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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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加加(5294)
图:助理来也

我发现我是个长情的人,因为和同一个男朋友在一起七年了,还没有想着换。况且,我是个做事三分热度的人,什么新鲜事做个几天就没有坚持下来的动力了,然而,在谈恋爱这件事上,却能坚持下来和同一个人七年,且将会继续持续下去,所以,我,应该是个长情的人。

我们对长情的人没有抵抗力,总希望一人一生一瓢饮,这应该是恋爱的最高境界,爱情的最浪漫的界定了。

就像杨过会痴等姑姑16年,王宝钏苦守寒窑18年,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不娶等等,这些对爱情忠贞的人,都会或多或少引起我们的感动。

因为,当下社会,所有都是快节奏,这些慢生活慢情感就显得格外珍贵,为爱苦苦等待的事已经很少见了。偶尔有个金婚也是父母那一辈非常稀有的爱情了。

时间会让你看清每一张脸,久伴会让你知道每一颗心

尤其是经了时间的考验,更显得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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