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说应具备的素质(摘自毛姆世上最好的十部小说)

现在我要指明我心目中一本好小说该具备哪些素质。它该有兴味广泛的主题——我的意思是说,不只是一小群批评家、教授、文化素养精湛的人、卡车司机或洗碗工感兴趣的主题,而是广泛符合人性、各种男人和女人都觉得有趣的主题。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作家可以写一本小说来谈蒙特梭利教学法,教育学家一定非常非常感兴趣,但我相信这本小说必然是平庸之作。小说的故事应该连贯、有说服力;应该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结尾应该是开头的自然结果。一件件插曲该有可能性,不只发挥主题,且由故事中衍生出来。

小说家创造的人和动物应以个别特性来观察,他们的行动应由个性产生,绝不让读者说:某某和某某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反之读者不得不说:我就预料某某和某某的言行会是如此。我想人物本身若是趣味盎然那就更好了。福楼拜写过一本名叫《情感教育》的小说,在许多杰出的批评家之间享有盛名,但他特意选一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人当男主角,叫人简直不可能关心他做些什么或者遭遇如何,结果这本书虽有许多优点,却很难让人读完。

我想我该解释我为什么说人物该以个别特性来观察;寄望小说家创造出崭新的人物未免要求太苛刻。他的题材是人性,虽然人有各种类别和处境,但种类并非无限,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史诗写了几百几千年,作者创造出全新人物的机会实在太少了。我综观所有小说,想得出来的绝对原创性人物只有堂·吉诃德一个,如果有什么博览群书的批评家发现他这号人物也有远祖,我不会感到吃惊的。作者若能透过他自己的个别特性来看他笔下的人物,而他的个别特性若够称得上特殊的话,往往能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这些人物是原创的,那这个作家就很幸运了。

举止应衍生自性格,言谈也是一样。时髦女性说话该像时髦女性,街头妓女说话该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说话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对话不该有一搭没一搭,但也不该让作者趁机卖弄他的意见;应该用来刻画发言者的性格,让故事进展下去。叙述的段落应该生动、不离题,长度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所处情境清晰服人就行了。文字应力求简洁,让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轻易阅读;文体应符合题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状优美的脚一般。最后,小说应做到引人入胜。我把这一项放在最后,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特质,少了这一项,其他特质将派不上用场。头脑健全的人,谁也不会为了求教诲或启发而读小说。他若需要教诲或启发却不去读专门写来教诲和启发人的书,那他就是傻瓜。

就算一本小说具有这一切特质——那已要求太多了——仍像宝石有瑕疵一般,其形式本身就有缺陷,使得完美不可能达成。短篇小说可以依据长度在十分钟到半个钟头内读完,处理的是界定清晰的单一题材、一个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精神或实体事件,而且是完整的,不可能再增添或去除什么。我想短篇小说可以达到十全十美的境地,我认为要搜集相当多已达此境界的短篇小说并不困难。但长篇小说长度不确定,可以长如《战争与和平》,一段时间内述及一系列事件,出现许多许多人物,但也可以短如梅里美的《卡门》。

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跟故事相关、本身却不见得有趣的事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分隔,作者为了作品的平衡必须尽可能杜撰些内容来填满这段时间。这些段落称为桥段。有些作家尽量避免桥段,直接从辞藻绚丽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数作家乖乖过桥,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过程中很可能有点沉闷无聊。

作家是人,难免有他的古怪念头;长篇小说的形式不严谨,尤其在英格兰和俄罗斯写的更是如此,使作者有机会详述自己心中珍爱的题材,他的心智或批评意识往往不够强,不明白某一题材尽管他觉得有趣,除非是他的小说计划所必需,否则就不该摆进书里。此外小说家几乎免不了受当时的风尚影响,毕竟他受影响的力量非凡,所以往往会写出风尚一过便失去吸引力的作品。

我来举个例子:19世纪之前小说家很少注意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把他们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毕;可是浪漫派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日渐流行。某个人上街到一家药店买牙刷,作者一定会告诉你这个人经过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店里卖哪些东西。黎明、落日、星夜、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升和渐缺的月亮、波涛汹涌的大海、山尖积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没完没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极了,但跟内容毫不相干!

作家们过了很久才发现,场景的特征无论以多么诗意的眼光来观察,又以多么可敬的手法来表达,除非必要,否则仍属徒劳。也就是说,除非能帮助作者继续说故事,告诉读者跟书中人有关而他非知道不可的东西,否则都没有用。这是长篇小说中一项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项缺点似乎是与生俱来。既然是篇幅相当长的作品,写起来难免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几个礼拜,通常大概要几个月,有时候甚至要好几年。作者不可能持续被灵感眷顾这么长的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一词——用来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点自抬身价,我宁可留给诗人专用。诗人从事的艺术比小说家高贵;可是小说家另有补偿:诗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质,否则易受忽略,长篇小说就算有许多缺点,仍不至于一文不值。

尽管如此,小说家写稿受某种东西影响,若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只好称之为潜意识。也许正因为这是一个意义有点不明确的含糊词汇,可以充分表达作者的一种感觉:他白纸写上黑字,充其量只算活跃的媒介,其实他是抄录者;他发现自己正在写他不晓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思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泉涌而来,未曾预料的概念像宴会的客人未先告知就登门造访一样惊喜。我想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预料的概念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绪起自概念的联想,他自以为不知道的事情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潜意识把它带到表层,自由自在地从笔尖流到纸上。

但潜意识是率性又不确定的;无法强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无法激励它活跃起来;它就像风爱向哪儿吹就向哪儿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练的作家有各种方法哄潜意识来帮他的忙,但有时候潜意识始终固执不来。若听任潜意识自生自灭——在长篇小说这么长的作品中,此事常常发生,作者只能孜孜不倦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这些方法引起读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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