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明

    我叫王小明。我生于1956年。我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我妈叫刘翠花,生了我一天一夜,大出血死了。我爸叫王苹果,在我十二岁那年被红小兵打死了,因为我家里有个银元宝。

    后来,天大地大,哪里都是我家。我终日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田间地头。我高兴了就跑步撒欢,在空旷的大农场里,和羊跑、和牛跑、和马跑,无拘无束没人管我。不高兴了就冲着漂亮姑娘吹口哨,看他们冲我翻白眼、吐唾沫,叫我小流氓。

    我整日头戴一顶破草帽,脚上穿着捡来的拖鞋,张着大嘴巴打着哈欠,散漫的游荡在田间小道上,拖鞋吧嗒吧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情景。每到此情此景,我就觉得自己倍儿酷,觉得自己像神仙,尘土翻腾着在阳光下就跟仙气儿一样。

    我到处游荡。去过邮局,但是送信的怕我摸脏了信纸不让我进门;去过警察局,可是大门还没迈进去,就被门口看门的赶出来了说这不是我叫花子该来的地方;去过杂货店,然而还没摸着绸缎是啥感觉就被揍了一顿,说我穷要饭的买不起别瞎摸......其实还去了好多地方,但是我也不记得了。

    我喜欢听学堂里的小孩诵读,但是一想如果自己能去读书,整天被禁锢在那么张小桌子前,什么“李白、苏轼、白居易”也怪恐怖的。我喜欢守在垃圾场旁边,这样我就能捡到别人刚扔的菜叶子垫吧肚子。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村西头,看着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河面上像撒了金子一样,如果是真金子就好了,就能捞一块回家,这样以后应该就不愁没钱娶老婆了。

    说起娶老婆,娶老婆真好。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老婆,有老婆是不是我就有饭吃了。

    今天也是没捡到菜叶子的一天,好饿。低头看看自己肋骨,真好玩,一二三四五清清楚楚;身体浮肿着;各个器官也都跟我一样没什么精神,不过我有预感,爸爸妈妈也快来接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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