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第八章:法备

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第八章:法备

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君主外借四美,最终被斥出局的历史定论。第一个例子“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大也”商纣的消亡与周天子的卑微,原因就是诸侯强大。第二个例子“晋也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晋国被三分,齐国被篡权,都因群臣太富有。第三个例子“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燕、宋臣子杀掉国君,都是因为诸侯与臣子的权势与实力远大于君主。历史不断上演着这样的故事,总归是君主逾越了君臣界线缺德、中央集权制缺位、律法缺失。

从以上三个例子,韩非子感慨道“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从此术也。”意思是所以在上对照商、周,中间对照燕、宋,没有一个不是沿着这条规律结束的。这就是规律的力量,形式不同,结果都是一样。不管是商、周,还是燕、宋,按同样的方式管理国家,结果都是遵从了这一规律。人类所有的知识与文化都是历史的积累,至到现在人类对知识的获得的方式都是不断的积累,获得的知识都是历史积累的。

基于历史的教训也罢,还是实事也罢,不管从那个方面那个角度研究,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君主灭亡,这一事实是不可改变的。所以韩非子总结道“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 因此高明的君主蓄养他的臣下,完全依照法律办事,立足于防备。社会活动总归是以人为主体的活动,而人是世间最不稳定的因素,因为随时在变化,不管是机体还是思想。所以需要教育来培养人的社会群体意思,用法律来规范人的社会言行。韩非子在这一句中说的很明确,用律法来规范君臣,这是唯一的办法,君臣完全按律法来办事,既不靠君主的喜好也不靠臣子的聪明,君主的喜好用来建立人格魅力,臣子的聪明用来处理具体事物,君臣之间的关系就由律法来规定。律法是防君子,防不了小人,所以韩非子告诫君主对于臣子还是要立足于防备。防备的原因在韩非子看来不只是不法之臣的阴谋,还在于天道难违的真理。

对于四美(身份、地位、威严、权势)的建立,具体到刑罚韩非子的态度是“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意思是所以不赦免死囚,不宽有罪犯,赦免死囚。宽宥罪犯,这叫做威势散失。以法明确身份,依法确定地位,用法树立威严,执法巩固权势。如果君主抛弃律法,单靠自己的威信和外界的支持,都不会获得四美,因为人的威信总会有下降的时候,外界的支持总会有失去的时候,只有律法的确定才会长久,因为那是天道。

【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从此术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

在公司管理中,老板对员工的管理总归要依靠制度,让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言行与工作。制度是公司正常运营与安全发展的保障。对于制度的执行要彻底与坚决,决不能打折扣,对制度打折扣,就是对老板四美打折扣,这是不利于老板管控公司的,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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