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奇葩室友

等等,在我介绍他们之前,我想先说一句网络流行语:说话又好听,长的又帅,个个都是人才。我的室友虽然长的不帅,说话也不好听,但确实都是人才,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为了保护我亲爱的室友的隐私,所以接下来的介绍时,都会用绰号来代替,以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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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亲密程度来介绍的话,首先我不得不马上想到我的老乡——恩仔。我与他之前并不认识,所以并没有什么相约好来一个学校,又碰巧到了一个寝室这种狗血剧情。这一切都是缘分,这就是命啊。

他的才华体现在音乐上面,虽然做不到创作编曲,参加《江西好声音》。但是谈的一首好琴,不对,是吉他。

一开始接触恩仔的时候,他还沉迷于王者荣耀无法自拔,整天在王者峡谷探索自己的人生道路。后来受到高人指点,其实也就是我班上一位吉他大师。之后恩仔便义无反顾的买了一把吉他,很贵,据说把自己买皮肤的钱都省下来了。怪不得我偶像李健说过一句话:“音乐对人是有教化作用的。”

那时候恩仔每天晚上必会对着星空,把酒弹琴,不过我们寝室是禁止饮酒的,所以一般饮的都是可乐。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悦耳的歌声伴着乐器的声音,夹杂着天地间的虫鸣鸟叫声,缭绕整个夜晚。

突然一声饱嗝,打破了这份美好,只留给我们一个背影的恩仔发出深深地叹息:“可乐喝多了”。

那一整个学期,每天我们寝室都余音绕梁。后来在校庆晚会上,恩仔更是一首天后,获得了大量的粉丝——大部分都是我班上的。

除去对音乐的痴迷,恩仔对自己的形象追求也很痴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依然记得是留着一个三七分的,瓜子脸,如果抠掉脸上的痘痘的话,那肯定是个帅哥。后来换成了韩国欧巴的那种厚刘海,或许是为了让自己更符合弹吉他的形象,恩仔又留起长发,扎了个辫子。再加上他又特别擅长穿衣搭配,所以恩仔一直是我们寝室公认的颜值担当。

说到颜值担当,我另一个室友怕是马上要站出来反对了——此人人送外号掏粪,因为名字中有个涛字,所以也是免不了被嘲讽一番。

掏粪的口才特别好,很擅长交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情商高。他非常喜欢说段子,尤其是荤段子,冷不丁就会冒出来一句:明天早上含我起来。老司机开车,果然非同凡响。

说话好听的掏粪,同时也是个很大方很讲义气的人。据传他小时候家里是开辣条厂的,时常带着辣条去上课,因此久而久之便成了班上的小大哥。在我们寝室也如此,他也会买很多零食跟我们一起分享。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所以掏粪便成了我们寝室比寝室长更寝室长的人了。

既然是读大学,当然少不了一个学霸了。可儿是我们寝室最热爱学习的,名字是有点娘,但是确实是个男的,虽然我们很希望他是个女的。

可儿在每天下午都会一个人去图书馆,背个书包,带个帽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逃难的。直到晚上天黑才会回来。

因为平时这般沉迷学习,所以可儿在寝室平时是存在感最低的。不过一到考试的时候,可儿便成了我们寝室名义上的老大了。所有室友都甘愿对其俯首称臣,端茶倒水,按摩搓背,都是我们为了度过考试难关而付出的努力。

在我想象中,他这种学霸应该是去做导弹研究员,火箭设计师。不过他亲口告诉我说,他想以后开一家电脑维修店,同时也卖电脑,唉,多么朴实无华的理想啊。

在南昌读书,自然也是少不了南昌本地人。对于南昌人,我脑海里马上冒出来一个词语:南昌鬼子。这个词在百度上都是能查到的。

睡在我对面的钱班长便是个名副其实的南昌鬼子。此人每天坐公交回家,羡煞旁人。这些旁人包括坐火车回家的我,还有坐高铁的可儿,更有坐飞机的其他寝室的同学。

回家也可理解成思乡心切,但是每次回家带电脑主机回去这我就不理解了。回来的时候,也必定是大包小包的,时常带些家里的黄豆,鱼块,牛肉来,甚至有一次还割了一亩韭菜。

钱班长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说他每天晚上九点左右就会去校外买夜宵,不过可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给我们买的,也不收路费。这如果不是真热心,那就是有毛病。

说到学霸,这里我们不得不说不一说土豪了。辉仔是我们寝室不折不扣的土豪,曾经更是大放狂言说让我以后去他家豪宅做管家。

他的家庭也的确有资本让他说出这句话——厕所里面装空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冬天拉屎屁股太冷了,夏天又太热,这样容易长痔疮。

对于他来说,逃课不用怕,晚归也不用怕,直接让他爸捐钱给学校就行了。以至于每天下课之后回寝室,他已经吃好饭在等我们了,也不是等我们吧,是在等英雄联盟加载。

同样特别喜欢打游戏的还有严总,这是一个对游戏到了一种癫狂状态的人。就像古代那种练功走火入魔的人一样。

一年四季他都在打游戏。冬季天冷,只要不上课,他总是在床上。除了吃饭,有时候连吃饭都懒得去了,还是我们不忍心看着他饿死,才给他带。撒尿拉屎的话,能憋住他就一定憋着。总之,只要在床上就能干的事他绝不下床。

夏天还好,他总算会下床了,不过还是打游戏。一天12个小时,他得花上9个小时打游戏,剩余的时间才是用来睡觉的。上课的时候,我听见他说昨天又是凌晨四点钟睡的觉,我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着他,可他却依旧在精神抖擞的打着游戏。

说到人才,我最佩服的还得是我们寝室的“独行侠”了。人如其名,永远是一个人,颇有古代侠客的风范。

尤其是生活习惯那更像侠客了——邋遢。整个学期,半年来我没见过他洗袜子,洗鞋子倒是见过一次,因为他只有两双鞋子,据说那次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刷牙洗脸更是他成为我们寝室独行侠的一个直接因素。恩仔曾经为他记录过刷牙洗脸的时间,走到厕所去,接好水,洗脸然后刷牙,加起来还没超过一分钟,据说中途还去拉了一泡尿。

有人说:槟榔加酒,天长地久;还有人说,槟榔加烟,法力无边;而独行侠说:我全要。

那时候,只要独行侠一张嘴就露出一嘴大黄牙,脱鞋就一股化学气味,还因为吃多了辣条鸡腿老是放连环屁,晚上又因为呼吸道不好而打呼噜,那是跟打雷一样的呼噜声啊。再加上他180斤的体重,只要一上床便是一阵倒腾,就跟床要坍塌一样,睡在他下铺的我每天都有种担惊受怕的感觉。

久而久之,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他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独行侠了。

这便是我大学的七位室友了,个个都是人才,你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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