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段)达摩禅的核心:二入四行
中国禅宗是达摩尊者将印度祖师禅的精华融入到了中华文化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独门禅法,这反映在达摩写的心经颂》、《破相论》、《二种入》、《安心法门》、《悟性论》、《血脉论》等著作中,其核心思想体现在二行四入里,如此系统地具足了教理行证。其中二入四行是达摩祖师所传禅法中最具指导性、最实用的修行证悟精髓。达摩认为:修学禅法,入道的途径虽然很多,但简而言之,不出二种:一是理入、二是行入。即:
1、理入:理入需凭借教理,凭借教理就是要系统地学习经教,在通达经教后才能悟破宗义,悟破宗义后才能深信一切具有生命现象的众生,在六道中虽各具不同身形,但其本质却是同一真性,只因被“客尘”妄想所覆,不能显现出来而已。
那么什么是“客尘”呢?“客”是从外而来的意思、“尘”指的是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客尘”指的就是从外而来的六尘所形成的的外环境,人的思想受外环境的影响,就会产生脱离实际的妄想,妄想生烦恼,烦恼就是客尘,客尘就会盖覆自己的真如自性,从而失去真实之我。如果能够放下妄想,自然就能从客尘中解脱,回归到无生无灭之真如自性中去。
要想回归到无生无灭之真如自性中去,在没有证悟以前,是要通过修行才能成就的,修行就要通达禅理,通达禅理后,就要打坐观心,凝神于一念,无住于相,观“心如墙壁”,心中无我无他,凡夫与圣人,等同一心,心坚常住,不移不动、不随文字、不随教理,作如此悟解,方能合乎于“禅”。
如此合乎于禅,当观一切法虽然星罗棋布,气象万千,人我是非,纷纷扰扰,但这一切现象都是从自心中出,自心即如来心,此心真实平等,没有差别、没有分别,动则森罗万象、不动即是真常寂然“无为”。无为指的是六种无为法,其中第六的一种是出离三界法,修的是灭尽定,可永灭生死烦恼。达到这种境界,名为理入,理入就是开悟。可见“理入”的第一步是永灭生死烦恼。
2、行入:行入包括所有的修行,修行就是运用具体的法门,这些法门有动有静,动是做事、静是打坐,归纳起来有四点,即:一、报冤行;二、随缘行;三、无所求行;四、称法行。大概意思如下:
一、“报冤行”:报冤行指修道的行者,随着功力的加深,致无始劫以来的业障加速爆发,这是在消业障,在消业障的过程中,会遭遇到种种逆境,各种打击,无端受辱等,使身心备受痛苦,这时应当怎么办呢?
应当自念:自己在以前生生世世中,于无明中本末倒置,弃本从末,认假为真,迷惑颠倒,流落于诸多有生有灭的世界中,与无数多的人或众生,结下了冤债和仇恨,曾经违背良心,作过无限多的伤害别人及众生的事,今生虽然没有大的违犯,却遭受到了许多的痛苦,这些痛苦是我宿世种下的祸殃,今生恶业果熟,让我受此果报,我应坦然面对。
如果有人打我、骂我、伤害我、诽谤我、毁辱我、甚至杀我,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我的前世就是这样伤害过别人,今生受到回报,是理所当然的、是因果的必然,我应当甘心情愿地接受这种种的磨难,做到逆来顺受、不嗔不恨、无怨无悔,绝不喊冤诉曲,并尽量做到不再重起贪嗔痴,以消我宿世业障。作这样的修行,名“报冤行”。
二、随缘行:随缘行意为在一切众生中,本来是没有我的,我是缘自于前世所造善恶二业,并随业流转才有了我,有了我才有了苦和乐的感受,这些苦和乐,都是随因缘所生,如果我得到的是殊胜的果报,享受着富贵和荣誉等种种好事,这是我前生前世修行善业所感召,今生今世才能得其享受。
但这种善缘一旦享尽,就会一无所有,所以在得到的时候,又何必沾沾自喜,因为这喜是随缘而生,缘尽则无,何喜之有!得与失,都依从于缘,缘生为得、缘灭为失;缘生缘灭,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并无实义。这些得与失,在清静无为的心地里,得不见其增、失不见其减,明白了这些道理,才会做到“喜风不动”,喜风不动是八风不动中称为“乐”的一种情景,八风指的是:
“利、衰、毁、誉、称、讥、苦、乐。”这八种情境称为八风,是说这每一种情境都像风一样,能吹动人心,使人忘乎所以,让人感觉到:利则喜、衰则忧;毁则悲、誉则喜;称则乐、讥则怨;逆则苦、顺则乐。如果能在这八种情境中都能不动于心,称为“八风吹不动”,如此这般,就会在冥冥中顺乎于菩提道,作如此修行者,称为“随缘行”。
三、无所求行:无所求行的意思是没有非分之想,无所希求。但世间之人,由于在六道中轮回的时间久了,长期迷惑,时时处处,都表现出贪婪和执着,这种情况称为“有所求”。
而有智慧的人则与其相反,对任何事物,都不贪婪、不执着,就像释迦牟尼佛在凡位做太子时,舍去王位不继承,而毅然出家修行,有家舍家、有财舍财、有富贵舍富贵,安心于道,无作无为,有形之身,随遇而安,万物皆空,并无所愿,亦无所乐。
善法之功德与恶法之黑暗,时常相伴,人在其中,身不由己,随波逐流,虽然如此,但须洁身自好,当知功德不可取、黑暗不可留;三界之内、生死无常;身居之所,犹如火宅;凡有身像、有身必亡;一切皆苦,在此一切皆苦中,又有哪一个能得到安乐?
如果有人能够通达明白“有求皆苦、无求即乐”的这些道理,从而舍去一切有为法,放下一切执着,止息一切妄想,于一切法,无愿无求,如此去妄、必能证真,是名“无所求行”。
四、称法行:称法行之“法”,指的是自性清静无为之理,此理称之为法,此法即法身,犹如虚空,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由此知道“法无众生”就可以远离众生“垢”;由此知道“法无有我”,就可以远离我垢。“垢”是污染,离垢就可以使自己无为之体的清净法身不再受污染。有智慧的人,如果能够明白并信解此理,就应当称法而行。
“称法行”之“称”,是比喻像秤一样称出小乘法与大乘法的重量,依自然重的大乘法修行,名为“称法行”,就是依法而行的意思。众生的性净之体与佛一样,含有一切众相,比如: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天地万物相等,这所有的相,在性净之体里统统为之一空。
这个空,是本来空,在本来空的性净之体里,没有污染,也不着一尘,没有此、也没有彼,此“法”即是人人本具的佛性、法体。要证得这个法体,就要除灭一切妄想,修行四摄六度,虽取涅槃,但无执着,行而无行、证无所证,得清净本然,于此自当入佛妙觉。能这样解悟修证,是名“称法行”。
以上“二入四行”中,又以“理入”中的“壁观”法门为中心。道宣律师在评价达摩禅法时说:“大乘壁观,功业最高,在世学流,归仰如市。”可见壁观为达摩禅修之精髓,所谓“壁观”应指“心如墙壁”,即:心静如墙。心静如墙就是要做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时时观照,不受外界影响,于一切法不取不舍、不动不摇而又任运自然,了了常知。如此修行,可谓心如墙壁,道业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