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丈夫杀害,母亲反对交往:当你是儿子,女儿却成了亡魂

三年恋爱,两年住在女方母亲家中,他曾欺骗女孩,而女孩还是在相爱一年后偷偷和他领了证,而他要了她的命。

 

#女子被丈夫杀害,母亲反对交往#

 

  

她,是母亲唯一的女儿,从8岁开始由母亲独自带大。

 

她,单纯善良,活泼开朗,有个满意的工作,在当地法院的办公室上班。28岁惨遭杀害丢尸鱼塘。

 

他,曾欺骗她,谎称自己是交警大队的正式工。后又说自己是临时工,接着是不停的工作变动。

 

他,没读过什么书,家庭较为复杂。

 

受害人母亲,女儿单纯心软,再加上交往时间长,一心就认定他了。她也没办法,做不通女儿的思想,只能接受了。

 

受害人母亲,他,没有担当,不求上进,又非常懒惰,也没读过什么书。

 

受害人母亲,他说他妈妈脾气暴躁,不愿意跟家人住。住在她家的两年里,她已经把他当儿子看待了,他却没有一点良心,杀了她的女儿。

 

忘恩负义,是对这对母女的“善良”最大的嘲讽。

 

不是所有的“善良”都能被温柔以待。而避免伤害的途径就是看穿“他”。

 

 

人,可以不认字,但不可以不识人。

 

不懂感恩的人,把你的付出当成应该,把你的善良放在脚底践踏,比狼还可怕。

 

忘恩负义之人,往往都有这四种特征,敬而远之是上策,只有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人生路添堵。

 

01

有不良嗜好的人

 

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

 

 

赌博的人,不会想孩子有没有奶粉喝,只会想下一把押大还是押小;

 

好色的人,不会念及糟糠之妻的低谷陪伴,只会想下一个带去哪里合适;

 

毒瘾的人,不会顾及家中父母是否年迈,只会猜想老两口的钱放在哪里。

 

“善良”的人会天真的以为,包容,理解,等待和原谅能换来浪子回头。太多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样的善良,是自掘坟墓。

 

所有的付出,换来的是忘恩负义,是无尽的绝望和伤痛。

 

02

不记好,只记坏的人

 

切记,“白眼狼”是喂不饱的。

 

 

受害人的母亲曾两年的时间当男方是自己的儿子,离家后两个月,女儿却成了待宰的羔羊。

 

这类型人就属于典型忘恩负义的小人。相处之中,九次的好不会铭记于心,只会觉得是理所当然。而一次的利益触碰,便恨上心头,所有的好便烟消云散。

 

这类忘恩负义之人,不懂感恩且自私自利,面对这样的人,三十六计“走为上记”。

 

切不可被其“求情”的语言和“装可怜”的表象所蒙蔽。

 

一次次的原谅他们的死性不改,就是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断的埋雷。受伤的也只会是自己。

 

03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曾国藩说:“与多疑人共事,势必不成。与好利人共事,己必受累。”

 

意思是:和多疑的人共事必败,和贪图利益的人共事必受牵连。

 

 

就好似“农夫与蛇”,农夫救蛇,蛇却反咬一口。

 

忘恩负义之人,即使你诚心相助,对方也会觉得你有所贪图。

 

处处怀疑你动机不纯之人,无需善良以待。

 

04

人前人话,人后鬼话的人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是非。

 

有是非的地方,就是因为有一些专门挑拨离间的人,擅长传播流言蜚语,喜欢捏造是非,人前人话,人后鬼话。

 

 

这种人,遇见就是灾难。

 

荆棘遍布的人生中,遇贵人相助乃是人生一大幸事。

 

生命中的贵人,是那些为你的人生成功而添砖加瓦的人;

 

生命中的贵人,是那些为你的正义事业摇旗呐喊的人;

 

生命中的贵人,是那些为你取得点滴进步而由衷喝彩的人。

 

人生需要四种人:名师指路,贵人相助,亲人支持,小人刺激。

 

人生逃离四种人:不良嗜好之人,不懂感恩之人,忘恩负义之人,嚼人口舌之人。

 

 

受君之雨露,必报之甘泉。

 

愿天下所有不懂和懂得的人,成长不止,善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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