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愚孝》(9)

引言: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感动天,董永娶仙”,大概中华民族以孝治天下,由来已久。历史上更是举孝廉以为官,我不否认有些感恩父母的孝道在里面,但是多数时候仍然是伪孝和愚孝。因为要有孝廉的名声,所以搞伪孝;因为父母家长制,所以子女不得不搞愚孝。

        二十四愚孝之“涌泉跃鲤”

原文如下,一起来读读: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鱼脍,夫妇常作;又不能独食,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取以供。

这个故事,其实也有些违反自然规律,但是读者作为一个传奇故事听听,也不妨碍思考,切莫把它作为人生原则,就成了束缚了。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全名叫庞三春。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三春(公元6-80年)常到江边取水,只因她婆婆喜喝长江水。

话说现代这长江水要喝了,能毒死个人。汉代离如今也就两千年,却没想到环境破坏如斯恐怖。

三春的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看来真是远亲不如近邻,这三春也真是可怜,不但要做给自己婆婆吃,还要伺候邻居家老婆婆(后来邻居帮了大忙)。

有一次,因风大雨大,庞氏就近躲避风雨,取江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在这里我们能看到古代劳动妇女的地位有多么悲惨,男女的不平等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儿媳妇更别说有应有的人权,儿媳在家没有地位,丈夫就是天,儿媳对婆婆稍有耽误,都要被丈夫不分缘由被逐出家门,这也是封建糟粕三纲五常思想的体现了。

庞氏被赶走后,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还好那位邻居老婆婆人还不错,没有白给她吃鱼啊!╯□╰

后来,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责令姜诗将其请回。庞三春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江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

这里就颇有些玄幻了,莫不是要地震海啸了,导致地壳不稳。我查了查西汉初年(公元前186年),在四川发生过武都大地震,嘉陵江吞并汉江上游。

但是这故事发生在东汉,也就是公元前的事情,不可能和这次地震有关。我接着查西汉末年地震。

汉成帝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西安发地震,皇帝都能感觉到,第二天赶紧发罪己诏,让大臣给自己找错误。这个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都有记载。

这里是西安,应该不是这次地震事故,我们再查《汉书》卷26《天文志》载:“元帝初元元年五月(公元前48年),勃海水大溢。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这里时间有点早,还隔着好几十年,接着往后找灾难。又有《汉书》卷9《元帝纪》曰:“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海水溢,西南出,浸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

汉元帝就是到死也,也只是公元前33年,这里好像是指登基后第二年的事,那也不可能,我们再找找。

又《汉书》卷99《王莽传》记载:“邯郸以北大雨雾,水出,深者数丈,流杀数千人。地震,大雨雪,关东尤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此次洪水发生在天凤二年(公元15年)。又有记载:“陨霜杀菽,关东大饥,蝗。”这时已经是地皇二年(21)秋季十分。

这个时间基本上就对得上了,假如庞三春公元6年出生,到公元21年也有15岁了。古人本来结婚早,十有八九这时候正好就碰到了水溢事件。

东北都发生那么大的蝗灾,长江发生点什么也很正常。别人可能水灾家毁人亡,但是可能这个姜诗在广汉的家地势比较高,也只是因祸得福,让水打破了一个洞,没有酿成更大的地震灾害。要不然就没有这个故事。

从此,庞氏便用这些鲤鱼和泉水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有诗赞曰: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
子能事其母,妇更孝于姑。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糟粕文化还是不要炫耀为好,反而显得中国人保守和封建。明明是愚孝的故事,还把它当做人生准则那不是疯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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