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保解析

    最近几个客户,在配置保险时都选择了夫妻互保的方案,同时也对夫妻互保在今后不同人生境况下的操作,提出了一个共同的疑问:今后要是离婚了怎么办?

    现代社会普遍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性缺少信心,而逐年升高的离婚率也确实有必要提前做好预案。于是我索性就这篇文,做一下解析。

    首先是含义:夫妻互保,是指选择夫妻互为投保人的保单结构设计,其目的主要在于,在夫妻互保的基础上,通过附加投保人豁免条款(指豁免保单保费),来实现一人出险,两人免缴保费的目的。最大程度地利用保险转移财务风险的杠杆作用。

    因此,假如夫妻买的是重疾险,在夫妻互保的情况下,一方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重疾,夫妻二人两份重疾保单的保费都豁免。

    重疾那一方可以立即申请重疾理赔金。未重疾的一方则可以不用缴纳后续保费了,但依旧享受保险合同约定保障,直至本人也出险,申请理赔后,保障才终止(或到了约定时间领取满期金,或身故赔付理赔金)。

    那么,今后离婚了怎么办呢?

    答案是:及时变更投保人

  (一)保单受益人是孩子

    这种情况比较理想,也很常见。即使离婚了,保单的利益双方均衡。因此,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保单这项资产的分割通常不会有分歧。操作上,只需要变更一下投保人,从此各人交各人的保单即可。

    (二)受益人是配偶

    由于感情破裂,而保单受益人又是对方。那么有可能,投保人会选择退保,从而得到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去做变更。这对被保人的保障利益而言是不利的。

    被保人后期再买保险,年纪大了费率高了,健康未必符合投保条件了,等等。因此,最好还是协商一致后,变更投保人。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要趁早办理。你无法保证一方会不会遭遇人身意外,导致变更没来得及,保单直接成为了一方遗产,从而进入了相对复杂的遗产继承分割。若投保人生前再婚了的话,那么他的父母和新配偶,以及继子女,都符合保单现金价值的继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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