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版《道德经》第九章全文如下:
闬其穴,赛其门。
和其奕,同其誾。
挫其奰,解其忿。
是谓玄同。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故为天下贵。
本章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五十六章,但不含此章首句。本章文本以楚简本为底本。
原文今译:
天道与万物同在,守护在家中,相伴在旅途。
天道待万物公正,与光明磊落携手,与中直公正同在。
天道待万物平等,挫败强者盛气,排解弱者忿满。
这就是“玄同”。
因此,天道不能求之以亲近,也不能求之以疏远。
不能求之以谋利,也不能求之以祸害。
不能求之以富贵,也不能求之以贫贱。
正因如此,天道才能为天下万物所遵奉。
本章是老子对“公平公正”原理的具体表述,“玄同”就是老子用来表达“公平公正”原理的专业术语。“玄同”是道治理宇宙的准则,是道的独特属性。然而,老子对“玄同”的原始表述,在《道德经》传承过程中因后人误读而被彻底篡改,传世本中对“玄同”的表述已完全失真,与老子本义早已毫无共同之处。楚简《老子》依稀再现了老子对“玄同”的原始定义,经还原版校订,老子原文终于从淹没了两千年的深渊中浮出水面,向世人展示了什么是正真的“玄同”。
老子分别从三个视角揭示了“玄同”的具体内涵。首先,“玄同”意味着道始终与万物相伴,不离不弃,不会有一丝遗漏,也不会有一时疏忽。道生万物,但不同于物生物,道生物后母子永不分离,始终一体。其次,“玄同”意味着道始终是公正的,绝不厚此薄比,因此任何试图通过得道而达到某种目的的尝试,都将是痴心妄想。最后,“玄同”意味着道又始终是公平的,这种公平不仅体现在分配制度上,万物恩泽均摊,人或物无法干预分配,而且还进一步体现在之后对平等的维护,对任何不平等现象的纠正,体现为不断的再平衡。
这三大内涵赋予了“玄同”明确而又具体的定义,奠定了“公平公正”原理在老子理论中的地位。
传统老学对“玄同”的解读各行其是,但共同点是将本属于道的属性的“玄同”,解读成了人们修为的某种境界,人道混为一谈。蒋锡昌认为,“‘玄’即道,亦即无名。‘玄同’即无名之同,犹云同于道也。此言能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是谓同于道也。”蒋氏的解读颇具代表性,将“玄同”表述为人与道同一的终极境界,与老子将“玄同”视为道治理宇宙的准则毫无共同之处,在此一目了然。
传统老学之所以谬误千里,首先是因为版本错误,“闬其穴,赛其门。和其奕,同其誾。挫其奰,解其忿”十八个字,在传世本中成了“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其次是传世本本章开篇混入了其他章节的章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这句显然是针对修行者而言的,直接误导人们将下文的解读思路引向了修道。
闬其穴,赛其门。和其奕,同其誾。挫其奰,解其忿。是谓玄同。——还原版
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是谓玄同。——帛书乙本(校)
经还原后的老子原文,使本章上下文之间建立起了紧密的逻辑承接,形成了三组一一对应的条件关系,让一切关于“玄同”的传统解读和争议画上了句号,而传统解读则实在难以形成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玄同”与“道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本章的主题是“玄同”。“玄”是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表示正反合一。“同”在此作“相同”解,也就是庄子《齐物论》中的齐一。“玄同”指事物的差异性消失,浓缩成了一个整体,没有了彼此间的对立。这是指道对待万物的态度,是道将万物“无名化”的结果,也是道“公平公正”原理的展现。
“玄同”的基础是“道冲”,道无处不在,能对宇宙进行无限渗透,故道能够无时无刻作用于宇宙万物而没有丝毫遗漏。然而,“道冲”仅仅表达了道与万物同在,但并没有对道与万物的互动作任何要求。本章在“道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道对万物的作用,这些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原理,将万物视为一体,进行无差别对待,这是在“道冲”的概念之上又赋予了新的内涵。
传统老学将“玄同”误读为人的某种品格,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与老子的概念毫无共同之处。一方面是因为“和其奕,同其誾。挫其奰,解其忿”四句被误传为“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而后者又被解读成了人的品格,完全没有认识到老子是在阐述道的某种属性。另一方面,又受到了传世本此章首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误导,从而将道与人混为一谈,殊不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乃阴差阳错混入此章,与下文并无承接关系。有此两误,传统老学对本章的解读自然与老义相去甚远。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当为老子所言,《庄子·知北游》对此也有引述,但它与“玄同”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玄同”是道奉行“公平公正”原理的具体体现,是道特有的属性之一,与人是否得道分别归属两个不同的范畴。
“玄同”在传统老学中被解读成了“和光同尘”,且“和光同尘”的内涵也与老庄思想毫无相同之处,宣扬的是一种个人修为的境界,不露锋芒,长袖善舞的处事之道,与“中庸之道”遥相呼应,被人们津津乐道至今。人与道不分,偷梁换柱,是传统老学将老子思想系统性儒化的典型手法,在《道德经》解读中反复出现,不可不辨。
“玄同”——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闬其穴,赛其门。和其奕,同其誾。挫其奰,解其忿。是谓玄同。
天道与万物同在,守护在家中,相伴在旅途。天道待万物公正,与光明磊落携手,与中直公正同在。天道待万物平等,挫败强者盛气,排解弱者忿满。这就是“玄同”。
这段文字前三整句,对应下文的三整句,是条件与结论的一一对应关系。传世本这段文字被后人改的面目全非,后两整句与“道冲”章中的“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完全相同。“道冲”强调的是道无处不在,而“玄同”则表达了道对万物的态度: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闬其穴,赛其门。”
这两句对应下文的“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这是道无处不在的必然结果。道冲,能对万物进行无限渗透,故没有亲疏之分。无论是在家栖息,还是出门在外忙碌,道始终相随相伴,不离不弃。“闬其穴”指在家栖息,“塞其门”指出门在外,囊括了一切可以预见的可能性。
“闬(hàn)”,守护,今习惯作“捍”。楚简本“闬”作“門+戈”,“干”、“戈”常连用,义通,盖“門+戈”为“闬”之异体。“門+戈”被当今学界解读作“闭”,以求与传世本相附和。但“闭”用于此文义不恰,不可取。
“穴”,楚简《老子》作“辵兑”,“辵兑”为“兑”之繁字。“兑”以音通“穴”,故还原版作了校订。黄公绍《古今韵会》:“兑,穴也,直也。”老子章句:“善聿(yù,养)者不巢,善保者不穴。”此“穴”楚简《老子》亦作“兑”,为佐证。
“赛”,传世本作“塞”,系后人误读所至,详见“本章勘正说明”。赛,本意比赛,这里喻比双双竞出。双双,指道与万物。
“和其奕,同其誾(yín)。”
这两句对应下文的“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道无亲无疏,秉公待物。“和其奕”指道永远站在光明磊落的一边,“同其誾”指道始终坚持正直公平,因此没有谁可以借助道谋取私利或加害于人。传世本此两句作“和其光,同其尘”这与“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没有对应关系。
“奕”,光明。楚简本“奕”作“光”。“奕”与下文的“誾”都是对人品性的描述,而“光”老子通常用作对物的描述,故“奕”在此义犹胜。楚篆“奕”、“光”二字形近,疑为后人抄误。
“誾”,楚简本作“言斤(yín)”,“言斤”通“誾”,意为中正恭敬。《玉篇》和敬貌。《广韵》中正之貌。《论语·乡党》:“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意为:上朝的时候,(孔子)跟下大夫谈话显得温和而快乐;跟上大夫谈话显得正直而恭敬。
“挫其奰(bì),解其忿。”
这两句对应下文的“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道不仅公正,而且公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正是这两句的中心思想。“挫其奰”指道“不敢为天下先”,对骄奢淫逸实施坚决打击。“解其忿”指道扶弱济贫,为被欺压者排解忧愤。
“奰”,象形字,表示瞪大了三只眼睛,指不醉而怒,引申为压迫。“奰”与“忿”相对,表示有权有势欺压百姓,而“忿”则表示了被欺压者忿忿不平。“奰”楚简本作“尔+賏”,与“贔”形近,古“贔”通“奰”,疑“尔+賏”为“奰”之异体字。
《诗经·大雅·荡》:“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 。” 说的是,整个中国怒气生,怒火蔓延至远方。毛亨传:“奰,怒也。不醉而怒谓之奰。”
“忿”,怨忿,指因贫弱而遭受欺压而不满。“忿”,老子本字当写作“分”,故有王弼本“忿”作“分”。后人或读“分”为“忿”,如严遵本等,或读“分”为“纷”,如河上公本等,莫衷一是。究其原因可能是,“道冲”章与本章中老子原本均见有“解其分”三字,但两处涵义不同。前者读作“解其纷”,而后者读作“解其忿”。
“是谓玄同。”
上述十八个字,定义了“玄同”,它们是“玄同”的具体内涵。
“玄同”的意义所在——道能御万物,而人不可驭道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故为天下贵。
“玄同”的意义在于,道在万物,而万物又皆在道中。道不会离我更近,离你更远,谁也无法更接近道,或更远离道。于是乎,“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道不分亲疏,一视同仁。
既然道一视同仁,欲以道牟利,办不到;欲以道害人,也办不到;欲以道谋求更多财富,还是办不到;欲以道做得人上人,更是办不到。这就是“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道永远是公平的,不为人左右。为达个人目的而求助于道,永远不能得逞。正因为道不偏不倚,待万物如一,天下无不尊道贵德,“故为天下贵。”
本章勘正说明
1.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从本章移出的依据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不仅出现在传世本,也出现在了帛书甲乙本,北大汉简本,以及楚简《老子》,写法略有差异。楚简《老子》写作“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文字略有差异,但文意完全一致。其他版本也不例外。
各版本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并不能在证明在楚简《老子》之前没有发生错简或改动。从老子《道德经》成书到楚简《老子》的出现,历经两百年左右,任何形式的文本改变或改动都无法排除。通过对楚简《老子》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楚简《老子》已出现多处与老子原旨相悖的表述,以及后人添加或改动的痕迹。比如前面章节中提到的“猴王能守之”一句,就有明显的后人添加之嫌,与老子原旨相冲突。
还原版本章将“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从文中移出的依据是逻辑承接。此句作为开头与下文“玄同”的论述毫无关系,出现在此只能是因后人未通老义所导致的文章句子错归。故从本章移出,而将其归入逻辑上联系更为密切的德论相关章节。
2. 本章关键字考证
闬其穴,赛其门,(还原版)
(門+戈)亓(辵兑),赛亓門,(楚简本)
塞亓悶,閉亓 □ ,(帛书甲本)
塞亓㙂,閉亓門,(帛书乙本)
塞其脱,閉其門,(汉简本)
塞其兑,閉其門,(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范应元本)
“闬”,在楚简中写作“门+戈”,被学界解读为“闭”。但这种解读在本章的语境中逻辑不通,文义费解。李零认为“门+戈”是“閟”的讹字,而“閟”则通“闭”,得到学界普遍认同。然而,楚简中“戈”与“必”的写法差异十分显著,不可能是笔误。
更难解释的是,这两句楚简的表述是“(门+戈)其兑,赛其门”,而传世本的表述则是“塞其兑,闭其门”,即使将“门+戈”读作“闭”,“赛”读作“塞”,“兑”与“门”的位置也发生了调换,还是回归不了传世本,除非将楚简的写法彻底否定。
还原版选择了“门+戈”并非讹字,而是通假字,为“闬”之异体。“干”、“戈”常常并用,寓意相同,有“以戈护家”的意思,与“以干护家”异曲同工。
“穴”,楚简作“从辵(走)从兑”,为“兑”之繁字。“兑”也同样出现在了老子章句“善聿者不巢,善保者不兑(yuè)”中,此处,“兑”读作“yuè”,以音通“穴”。还原版取“穴”代“兑”。
“赛”与“塞”,古通用。黄公绍《古今韵会》:“赛,通作塞。”“塞”字出现早,始见于甲骨文,故“塞”常被借作“赛”。然而,楚简《老子》中,“赛”与“塞”两字均有出现,写法略有差异。两字楚简的写法都是上中下结构,且上下同样都是“宀”和“贝”,但中间写法不同,前者是“双王+一”,而后者是个“工”字,“工”则是甲骨文“塞”字中“双工”的简化。
因此,楚简《老子》中,“赛”与“塞”的写法已经被区分开了。本章的用法是“赛其门”而非“塞其门”。
和其奕,同其誾,挫其奰,解其忿,是谓玄同。(还原版)
和亓光,(辵同)亓(糸斤+言),(畜刂)亓(尔+賏),解亓紛,是胃玄同。(楚简本)
和亓光,同亓(軫+土),坐亓閲,解亓紛,是胃玄同。(帛书甲本)
和亓光,同亓塵,銼亓兑,而解亓紛,是胃玄同。(帛书乙本)
和其光,同其畛。挫亓兑,解亓紛,是謂玄同。(汉简本)
挫其鋭,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王弼本)
挫其鋭,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河上公本、傅奕本、范应元本) 挫其鋭,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严遵本)
“奕”,光明。楚简本“奕”作“光”。“奕”与下文的“誾”都是对人品性的描述,而“光”老子通常用作对物的描述,故“奕”在此义犹胜。楚篆“奕”、“光”二字形近,疑为后人抄误。上文已作详述,在此不重复。
“同”,楚简作“从辵从同”,意在强调“同”的动词用法,含义不变。今“同”的动词用法是同一个字,故将“从辵从同”通“同”。
“誾(yín)”,老子本字作“糹言斤”,疑为“言斤(yín)”之繁字,“言斤”通“誾”。正直恭敬,《玉篇》和敬貌。《广韵》中正之貌。《论语·乡党》:“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
该字帛书乙本作“塵”,帛书甲本作“上軫下土”,是“塵”的异体字。各传世本均作“尘”。“糹言斤”或“言斤”读作“尘”,完全缺乏文献依据,还原版未从。
“挫”,楚简作“左畜右刂”,也是个绝版字。黄锡全以《古文四声韵》及《汉简》中“撤”通“扌+畜”为线索,推断“畜+刂”为“挫”的异体字,有一定道理。就“畜+刂”的寓意而言,其意为宰杀牲畜,有摧残的含义,可以引申为挫败对手。还原版认为“左畜右刂”或为“剒”之异体,今常用作“挫”。
“奰”,楚简作“上尔下賏”,又是个绝版字。“奰”,象形字,表示瞪大了三只眼睛,指不醉而怒,引申为压迫。“奰”与“忿”相对,表示有权有势欺压百姓,而“忿”则表示了被欺压者忿忿不平。“奰”楚简本作“尔+賏”,与古“奰”字形近,疑后人将两字相混。上文已详述,此处不重复。
“忿”,唯严遵本作如是,王弼本作“分”,余皆作“纷”。老子本字或作“分”,读“分”为“纷”系后人将此句与“道冲”章中字句相混所至。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还原版)
古不可(目+又)而(幸斤),亦不可(目+又)而疋;不可(目+又)而利,亦不可(目+又)而害;不可(目+又)而貴,亦不可得而戔。(楚简本)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 □ 而貴,亦不可得而淺。(帛书甲本)
故不可得而親也,亦 □ □ 得而 □;□ □ 得而利,□ □ □ 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帛书乙本)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汉简本)
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疎;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王弼本)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踈;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河上公本、范应元本)
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踈;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严遵本本)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傅奕本)
此段文字,诸本最大差异在是否有“亦”字。“亦”在此起强调作用,有胜于无。
楚简本“古”通“故”,“目+又”通“得”,“幸斤”通“亲”,“疋”读作“疏”,“戔”读作“贱”。
王弼本“疏”作“疎”,河上公本“疏”作“踈”,二者皆为“疏”的异体字。
不熟一本首句句末衍“也”字,系后人增。
故为天下贵。(还原版) 古爲天下貴。(楚简本) 故爲天下貴。(帛书甲本、帛书乙本、汉简本、王弼本、河上公本、傅奕本、范应元本) 爲天下貴。(严遵本)
此句,严遵本脱“故”字,余皆同。楚简本“故”作“古”,“古”通“故”。
附:王弼本《道德经》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疎;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
故为天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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