妻,分居期间你赚的每一毛钱都有你老婆的一半,所以,你的房子和车子以及你的存款你老婆有权分割。


第二、你问,如何去转移你的房子和车子?说实在的,很多人咨询过我这个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般都是男性咨询者问的,这个问题是值得去反思的),类似的问题还有在离婚时男方找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借钱的,问我,这些借条能不能让我老婆承担债务?


婚姻中遇到这种老公在离婚时确实也是挺悲哀的,但是做为婚姻律师,我真的劝各位一句,千万不要隐匿、转移财产,为了让对方少分财产而大额转出财产或伪造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旦被法院认定非法转移财产的话,就要分给对方大头了,这就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有一个案子,一对夫妻,男方在外在工作,女方在老家带孩子,两人长期分居,感情越来越淡。女方带孩子去看望男方,发现他住的房不错,男方说这房子是公司租给他的,因为他是公司高管。


最后双方还是离婚,在法庭上,男方只提供了15万存款,说如果女方同意离婚可以把这些存厌全给女方,却矢口否认自己有住房一事。

女方确实也没有跟房产相关的证据,强扭的瓜也不甜最终拿了存款同意离婚。


后来才知道,在起诉前,男方和自己的表弟商量好,怕女方去查他,便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了表弟,说好离婚后再转回来。


婚是离了,待这男方再去找表弟要房子的时候,没想到房价大涨,表弟说什么都不肯还了,软的硬的方法都试过了,最后只好起诉他表弟。


这时候男方来找女方谈,说希望女方去起诉他表弟,说自己在婚内转让给他表弟的房子属无权处分房产,可以把房子给要回来,女方当然拒绝了。


女方说,让他们打官司去吧,输了给他一个教训,赢了的话,我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部分当时没有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因为他转移财产要求多分。


后来的结局可想而知,男方最终给了表弟一些钱,表弟才愿意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女方随后就起诉前夫要求分割这套转移的夫妻共同房产,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女方获得该房产的73%。

这个男方的做法,就是我非常不提倡的——转移财产。 

然而像这位女士,不懂得保存财产线索,何止一个粗心大意啊。


最后,吕律师告诉各位,在婚姻中,我们不去害别人不去算计别人,能够做到的,就是自保,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必要的时候才能做到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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