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的小黄狗有好些日子没来了。那是一条三个月左右大的田园犬,它的母亲在生下它们四胞胎后不久便病逝了。那时几条小狗都还没有断奶,吃不了东西,老主人有些不知所措,我建议他买一些羊奶粉回来泡给他们喝。买来后他用温水冲泡奶粉后装进婴儿吸的那种奶瓶里,将奶嘴放在其中一条的嘴边,它寻着味头咬了过来,用力地吸吮着。
“眼睛都还没睁开哩。”老主人眯眼笑道,脸上的皱纹叠成一层一层的。等第一条吸好后又换下一条,直到四条都吃饱。喂狗是一件过瘾事,我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要不要送一条给你?”老主人问我。
养狗固然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光是静静地观察一条小狗就已经十分令人玩味了,更何况它还会陪你玩,你一呼唤它就会跑到你身边,然后摇着尾巴围绕你转。最有趣的是,你从外面回来还未到家门时它就出来接你了,到你的脚边乱蹭,弄得你连路都走不好。但前提是我得有那个精力来陪小狗闹腾,而显然我没有,因此谢绝了老主人的一番好意。
可一个月后我再去他家做客的时候却发现,当时的四条小狗只剩下一条了。询问老主人后才知道,其中一条因身子弱夭折了,还有两条跑到外面便再也没有回来过,很可能是被别人给捞走了。
老主人的房子是两年前建的一栋二层白砖房,之前住的是那种一层的红砖黑瓦小屋。两年前他的儿子带着媳妇和女儿从美国回来过年时提议给老人的家翻一翻新,老人也欣然接受了儿子的这份“新年礼物”。
老人姓刘,年轻时上过战场,直到三十五岁才结婚,随后一直居住在这里。据他所说,从他爷爷的爷爷那一辈开始,他们家就一直居住在这里。老人的妻子很贤惠,家里的活儿几乎都被她承包了。可造化弄人,十年前她因肝癌去世了。五个月后儿子娶了个媳妇,没跟刘老打招呼就跑到美国,等安顿下来后才打回来一个电话,说那里工资高、生活条件好,问他要不要搬过去?刘老已年过花甲,自然没有心力再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对于儿子的不告而别,他也不打算追究。孩子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利,既然他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就让他去吧。于是刘老一人生活至今。
我是去年搬到这座城市的,而且故意选择了这个偏僻一点的地区,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大城市里的那种紧张感,而一紧张我就容易犯错。并且对于一个画师来说,清净才是最重要的。我住的房子也是一栋二层白砖房,房主人在城中心买了一套新房,所以才愿意将这栋房子便宜点租给我。我搬进来的第一天,刚把行李放置好准备画原稿时,有人按了门铃。
我一开门,只见是一个穿着深蓝色中山装的、有些驼背的老人。我问他:“有何贵干?”
老人慢慢地睁开眼睛,感觉他的上眼皮如同一座大山。但他确实是睁大了眼睛,尽管在我看来并不大,但我知道他已经很努力了。他张开皱巴巴的嘴道:“今天不是端午节吗?我煮了一些粽子,煮多了,一个人吃不完,你来吃几个吧。”他一直看着我的眼睛,或许是房里灯光照射的原因,他的眼睛里也放射出光芒,那种期切的目光让我着实无法拒绝,我便狠心放下手中的笔,跟他一起去了。
老人的家很漂亮,门口挂着一副对联,檐下吊着两个红灯笼,就好像是要过年了一样。房子有前庭和后院,这片区域的房屋几乎都是这样的布局。先穿过前庭铁门的时候,一条大黄狗不知道从哪跳了出来,对着我一个劲地乱嗅。走进房子,玄关处的鞋子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鞋柜上,可以看出是两个老人的鞋子。地上则摆了许多双拖鞋,我换上拖鞋后跟着老人走到客厅,途中四处瞟了瞟,脑中便浮现出一个词——整洁,仿佛随时都打算来接待客人一样。粽子很鲜美,有红枣的,有葡萄干的,也有肉馅的,不知不觉我就吃了四个。老人自己只吃了一个,留下一个没吃。从那之后,老人总会隔三差五地叫我去他家做客。而我也逐渐意识到,他一直都是一个人。
剩下的那条小狗安分且乖巧,它不喜欢到处乱跑,总是独自在后院里玩。尤其是在那儿的一座土包旁边,它喜欢在那打滚、吃饭、睡觉。后来我才知道,它的母亲就埋在那座土包之下。认识我后它也会时不时从地洞钻到我这边的院子里来,有时候我骑自行车去公司上班,它也总会一直跟着我跑到桥那里,然后呆呆地望着我,待我不见后就又回到土包那。
而如今它却一次也没来过了。距除夕还有半个月,今年我也不打算回去,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放假时间只有五天,坐火车一去一来就要花费一天时间,用四天时间吃吃饭、拜拜年还不如多画一些稿子多拿稿费。二是今年并没有挣到多少钱,回去过年又将有一大笔开销,还是等钱多了再回去比较好,起码亲戚朋友们不会笑话自己。
已是黄昏,到了该吃晚饭的时间。我懒得出去买饭,索性泡了一桶泡面,心里又觉得有些不对劲。按照惯例,刘老应该会喊我去他家吃饭才对,但仔细一想这个星期他好像一次也没来叫过我。我坐不住了,心里有些慌张,他一大把年纪了不会出了什么事吧?来到刘老的铁门前,院里的杂草长了许多,连道路都难以看清了。铁门没锁,我轻推开门走进院子,眼前一副深沉冗杂的景象,给人一种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了的感觉。是不是出去旅游了?我来到后院,眼前的一幕把我给骇到了。那小狗正趴在土包旁一动不动,身上缠满了藤丝——它死了。它是饿死的,虽然时间不长,但还是可以感觉到它消瘦了许多。
开始刮风了。我得快去查看屋内的情况,不知刘老是否安好,但根据小狗的情况来看,我总有一股不祥之感。站在门前,可以看到对联上已经布满了灰尘,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那种祥瑞喜气之感。我先敲了敲门,等待了三分钟没人回应,才下定决心去扭门把手。屋里有一种阴沉之气,而且视线有些模糊,残阳从窗子里透过照射出飞扬弥漫在空气之中的尘埃。
“刘老爷!”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同样没有回应,情急之下我冲进了他的房间。只见他躺在摇椅里,枯黄的阳光照射在他苍白的脸庞上,有些晶莹剔透的颗粒在上面闪耀。摇椅还在轻微地晃动,但他却已经不在人世了。
医生说他是自然老去的。他的儿子接到消息后连夜飞了回来,他跪在刘老遗体旁失声痛哭时,不知怎么的,我的内心也似在痛哭。
“大哥哥,这是你画的吗?”刘老的孙女说着一口别扭的普通话,拿着那幅我曾给刘老画的肖像画。她的装扮很奇特,是国外的那种洋裙。
“对。”
“真厉害!你可以教我画画吗?”她瞪大双眼,露出开怀的笑容,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你过几天就要回去了吧,恐怕我没有机会教你。”她便失落地走开了。
刘老走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人,他就拿着曾经那一家三口的照片,静静地躺在摇椅上。但他最后的脸庞却是那样的安详,他没有丢失心中的初始之物,他知道,他将要回到自己的家人身边去了。
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不过是一种滑稽的借口而已。钱多钱少又何妨?恐怕丢失掉伴随自己出生就拥有的东西才叫真正的贫穷吧。
我用公司的年终奖买了一张回去的高铁票,将要回到我那最初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