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回忆(十四)

(六)“听用”

1973年6月从地方“支左”回到部队。由于我从事地方“支左”工作多年,部队早已没有我的位置,也不是我个人的问题,凡是“支左”人员都是这个下场。从上到下的领导也换了好几任。对我们这些“支左”的人员的情况根本不了解,成了有你不多,无你不少。整天无所适从,成了标准的编外人员,这种日子过起来也不是滋味。

1974年上半年团部通知我去交代任务,要我和另外一位同志一道去贵州为够条件带家属随军的干部办理迁移手续。这算是一件美差,为他们办好事,走到那里都受到热情接待。但也是很苦的差事。

贵州地处山区,自然条件差。那时候的交通条件相当落后,基本上离开县城后都是靠步行,条件最好的客车可以达到区公所驻地。到公社所在地都没有车坐。

比如说有次到遵义后,改乘到枫香坝的车,下车约上午十时左右,听说路途很远,我们买了雨伞和干粮就出发,那是还没有矿泉水、饮料之类的东西卖。一边问路一边走,饿了吃干粮,渴了喝冷水。全是一座一座的大山,道路十分难走,人烟稀少。有时连问路的人都找不着。走得比较快,怕的是到天黑前赶不到。

脚上打起了血泡,走到晚上八时许终于走到了访问对象敖泽忠的家,他的父母、兄弟等一大家人都十分高兴,说前几天接到大哥(敖泽忠)的来信,说你们要来为我们嫂子和侄儿们办迁移证随军,全家人都很高兴。就是不知道你们哪天能到,今天终于把你们盼到了。好,今晚随便喝酒,好好休息。

我们在喝酒的时候,他弟弟就去杀了一只很肥的羊,打整干净了宰成大块,堂屋中间烧着火,在三脚架上放了一口大锅,把一只羊全部炖在锅里。

大概早上五点钟就把我们叫起来喝酒吃羊肉。虽然他们都是汉族,但生活习惯和当地的少数民族没有什么两样。十多个人围着大锅坐一圈,用大土碗给每人倒了一大碗酒。另外每两个人一碗很香的海椒水。当时我声明我喝不了那碗酒。他们说没关系,喝多少算多少,但要喝好,酒满敬人,茶满欺人。不倒满酒是不礼貌的。然后吃肉是用铁爪子或筷子的锅里捞起一块肉,在海椒水里面滚一下,边吃肉,边喝酒。边摆龙门阵。倒也挺有味道。

就这样从凌晨吃到中午,我们向主人告辞。好客的主人无论如何也不许我们走。说我们全家都在陪你们,你们是贵客,你们再晚一天走。我们很高兴,好,客随主便。我们就多住了一夜。结果每餐都是围着大锅吃羊肉,喝白酒。第三天我们告别了主人,踏上了前往另一家的征途。

就这样我们贵州分别到过遵义、习水、毕节、金沙、织金、安顺、都匀、凯里、从江、麻江、丹寨、荔波、雷山等市县为20多名随军家属办理了迁移户口,历时约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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