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皆有病》——我们与恶到底有没有距离?
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观感(含少量剧透)
患有精神疾病的凶手杀人,到底应不应该执行死刑,或者是怎样执行死刑?这是一个很难说清的论题。从法律层面看,现代刑法判定一个人有罪要求主客观的统一,其不具备判定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对其的惩罚不具备法价值;而从道德层面上看,杀人而不偿命到底让舆论大众意难平,即便偿了命,无辜的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而《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剧就围绕这个论题展开的。
剧中律师王赦就是为了这个论题而不断奔走。他所信奉的是——杀人理应受到处罚,但是可不可以在执行死刑之前,去了解杀人的动机:
“他真的该死,他杀了人就应该死。可是不代表民主法治就要跟着一起陪葬!那为什么我们要逮捕他,然后,浪费这两年时间,开庭啊调查啊什么的。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一人捅他一刀,把他捅死就好了啊!”
对于被害者家属而言,死刑是泄愤的方式,但是如果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仅仅将死刑用来抚慰人心,在未来又该如何对这样的事情进行预防?如果说社会是一台大的机器,我们每一个个体就是其中的齿轮。当机器的一个齿轮出现了故障,所要做的的不应该是丢弃,而是修理。机器在运转,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有坏掉的齿轮出现,一味地丢弃,最终面临的将会是机器停运。
该片另一个聚焦点就是对于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的患者,社会应如何与他们和平共处?律师王赦的妻子曾说:
“你现在为了那些神经病,又要跟我吵架了是不是?”
妻子的这句话代表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看法——思觉失调症等同于神经病。因此在该病症患者多起伤人事件后,剧中政府的做法是将病患(无论是否伤人或是否具备伤人倾向)均送去就医(实则逮捕关押)——也即剥夺了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利。当他们被“改造”送回社会后,还是会有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们:媒体一遍又一遍的重提他们的病症;社会上的人不接纳他们,即便出院后也无法受到公正的对待;家人能力有限,不可能照顾他们一辈子……这一切都在将他们逼向绝路,让他们认为只有杀人才能够得到救赎。剧中病患应思聪曾自问:“为什么是我?”医生宋乔平回答道:“可能因为,你比较勇敢。”倘若面对思觉失调症的患者,人们都能报以这样的宽容,是不是在很大程度上会减少悲剧的发生?
当然这只是假设。站在上帝视角,我大可以说:“思觉失调症患者犯错可以被原谅,我们要给他们关爱,给他们更正的机会。”可是当他们真的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能否将他们当做一个完完整整的人?能否以一种心无芥蒂的态度给他们一点关爱?我不敢说我会。当姐姐应思悦不断让弟弟应思聪吃药时,应思聪说:“你可不可以把我当一个正常人?当一般人可不可以?你把我当一个人可不可以?”要使思觉失调症病患重新回归社会,需要被害者家属的原谅,媒体停止炒作,医院减少盈利,患者直面人生以及全社会的认可度。而就目前而言这一切是很难实现的。影片最后给出了一个大团圆结局,应思聪当上了画家,因为病症影响反而具备独特的绘画风格而被出版社青睐。但是我想这只是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构想(又或者是由于职业特殊性)。我不敢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重归是否被原谅,但是他回归社会,一定不会被接受,一定不会像他自己所期望的那样,被当成一个健全的人。
剧名叫做《我们与恶的距离》,但是剧中却没有说明谁是恶,这也是编剧希望观众思考的——施暴者究竟是加害者还是被害人?
对于加害者而言,他们杀人(伤人)是恶,但他们的家人终其一生无法回归正常的生活;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泄愤在加害者家属身上,使对方和自己难得到救赎是恶,但他们的家人因此而被掠走鲜活的生命;对于媒体而言,他们不经证实而扩大舆论,因此对加害者家属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是恶,然而不这样做他们就会因为业绩太低卷包袱走人……好像每个人都不无辜,而每个人却都很可怜。因为一场无差别杀人案而死去的刘天彦对母亲说:“妈你看,希望就在云后面哦,你一直走就可以看到啦!”而面对这样的现状,他们真的能看到希望吗?
精神科医生刘一骏说:“我是不想要我的小孩一生出来,就面对这个众生皆有病的社会。”众生皆有病。思觉失调是精神疾病,那舆论抨击呢,无良媒体呢?他们哪里得病了呢?病患为疾病所苦,受害者(家属)因怨恨而结仇,加害者(家属)因愧疚而浑浑噩噩,旁观者因畏惧而魂不守舍。《霸王别姬》中关老爷子说:“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如果说杀死受害者的是子弹,那么杀死加害者(家属)的则是冷漠。正如剧中杀人犯李晓明的妹妹对媒体所说:“你们杀的人,一点也不比我哥杀的少!”面对这个众生皆有病,万物皆为刃的社会,这些处在社会边缘的人群,又该如何自保?
尽管拍出来这样的片子,台湾的法治现状并不乐观,但该片确乎提出了一个思路。如何去治疗众生皆有病的社会,罪与罚将是值得所有人思考的永恒的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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