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你癫狂了吧!

读经:徒26:

主题: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使徒行传》已到尾声,保罗的旅程也渐渐转向罗马。本章里作者路加第三次记载保罗大马色路上的蒙恩经历,分别在徒9:、22:、26:,可想而知三次都出自主人公保罗之口。既在《使徒行传》一书里就被提及三次之多,保罗的其他经卷书信中也多次简略论到,可见保罗生命转变的经历成了他传扬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侍奉中重要起点与感人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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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话这样说,我们不是信奉基督教,我们是信奉基督的。这样的表达实质是告诉我们我们的信仰不在于外在的礼仪、教条,而是强调内在的生命。我们又说,只有生命才能延续生命,才能影响生命!保罗深谙此理,因此他说,我曾定了主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当他再三述说他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时,他想要证明的是基督那复活生命的大能,更新心灵,重生生命。徒26:1-18节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的申诉就是详细讲说他“重生”的见证——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了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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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保罗也称自己那次的经历是一个“从天上来的异象”,并在王面前宣称他“从来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徒26:19)意思是说,他一直持定目标,努力向前,纵然时刻面临生命的危险,从来没有退缩。当保罗如此“动情地”述说时,腓斯都听不下去了,或者说他根本就听不懂,或许他永远也不明白,作为一名法利赛人的法利赛人(26:5),当局祭司长的“红人”(26:12),生来就是罗马人,又曾受教于“名师”,这样一位“名门望族”为了什么过去大马色路上的一次特殊经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为了被犹太当局所拒绝的耶稣就是神的儿子,就是犹太人的弥赛亚的“说法”,与自己也与当局的“达官贵人”死磕到底。腓斯都忍不住大声疾呼:“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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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作为确实不是一般的头脑所能明白的。在属灵方面腓斯都是个门外汉,那今天的我们又是否明白呢?保罗曾对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姐妹们说,“我们若果癫狂,是为 神;若果谨守,是为你们。 (哥林多后书 5:13 和合本)”如果您从来没有疯狂过,为了神,至少您得“癫狂”一次。为了祂,值得!顺祝,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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