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走在巍峨的华山之巅,一霎时只觉峭壁生辉。
风从峡谷卷着吹来,冷冻入骨。
长空栈道虽然闻名于世,但其实才几十米长,小碎步,猫一样走,也很快就走过去了。她笑了,刚刚想对夏深说还不够过瘾,却看到在半山腰遇见的那对一路牵手的中年男女,在离她不远处忘情地拥吻。
他们拥得很紧,毫无顾忌地站在长空栈道旁边贴着。工作人员望着他们,夏深和一禾也望着他们,后面过来的三几个游客也笑着看他们,但他们却丝毫没有要中断的迹象,好像要永恒地活在这个吻中。
她真的感到惊奇。
原来爱情不是属于某类人的专利,普通的人,四十几岁的爱情也可以这样狂热忘我。
大师林语堂写过两句诗:“胸中自有青山在,何必随人看桃花。”
是吧,天地是很大,风景也美,但那都是身外物。这一刻,你只有我,我也只有你,干净利落。
一起登上了拔地通天的山,过了擎手捧日的栈道,一起看了山肩的太阳,吹了林间的风,不是不艰险的,但更多的是快乐。厚爱无需多言,以一吻虚度如何?
太阳在西边慢慢变了颜色。处处危峰兀立,刀削一般的山岳轮廓,缥缈的几缕云在暗灰的天空飘着,恰好构成了一幅雅趣盎然的淡墨山水画。
准备下山吧,不早了。夏深说。
他们走向缆车售票点,经过那对拥吻的男女,他们还在用力地拥着,吻着,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奇峭的气魄。
缆车的票可以用微信支付。她得意地向夏深挑眉一笑,大有一副这次我不需要你帮忙的气势。
夏深无所谓地耸耸肩,跟在她后面买了票。
他们上了缆车。缆车慢慢下滑。树林,山峰在倒退。见不到路。不知道早上是怎么登上来的。
她自言自语,一点也看不到路,这么高的山,我们怎么上来的?
世上本来没有路......夏深说。
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她接下去,翻了翻白眼。
错。应该是世上本来就没有路,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如果你不想动,永远没有路。夏深笑笑说。一点也不在意她无礼的抢白。
对了,方一晴从华山下来,有给你消息吗?
有。她在缆车里,就给我发了消息。她说,她期待下了缆车,能第一眼看到我。她期待我默默地来华山脚下,在她下缆车那一刻,我小步紧跑地迎接她。
但是你没有来。
对。我没有来。
然后,他们开始沉默。
她尖锐地看了他一眼,又把眼睛移向外面的风景。这个男人,没有激盛的勇气。他说当时大伯父去世,妻儿回国。谁知道是不是呢?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他有所畏惧。
不知道是畏惧方一晴的无畏向前的勇气,还是畏惧他自己的心。但是他肯定也有过横空出世般的欲念吧?虽然身边不乏光鲜靓丽的各种丽人,但方一晴又是不一样的,她像一颗明亮有光泽的珠贝,对他明确有感情上的需索,内核隐秘而真切,纯粹又剧烈。然而这种不给自己退路的爱,即便多意念坚定,最终还是会折损粉碎,摧毁她,难以挽回。
你饿吗?他问。
饿了。
下了缆车,仿佛一瞬间回到了烟火人间。游人很多,脸上都带着略显疲倦的笑,手里无一不捧着热气腾腾的食物。山脚下两旁的小店铺,烟雾缭绕,有烤肉,烤鱿鱼的味道,煮玉米的味道,有一条条码得很整齐的红薯,粽子,热狗。
她站在那里心情愉悦地深深呼吸,挪不动脚步了。
夏深上去挑了5根红薯。
买这么多?她疑惑。
夏深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不说话,向途经停车场的中巴走去。她也跟着上了中巴,坐在他旁边的位置。
你准备去哪儿?夏深给她递过一条最大的红薯,问她。
回西安的旅馆啊。她大方地接过,把皮剥在塑料袋子里。粉糯的红薯很香甜,有一股这方水土特有的味道。
真好吃。她满足地叹了一声。
是的,我知道它一定很好吃。夏深慢慢地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红薯,闭上嘴巴,又闭上眼睛,像在品尝着一道天下奇异珍馐。
方一晴那天下了华山来到这里,也买了两根红薯,她告诉我,这里的红薯非常美味。直到她离开西安,还说,与西安有名的肉加馍,羊肉泡馍相比,她更怀念华山脚下的红薯,它应该是西安的代表之一才对。夏深一边细细品尝,一边说。
所以,你想要尝一尝?
对,它是我今天的晚餐。
我怎么觉得,方一晴好像不在这个世界了一样。她还活着吧?她说。
有些人,三四十岁就死了,但是到八十岁才埋葬。而有的人不在了,但有人与他共白头。生与死,有时候只是一个概念。放心,方一晴活着,活得好好的。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她,我亏欠她,虽然不在身边,但我还是想要弥补。
说实话,我真是看不起你,早干嘛去了。弥补,现在弥补她还知道吗?如果她什么都不知道,那你只是弥补自己而已,不是弥补她。说到底,你只是在做一件无聊透顶的感动自己的事,跟别人无关,跟方一晴也无关。
夕阳渐渐西下,气温更低了。趁着太阳未沉没,余温尚在,山上的鹰鸟也在归巢,扇动着一字形的翅膀,在天空划下一条优美的弧线,消失在山间。残雪散落在地上,胡乱地白着,没有风,树木静止,小白桦树挺直神气。像一幅长长的画卷铺开。
车缓缓向着山外驶出,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太累了,吃了点东西后,开始靠着椅子休息。她看了看旁边这个鬓角已经有些发白的男人,他沉默着,用很慢的速度一口一口地吃着手里的红薯,脸上的皮肤有些松驰,略有疲惫与忧伤。
她拿出手机,有20几条未读信息,全是老陈发来的。20几条,只有两句话:“你在哪里?快回来。”
她凄然地苦笑了一下,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去:“老陈,你放心,我还活着,活得好好的。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记得我喜欢吃什么吗?”
老陈秒回:“当然记得,乖,你回来,我帮你剥你最喜欢的小龙虾。”
她没心没肺地把手机关了,放回包里,打算休息十分钟。
其实,过庸常的日子多好啊。两个人,一日三餐,四季平安,岁月静好。赚发不了财,但够用的工资,生一个孩子,陪他长大,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老去。很多人不都是这样过完一辈子吗?
为什么方一晴偏要喜欢这个距自己千里之外的男人?不是因为他帅,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懂她。懂大于爱。真是这样吗?但这有意义吗?
不,一定是哪里搞错了。爱是给予,让对方快乐,然后自己快乐。
她为什么要好好的突然查出严重的病症?明明快要结婚了,老天爷却编出这样让人无法架招的戏让她演。
她爱老陈,却知道无法让他快乐幸福,她只好悄悄离开了。但是老陈快乐了吗?自己快乐了吗?
貌似并没有。
那么懂是什么?懂是知道她心里所想?支持她所有的想法?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爱,是流动的?懂,是静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