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冷,阿黄约我去吃狗肉》第五章

作者  苗术

  话莫扯远了,还是回到狗肉宴席上来吧。利用这点业余时间,我们可以欣赏欣赏在座各位的吃相。

  老张同志吃东西比较地文明,速度不快不慢,食量不多不少,细嚼慢咽,不温不火。看来领导就是领导,吃喝拉撒都不失身份。

  戴师傅应该是个能吃的人,但他太拘谨,筷子总是跟在老张的后面,老张动一筷他才动一筷,老张指到哪他就打到哪,亦步亦趋,绝不自作主张。难怪老张让他当驾驶员——把方向盘交给这样的同志,放心。

  最能吃的要数法警小杨。小杨同志年纪轻,身体壮,牙好胃口好,吃起东西来就很生猛。他根本没有功夫听阿黄那一堆废话,一门心思扑在狗肉上。这顿饭才吃到一半,他跟前的狗骨头已经码成了一道醒目的风景线。

能吃能喝是小杨同志的一惯作风,我曾在阿黄安排的饭局上跟小杨吃过好几次饭,多次瞻仰过小杨同志大快朵颐时那油染的风采。小杨同志最大特点就是不挑食,什么都吃,天底下几乎没有他不爱吃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小杨同志对火锅特别有感情。火锅好哇,他经常这么说,什么东西都能往里头放。每当听见小杨说这句话,我就觉得那火锅简直就像咱们小杨同志的胃。

  对了,说起火锅我想起来,小杨同志也有一样东西不能吃,那就是脑花。这跟小杨作为法警,曾经亲临刑场参加过处决死刑犯有关。关于到刑场枪毙犯人的亲身经历,我跟法警小杨不是太熟,没有听他亲口提起,只是间接从阿黄口中听到过一些片段。

  开枪的不是他,阿黄说,都是武警干的,戴着大口罩,把脸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他和另一个人一左一右,死死按住犯人的肩膀。那个犯人是个抢劫杀人犯,年纪不大,三四十岁。那天早晨天还没亮,小杨他们就到牢里去提他。牢门一打开,小杨他们就扑进去,直奔犯人,七手八脚按倒在地下。被按倒的人叽哩哇啦一通乱叫,不是我不是我!搞错了哇!他妈的还真搞错了。那段时间严打,里面关了两个等候判决执行的死囚,他们按倒的不是当天要毙的那个。回头又一阵忙乱,才把那个该死的家伙拿下。

  那天一共毙了四个犯人。法庭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时,有个犯人当场就晕倒了,还有犯人在刑车上尿了裤子。小杨他们那个犯人还真行,法庭宣判时他还东张西望,没事人似的。在刑车上居然还跟小杨要烟抽,小杨就点了根烟,插到他的嘴里。到了刑场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反常,轮到武警子弹上膛就要处决时,那家伙突然不老实起来,跪在沙滩上乱喊乱叫,我是茅zhu席的儿子,你们敢枪毙我!赶快把我放了,茅zhu席要找你们算账!小杨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给按住。武警对着那颗光秃秃的脑袋砰地就是一枪,他往前一栽,叫喊声一下就没有了,就像关了电闸。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一个人,一下就成了一摊死肉。

  这个犯人活着的时候作恶多端罪大恶极,死的时候也不干净利落,就在被枪子儿击毙的那一瞬间,他那肮脏的脑花飞溅出来,稀汤汤粘乎乎地粘在了我们小杨同志的裤腿上,这使小杨同志不但当场呕吐了个肚底翻天,而且从此以后留下了无法治愈的后遗症,无论看见什么样的脑花都止不住要恶心呕吐一场。所以每次吃火锅只要有他在场,大家都不点脑花,虽然大家都知道,烫火锅用的都是猪脑花,不是人脑花。

  其实人的神经常常会对某种特定的东西过分敏感,这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我门单位上有个女同志,姓赵,白胖白胖的。这女人德性不好,嘴皮子也厉害,一般人都惹不起她。但她有一个毛病,特别害怕漆。要是一不小心见到了漆或者闻到了漆的味道,她的脸上脖子上胳膊上(身上我们看不到)马上就会起一块一块的红疙瘩,俗称漆痱子。据说这玩艺一起可就难受得不得了。她想方设法去治,单方偏方祖传秘方,什么方都用了,不但不见一点效果,而且毛病还见长——不要说见到漆闻到漆了,只要听人说起漆来,马上就会犯病,真是吹糠见米立竿见影。假如你吵架吵不过她(你当然吵不过她),不要紧,你只要高喊两声漆痱子就行了。只要这么一喊,她就会捂着耳朵狼狈逃窜,头都不敢回。不过你也得小心,你这么做,就等于向她下了毒手,从此以后你就是她的仇人了。

正因为我这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所以我对法警小杨避讳脑花很能理解。其实我也一样,我小时候被狗咬过一口,便落下了终身怕狗的心理残疾。虽然那只狗只咬破了我的裤子,并没有伤及皮肉,却使我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摧残,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行动自如,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如小儿麻痹。我对狗的惧怕,决不亚于姓赵的胖女人怕漆和杨法警怕脑花,你说日本鬼子来了美国鬼子来了都吓不住我,要想吓唬我,你得说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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