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6

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修正审议过程中仍有“顶风侵权”


音乐版权向来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许多媒体平台明面上互相达成版权互授协议,暗地里确是摩擦不断。如今,音乐版权虽然越来越受重视,却仍有一些被侵权的现象,被侵权的方式也是层出不穷,面对音乐版权被侵权,身为音乐人怎样去面对呢?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许多音乐人认为靠个人力量无法完成维权。通过近几年的走向,数据研究来看,随着音乐版权环境的改善、传播方式技术的改善,为音乐人创造了良好的创作环境,这主要体现在互联网时代的接轨和音乐收益方面的提高,版权制度逐步完善、版权规范的成效显著,音乐人的直接感受是,未经授权的音乐被迫下架,平台对音乐的版权也越来越正规化,这是对音乐人在收益上保障很好的体现。


以近日川籍音乐人刘彪的《柠檬来了》这首歌为例,此歌被重庆推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本艺人及其签约的成都音画时代音乐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与QQ、酷狗、酷我等音乐平台以独家、收费方式向公众发表,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公司及旗下音乐人的相关利益。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刚好也是《著作权法》颁布的30周年,4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并于4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同时公开征求意见,这无疑对音乐人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好消息,使得音乐环境更加规范。


现如今不管国内还是国外,音乐维权都是漫漫长路,或许只有网络舆论是目前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在音乐这种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中,在面对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往往忽略了其音乐人背后的辛酸和汗水。但真正能处理这种版权问题还是要通过走法律程序对音乐人来说是最好的方式。


对于音乐版权这种“灰色地带”问题,仅仅靠舆论来束缚是远远不够,还需要音乐人不断地对版权的维护而做出努力,更需要音乐环境的监管、法律的束缚和人们自身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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