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血

大概每个学校都有一个初恋的温床,叫做操场。

我的也是,不过今天要讲的不是我的故事。

loi跟她男朋友就是在操场认识的。当时我们学校的操场入了夜简直不要太热闹,尤其是夏天,切半拉西瓜,提两打雪花啤酒——都要冰镇过才好——青江牌辣条,散装花生米,翡绿的草皮上一坐,自后山吹来的凉风带着湖水腥气,七八星火,朗月当空,围坐一圈酒肉狐朋,嗬!多的是要好的社团伙伴,散了活动还意犹未尽的,拉上各家颜值担当、海量担当,晃着来,爬着回,第二天收获欲裂的脑袋一颗、蚊子包若干。有道是人生最好的时光,不拿去浪费,才是浪费。

loi跟我说,作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把上晚自习的时间拿去喝酒扯皮吹牛逼,还收获了初恋,值。

我白了她一眼。

其实也无可厚非,loi长得漂亮,性格柔和,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男朋友大V是一米八三的浙江人,是学校招牌专业一班班长,讲话斯文,打球凶猛。作为电灯泡我照耀了他俩三年,差点就可以作为司仪见证又一对天作之合。

大四那年,大V整个学院去英国合作教育,于是提了分手。loi傻了一周没去上课,偶然那周末我找她谈社团活动的事,她木着两只眼,就知道问,“你刚才说什么?”

晚上单独约她去操场喝酒。我反复找些社团里有意思的事情逗她开心,她只是咧咧嘴,偶尔蹦出个“嗯”、“哦”、“呵呵”,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其实不擅长哄人,后面索性陪她静坐。夏夜的操场依然人声鼎沸,觥筹交错,我跟她俩人格外另类。坐到很晚,操场上没什么人了,我说,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一边说着一边收拾好空酒瓶。她抱着膝,我去拉她,才注意到眼泪流了一脸,正沿着右肘汩汩往下淌,还死死咬着嘴唇不发出声响。我早就料到了,拿出纸巾递她。许久,颤抖着接过去,仔细擦好,缓缓说了整晚第一句完整的话:

“谁先主动谁王八蛋。”

loi跟我说,遇见他之前有过梦想,他走以后觉得还是不要的好。她很会做菜,她说满心欢喜地做一大桌子菜请客,最后客人没来,那种失落感她永远都不敢接受。

loi喜欢花,最爱的是红玫瑰,艳丽,生动,就像她的爱情观,美到让人无法拒绝,连刺都渗着两个人的血。

毕业之后loi也有了新的男朋友,普普通通,像一杯白开水,陪她过寻常生活,上班下班,买菜洗碗。我上次见她的时候也是夏天,南昌路边的大排档,啤酒烧烤,烟火气息浓郁。彼时的她长发盘起来,露出一段白颈,眉眼间满是贤妻良母的宽容。

我跟她开玩笑说,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

她笑笑,刚要开口,忽瞥见肘上伏着一个黑点,伸手“啪”的一声。再翻过手来,掌心是一抹惊心的玫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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