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能改变未来十年商业的技术与区块链的颠覆性

提要:从知识产权的去产权化与传统中介/中心控制之间的“两难困境”这一独特立场切入,对于区块链应用有很好的启发性。与1990年代风靡全球的BPR对比很有意义。区块链带来的价值互联网与新的合约实现途径形成从本质上重构经济与商业的颠覆性能力。

引子

在哈佛商业评论近期的一篇文章[1]中,D. Tapscott与A. Tapscott提出了他们两年研究得出的结论:最可能改变未来十年商业的技术,不是社交网络、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甚至人工智能,而是区块链。不是所有人都赞同这种观点,例如Atos新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2]列举了46项“将会影响商业未来”的技术,在五个档次的商业变革影响力划分中,将区块链技术对商业的影响力与可穿戴计算、自然用户界面、隐私增强等技术相近,评为“中等偏高”区间,而诸如智能机器、高级机器人、深度学习、万物互联(Internet of Everything, IoE)等则被评为影响力更大的“转型”区间。

区块链技术脱胎于比特币所开启的加密货币领域,作为专项技术广为关注,始于2015年。以当前的热度,也许从今年底会开始出现在各种“颠覆/影响未来的技术”的评估表中。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其“发酵”的速度相当可观。虽然难免有概念炒作推波助澜,但绝对不乏实质。下面结合两位Tapscott的观点[2],从“价值互联网”切入,做一些讨论。

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

Tapscott指出,区块链技术正在引领第二代互联网的到来;其焦点不仅仅是信息,还包含价值。与此相似,2015年以来,许多区块链技术的倡导者纷纷使用了“价值互联网”(Internet of Value, IoV)概念,将区块链应用系统理解为一种新型的价值交换系统/网络[3],与1990年代中叶(以HTML2.0为标志)那一轮互联网发展浪潮相对照,将后者称为信息交换网络或“信息互联网”。这是在开放的网络连接和信息传播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不是简单的焦点转移或替代。区块链技术被看作既有的互联网底层协议之上一个新的应用层,从发展的角度看,它并不是替代现有的技术(例如Web),而是以新的应用/技术架构带来新的功能特征。自从计算机应用开始普及,诸如财务记账、交易处理等等,就一直是最重要的应用领域。基于计算机的价值交换系统很多,而区块链系统,在开放的互联网对等网络环境下自治生存,匿名(陌生)终端可以直接自主加入,与其他陌生参与者建立点对点的可信交易,可以免除任何中心服务器及其所有者的参与和预置的终端认证或授权。这种技术架构和功能,是比特币出现之前所未有的。

区块链的影响远超金融产业之外

金融服务行业(包括监管方)是2015区块链“元年”以来表现最积极的领域。然而,将区块链技术从加密货币系统独立出来考察,人们发现,这个相对简单的概念,应用场景十分丰富。Tapscott的研究认为,不仅是金融服务行业,有强力证据说明区块链可能给商业、政府以及社会带来深层次的变革。他们在文中叙述了一些区块链可能率先带来深远的影响的非金融服务方面的预期应用领域,包括: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创造更好的共享经济、制造业解放、企业协作的改变,其中涉及如物联网和万物互联网(IoT and IoE)、区块链社交网络等。金融领域最值得瞩目的应用,当然首先是货币。比特币自2009年迄今的成功运转,不仅在于一个纯数字化通用货币体系的完整实现,更重要的是前所未有地展示了一个去中心与中介,自治、自动延续、不断演化的计算机应用系统。货币的发行、保管和传输,是“赤裸裸”的价值系统,但“价值互联网”的意义不仅在此,还有更重要的一层:实现各种形式财产的权利及价值交换;货币是必要工具。只有实现了财产的交易才能算实现了完整意义的价值交换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及财产权利/价值交换

两难问题。Tapscott文中提到的非金融领域区块链应用,许多都和所谓“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关。这些领域现有的计算机解决方案基本上是将传统的产权控制体系计算机化(可参考后面讨论的BPR概念),其实质是基于某种社会权力或公信力,以某种中介者为中心形成封闭控制系统。这里“中介”可理解为在一个价值产生到最终消费的过程上所有的中间环节或交易的“第三方”。信息互联网时代数字化空间内容传播,在权益与价值实现上陷入了两难困境:要么去产权化,要么就回到传统的物理空间传播模式下的中介/中心化控制体系。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有价值信息的生产和传播。

区块链解决方案。处理上述问题,必须从作品的价值体现开始,而价值体现的基础是建立有效的、与传播一体的价值交换渠道。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在创作者和最终消费者之间,构建全新的生态,在高效、直接传播的同时实现匹配的,高效的价值交换(交易),直接在作者和最终消费/使用者之间建立封闭的价值循环。此外,还可以包含内生的数字化产权保全功能,支持如产权标的追溯、身份追溯、交易的追溯与审计等等。最终可以使过去几个世纪几乎被中介吞没的知识产权回归创作者本人。笔者相信,不管遥远的未来有怎样的可能性,去中介化而不是去产权化,是当今世界知识产业必要和最实际的选择

一般财产权益与价值系统。这个话题可以进一步拓宽到基于区块链的一般财产权益保护与价值交换(交易)系统。财产可能是物理的(如房产),也可以是抽象的(如专利),和数字化实体(例如一段编码、一组数据库记录、或一个电脑文档实体等)。它们的权益保护与价值交换系统,与上面讨论的知识产权系统,在实现上有许多重叠的地方(也有实质性的不同需求,这里暂不讨论)。综合地说,基于区块链的财产权益保护与价值交换(交易)系统,是所谓“价值交换”的互联网成立的重要理由。

从市场与企业的本质到区块链技术的颠覆性本质

什么是颠覆性。C. Christensen 1995年定义了运用广泛的“颠覆性创新”概念,指出其根本特征在于新的市场和新的价值网络的创造[4]。本文前面的内容说明,区块链技术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在互联网上建构出一个独特的价值交换网络层级,并且可以看到其涉及范围的广阔性(全球经济/社会)和深刻性,从基础设施到交易流程、参与方式、数据存储、部署及维护方式等全面的新架构。另一方面可以看到,比特币和其后衍生出的加密货币家族对于传统的货币,去中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网络等,都是以完全创新的模式对原有市场的彻底代替。

商业的本质。我们还可以从经济学理论方面的到更多的支持。所谓“商业”最基本的要素是市场和企业。按照当代经济学的理论,市场和企业的本质就是合约,每次交易都是合约的履行。市场合约主要是产品和服务的短期合约,企业的内部关系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的一系列相对长期的合约。[5] 稍微熟悉区块链概念的人立刻就能发现:这两点“恰好”就是区块链的两个基本点也是创新点,而智能合约成为比特币成功后区块链进化的一个重要特征,甚至被称为区块链2.0[6]。这直接说明:区块链应用与企业与市场的本质属性高度关联,其有效的应用可能直接导致其目标领域市场或企业的本质性变革。这一点,无论从已成经典的比特币,还是最新的应用案例The DAO,都得到了清晰的验证。这种技术与其应用领域的本质性的高度耦合似乎并不多见。这种与商业本质的紧密关系,是区块链应用的广泛性和颠覆性的内在基础

与业务流程再造比较。由Tapscott文想到《哈佛商业评论》最具影响力的经典热文之一:M. Hammer 1990年的“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7]。这篇文章提出了应用IT的一个基本思想,即企业不应当用IT技术将旧有的流程自动化,而是应当抛弃旧的业务流程,从一张白纸开始,结合计算机的能力和新的可能性,重新思考、重新设计(即所谓“再造”)业务。由此,在1990年代初形成了一场由IT人推动的,风靡世界的企业革命(改造)浪潮。其最终遗留的主要成果是对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型(中心化)管理控制结构的反思,以客户为中心的,面向流程的管理思想和组织原则深入管理界。业务流程再造(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PR)从最火的流行词沉淀下来,成为基本的管理术语。在这个过程中,业务流程管理(BPM)作为一种支持业务流程规划与管理的应用软件,渐渐成长起来,但其本身只是各种可能流程的一种建模和模拟、治理和应用集成工具/平台,本质上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自身没有什么明显的颠覆性创新特征。BPR与BPM部分体现了去中心化倾向(主要呈现为将管理的中心聚焦到流程,导致组织的扁平化和一定程度的网络化),与区块链应用从根本上消除中介和控制中心,自最核心的要素交易与合约从形式到方法的重建相比,也是不彻底的。当年一度感觉夸张、离经叛道但风靡全球的BPR企业革命,从其实质上与区块链所呈现的广度、深度相比,却有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小结

区块链作为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现有应用基础上的一个新层级,天生被设计为以价值交换与传输为本,与以万维网(Web)为基础的信息交换层对应。后者以1995年HTML 2.0登场为标志,推动了第一轮以信息交换为基础的互联网革命。而区块链,以2015年脱胎于比特币作为专项技术推广开始,有望推动新一轮以价值交换为基础的互联网革命,这个观点可以从该领域的许多先驱者那里看到。

区块链应用的价值网络创新特征,不仅体现在加密货币这样的系统中,更体现在对各种财产的权益保护和价值交换/实现方面,这也是所谓非金融应用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是其中典型和重要的应用领域。基于区块链,可以实现完全去中介与中心控制、权益保护与交易一体的全新产权解决方案,使各项权利向创作者回归,解决信息互联网时代无解的“去产权化”与以中介为中心的传统产权控制间的两难选择困境。

区块链的全新价值交换网络天生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连接,达成他们之间的价值网络的同时也造就了全新的市场:这两个方面标志区块链的颠覆性创新特征。进一步,区块链的智能合约直接与商业经济系统的本质联系,使其颠覆性更为深入和直接。

在对商业/企业的颠覆或改造方面, 1990年代风靡全球的BPR革命是一个很好的参比对象。区块链的颠覆性在广度、深度、技术支持等各个方面,都超过BPR。

注释
[1] Tapscott, D. & A. Tapscott (2016-05-10).The Impact of the Blockchain Goes Beyond Financial Services. Harward Business Review. https://hbr.org/2016/05/the-impact-of-the-blockchain-goes-beyond-financial-services (相对于这篇短文,Tapscott观点的详细论述显然在他们刚刚出版的专著中,但笔者尚未曾读过)
[2] Atos (2016). Technologies that will Impact yourBusiness. 微信公众号“机器之心”(almosthuman2014)提供了一个中译本。
[3] 区块链技术将互联网发展的中心由信息交换转向价值交换,似乎为该领域先驱者一定程度的共识。表达上,有“价值交换/传输网络”(valueexchange/ transfer networking)或直接用Internet of Value (IoV)等。例如Timms (2014), Larsen (2015), Ginovsky (2015), Skinner(2015), Parah (2015), Mougayar (2016)等等;国内如吴晓灵,肖风等也用类似概念阐述区块链。
[4] 可参见维基百科条目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sruptive_innovation
[5] 陈佳贵等编著, “企业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7
[6] Swan, M. (2015). Blockchain: Blueprint for a NewEconomy. O'Reilly.
[7] Hammer, M. (1990-07/08). Reengineering Work: Don'tAutomate, Obliterate. Harvard BusinessReview, pp. 104–112.
[8] Tapscott的举例中列入了人工智能(AI),不知是否认为该技术在10年内不大可能全面地改变商业。不应当忘记几个月前这个领域刚刚发生的戏剧一幕: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计算机围棋达到职业水准还需至少10年以上的时候,深度学习技术的代表DeepMind一次正式出手,就超越顶级职业棋手水平,几乎是绝尘而去。未来10年,AI所派生出的种种技术和应用(例如被Aots评估置于“转型”区间的自动驾驶汽车本质上也是AI应用)对于商业生态的影响有多大,也许会超乎想象。但这与区块链等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不矛盾,它们不仅可以叠加,还有各种深层次结合的可能。

原发:区块链共业号, 2016-05-25

作者印:d32c81


你可能感兴趣的:(最可能改变未来十年商业的技术与区块链的颠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