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庭御还在帝国大厦开会,手机在口袋里就一直滴滴响个不停。他原本是不想接的,可是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皱了一下眉头,然后为了一个电话停止了会议。
站在帝国大厦的天台,四边都是落地玻璃窗,天色也慢慢暗下来,他指关节紧张的发白。
但还是接通了那个号码“喂,少爷吗,夏小姐…快不行了…”
啪,手机掉在地上,对方还在一遍一遍的说着什么,林庭御仿佛失聪,感觉整个世界地动山摇。
晚宴上,他穿着高定西装,没有带女伴,只身一人站在角落喝酒。身边突然递来了一小块泡芙。林庭御憋了她一眼,大名鼎鼎的安家小姐,也是有名的国际名媛,她穿了一件米白色长裙,优雅又美丽。
林庭御只是微微一笑,回绝了她。她也没有不自在,举起酒杯,“林总,英语说的真好,想必从小就受过很好的教育吧”
她一进来就看到他了,虽然站在角落,依然那么熠熠生辉,“如果我说,我小时候只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你信吗”
林庭御仰头,饮尽杯中的酒,“你真会开玩笑”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不是玩笑。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从什么日子,一步一步挨过来的。
这辈子,能让他难以启齿的,恐怕只有夏夏一个人了。
凌晨四点,林庭御在飞机上睡着了,虽然开了暖气,但是他还是觉得好冷。
他的额头不停冒着冷汗,空姐帮他盖被子的时候脸都红了,他长的太好看了,脸紧致的像雕塑一样。
而他只是紧紧闭着眼睛,
夏夏,别走…
醒来后,他却只记得他隐约说过这句梦话。飞机在云层里,盘旋一圈,然后安稳落地。
他披着大衣,来接他的人已经撑着伞等他,林庭御松了松手表,迎着雨伞,淹没在细雨绵绵的人潮里。
(二)
85年的时候,林庭御跟父亲一起偷渡到美国,父亲跟他说来投靠美国的亲戚,实际上是来逃难,买不起机票的父亲,只能带着14岁的林庭御偷渡过来。
他们一路从香港辗转反侧偷渡到美国,以为能好过一段时间,父亲却在洛杉矶一个旅店里被抓走了。
他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庭御一眼,这一眼,一看就是一辈子。林庭御并不恨他,至少他到最后也没有丢下他。
后来林庭御被洛杉矶警察遣送回香港,他却在回去的路上逃跑了,他不想回去了。反正到哪里都是一个人,还不如就留在这里好了。
遇见夏夏的那一天,他又饿又冷,他躲在一个小巷子里。
夏夏从豪车上下来,一眼就看到了他,那天下着雨,夏夏穿着一件白色的小斗篷,头发长长的披在耳后。
林庭御不禁感慨,命好的人,真多,唯独自己,要吃尽苦头。
夏夏看了一眼撑伞的保姆,然后指了指林庭御,她拿着伞,一步一步的朝着林庭御走去。
她解下自己的斗篷披在林庭御的身上,“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夏夏”
她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林庭御”
“你应该冻坏了吧,愿意跟我回家吗?”
那年夏夏16岁,林庭御站起来,比她小两岁,却比她高了一个头。“你好高啊”
她带他回了家,给他换了干净的衣服,又给他准备了很多吃的东西。
那是那一年,林庭御吃的最饱的一天。诺大的房子里,却只有夏夏和保姆两个人住在一起。
“我父母比较忙,不会回来,你就住在这里,也没有关系的。”
夏夏笑嘻嘻的说,林庭御却没有,吃饱喝足之后,说了一声谢谢就走了。
只留下夏夏孤单单一人,她多孤单啊,只想要一个朋友都这么难吗?
林庭御不愿意留在这里的原因是那可怕的自尊心,他怎么能被一个女孩子收留。
夏夏这样美好的人,跟自己根本不在同一个世界。
回头看了一眼夏夏,便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之后,夏夏没有见过他。
来年的夏天,夏夏终于又遇到了他,他跟几个混混在一起,英语说的倒也不错。“嘿,那个女的在看你,”
一起的詹姆斯推了一下林庭御,他回过头,就对上夏夏的眼睛,夏夏冲着他招手。“你们认识?怎么不介绍给我们?”
詹姆斯对夏夏动了心思,林庭御一眼看穿,“我跟她不认识,你最好不要招惹这种富家姑娘”
林庭御锤了詹姆斯一拳,就叼着一根烟走了,可是詹姆斯偏偏不听。这天等夏夏独自一人的时候,把夏夏堵在了一个小巷子里。
“听说你家里很有钱,把你绑了,你爸会给多少钱”
詹姆斯笑嘻嘻的朝着夏夏挤眉弄眼,“你已经成年了吧,你知道绑架要判多少年吗?”夏夏冷静的说着。詹姆斯果然有些害怕了,但利益熏心,他只想要钱,哪顾得上这么多。
正在这个时候,林庭御出来救了夏夏,他把詹姆斯按在地上一顿打,然后牵着夏夏疯狂的跑。
夏夏居然在身后笑了起来,“你笑什么?”他问,
“我以为你真的不管我”夏夏露出两个酒窝,“你早就知道我在后面?”
夏夏点点头。
林庭御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夏夏请林庭御吃了冰淇淋,两个人躺在沙滩上,惬意的看着碧蓝色的海水。“你啊,长的这么好看,就该好好读书,以后肯定会有大作为的”夏夏添了一口手里的冰淇淋。
“我跟你不一样”“哪里不一样?这里?还是这里?还是…”
夏夏指了指他的胳膊和脸,然后又指了指他的胸,脸一红。林庭御突然笑起来,“原来你会不好意思啊”
16岁的夏夏,真的很漂亮了,皮肤白的像瓷娃娃一样,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夏夏16岁的样子,林庭御记了一辈子。
那之后,林庭御常常来找夏夏玩,夏夏教他英语,林庭御在香港的时候,上过几年学,这里的题目也难不倒他,他真的太聪明了。
说是夏夏教他,却每次都是他帮夏夏辅导功课。五月的一天,两人在客厅看电视,夏夏的父母突然回来,看到林庭御先是一愣。
然后把夏夏拉到一边,说怎么能跟这种孩子来往,想必是保姆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们,夏夏不听,被夏父一个巴掌把的有点发愣。
林庭御看着夏父的脸,这张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就是他害的他们偷渡到美国,就是他害的他父亲坐牢。无期徒刑。
他的父亲就是在帮他洗黑钱。显然夏父也认出了他。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林庭御紧紧捏着拳头,然后抛下夏夏,跑了出去。夏夏跟着跑了出去。
“林庭御,你怎么了?”夏夏抓着他的手,林庭御只是满眼血色的看着她,为什么会是她。为什么,“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林庭御只丢下这句话,就走了,夏夏在身后一边哭一边不知所措。
很多年以后,林庭御都后悔那个晚上把夏夏一个人丢在路上,才会让夏夏也吃尽了苦头。
夏夏被詹姆斯带走了,这一次詹姆斯带了很多人,她被詹姆斯卖到黑市。然后又辗转反侧卖到尼亚拉。
夏父找到林庭御的时候,他正在躺在沙滩上看星星,他说“一切都是我的错,为什么要带走我女儿”
林庭御一愣,然后背脊开始发凉,“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卑鄙吗?”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詹姆斯,在林庭御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詹姆斯,詹姆斯被打的半死,才告诉他们,夏夏被卖到了尼亚拉。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庭御恍如晴天霹雳,那天晚上如果自己没有丢下她,他明知道晚上的洛杉矶有多么混乱,他还丢下她一个人。
十天后,警察带着他们,在一个妓女成群的地方找到了夏夏,她虽然保住了身子,但因为不听话,满身的伤,背上还烙上了妓女的英语字。
她有些神志不清,看到林庭御的时候,她只是死死抓着他的手,抓出了血都不松开。
这些天,她该有多么害怕啊,林庭御只是紧紧的抱着她,“对不起”
“林庭御,我好害怕”飞机上,夏夏睡着后,一直说着这几个字。
医生做完一系列检查之后,才走出来,忧心忡忡的看着夏父,“右脚脚筋被挑了,身上的伤虽然严重,但是好好休息会好起来的,对了,她还是处女,你放心吧”
夏父一句话也没有讲。听到处女这两个字,林庭御的心像被狠狠的扎了一下。
“林庭御,你父亲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是我我女儿,我决对不会原谅你”
下了飞机后,林庭御就被洛杉矶警察抓走了,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夏夏。
夏父给他随便加了一个罪名,让他在洛杉矶监狱里,坐了三年。
这三年,他没有一天不想夏夏,但是他更恨,恨自己没有能力,没有地位,他跟他父亲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就这样被夏父玩来玩去。时间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他能抚平人的心,也总能提醒心里的痛。
(三)
13年后,林庭御成了洛杉矶最大的世贸组织,洛杉矶几乎所有出口的东西都要经过他的公司。年纪轻轻的他,就登上了最佳华人福布斯榜。
所有的报刊,杂志的封面主题全都是他。正在他锋芒万丈的时候,他却要回国成立国际世界。
所有人都不理解他,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为了夏夏。因为夏夏跟他说过,让他好好努力,以后一定会有大作为的。
出狱后的他,才那么努力的学习,那么努力的往上爬。那些难熬的日子,都是靠着对夏夏的回忆走过来的。
如今他真的做到了,他要回去找她。这么多年,他一直在找她。
回国的前一天,私人管家李唐说有人要见他,他问是谁,李唐说“詹姆斯”
林庭御气氛的青筋爆起,然后小声交代了几句。詹姆斯这几年过的也不好,因为林庭御总是找他的麻烦。没有一天让他好过过,他居然还敢找上门。
后来,詹姆斯被挑断了手筋和脚筋,卖掉了非洲最穷的地方。夏夏吃过苦,你也一定要百倍千倍的吃一遍。
洛杉矶最近总是下雨,林庭御喜欢下雨天,因为是下雨天,他才遇见夏夏。
回国后,林庭御四处托人找夏夏,却一点音讯都没有。
快整整一年,连他们公司都要走上正规了,他都没有找到夏夏。
这天晚上,江边一个路边小摊上,一个跛脚的女孩子,穿着一件宽大的格子衣,在擦桌子。
“夏夏,你看新闻了吗,哎呦这个林庭御真的太帅了”好朋友芝兰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吐槽道。
夏夏没有说话,一头短发的她,看起来那么丑,她低着头,什么也没说,擦着刚才用过餐的桌子。“夏夏,其实你长的挺好看的,打扮一下应该可以找个好男人,只是,这脚…哎,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芝兰抱了抱她,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天空又是一轮满月。
十月的一天晚上,林庭御工作很晚了,李唐开车路过江边,看到一个小摊还亮着灯,肚子有些饿了。
便和李唐两个人下了车,芝兰当时看到林庭御整个人都傻眼了,这就是电视上那个人啊。
没想到居然会来这里吃小摊,这下,他们小摊都出名了。给他们随便炒了几个小菜之后,芝兰才碎碎念道“夏夏这个冒失鬼,手机怎么又忘记带了”
林庭御一愣,然后又摇摇头,这个世上,叫夏夏的多了去了,回来的时候,他查过了,这个城市叫夏夏的起码几百个。
“少爷,这家虽然不起眼,但味道真不错”里唐夸赞到,林庭御是吃过苦的,所以他能吃路边摊,也能吃高级餐厅,不过这种好吃的路边摊真的不多了。
“对不起啊,我又忘记拿手机了”夏夏匆匆跑回来,林庭御转头看着这个跛脚的女人,她穿了一件棉麻裙子,短发荡在脖子上,风吹的她一头凌乱。
“夏夏…”
林庭御站了起来,李唐一口呛到,这就是夏夏,是他找了几年的女人,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夏夏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说“好久不见”芝兰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原来,他们认识,她以为的天方夜谭,竟然是真的。“我找了你很久”
“我过得挺好的”她一瘸一拐的走到他面前,他回来了,可她却不是已经的夏夏了。
“你长的好高啊,时间真快,十几年了”
夏夏眯着眼,笑嘻嘻的说,“夏夏…”林庭御一把抱住了夏夏,抱的很紧很紧,生怕一不小心,她又跑了一样。
“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吗?”
李唐从未见过这样的林庭御,生意上他从来果断,遇到女人也是,委婉拒绝,原来这一切的柔情,都是为了她。“我已经不是以前的夏夏了”
夏夏推开他,她哭了,以前的她,高高在上,是所有人都宠着的小公主,那次回国后,没多久夏父就东窗事发被带走了,他母亲因为受不了刺激,得了精神病,一夜之间,她一无所有,这些年,她到处打工,不仅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医院的妈妈。
但是她知道,这都是她们欠他的,夏父害的林庭御的爸爸一辈子坐牢,还把林庭御送进了牢里三年,这些年,她没有一天不怪自己。如果不是自己的父亲,林庭御应该也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不会再脏兮兮的过道里睡觉,不会冻的全身发抖没有家。
“我现在是在为我父亲赎罪,如果不是他,你不会过得那么辛苦”
你看,就算是这样,她都没有想过自己,他还想着,林庭御吃过的苦,可是你也受尽了磨难啊。
林庭御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江边不知道是谁放起了烟花,
两个人同时,朝着天空看去,“林庭御,你还活着,真好”
夏夏说,然后一行清泪从眼角划过。
他还活着,真好,只是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到什么。
(四)
林庭御说,他可以找人治好夏夏的脚,不管花多少钱,夏夏只是摇摇头,她已经习惯了。芝兰虽然惊讶夏夏以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更心疼她经历的事情,
林庭御为了感谢芝兰这么多年照顾夏夏,直接投资芝兰开了一家餐厅。芝兰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一天。
夏夏每周都会去看她妈妈,还是那个样子,总是会认错人,总是会神志不清。夏夏就轻轻安慰她,说“是夏夏,夏夏回来了”
夏妈妈这才平息下来。直到有一次夏夏来看望夏妈妈却没有看到人的时候,她才知道夏妈妈被接走了。
林庭御把小安安接到了一家私人医院,特别的医院,特别的看护,比以前那个好太多了。
她这才鼓起勇气去找林庭御,
她穿了一件她自己认为拿的出手的衣服,苏找他,
而他,坐在几十层高的写字楼顶端,正在低头处理着什么,夏夏突然闯进来,让门口的秘书很懊恼。“林总,不好意思,她非要进来”
“夏夏”林庭御抬头看到夏夏,一双眼睛满是爱意。秘书惊讶,从未见林庭御对哪个女人这样,而这个女人还是个跛子,李唐见状,拉着秘书出去。
“你为什么要接走我妈妈”夏夏看着他,冷冷的问。
“你不开心?”
“你不恨吗?是我们害死你爸爸,你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夏夏死死地捏着衣角。
是啊,现在的她已经不是配得上他的夏夏,他本来没有义务管他们死活的。
“你还要我说多少遍,这一切都跟你没有关系”林庭御双手插在口袋里,无奈的看着夏夏。
“林庭御,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以后我们也不要来往了”。
“夏夏,我们结婚吧”林庭御突然说,站在原地的夏夏,一愣。“你堂堂林庭御,要跟我这个跛子结婚?”
夏夏自嘲的笑,要是在以前,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林庭御就像没有听到一样,一把拥夏夏入怀,“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啊,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
夏夏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如果当年不是你带我回家,我还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好吃泡芙,如果你不带我回家,我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夏夏,十年前我就想娶你了”
林庭御深情地抱着她,像在告白,又像在倾诉。“我不管坐到哪个位置,我依然是你的林庭御”
林庭御在夏夏的耳边说着。
这么多年,他一直想跟夏夏说的话,
如春风细雨,缠缠绵绵,暖人心。
(五)
夏夏留起了长发,因为林庭御说,她长发更好看,结婚那天,所有人都嘲笑夏夏是个跛子。
只有林庭御紧紧抓着夏夏的手,问她怕不怕,夏夏摇摇头,然后也紧紧的拉着他。
哪怕是一瘸一拐,夏夏也是整个城市最美的新娘,她看起来那么岁月静好,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酒窝。
来的人不多,都是林庭的朋友,他们没有什么家人,所以办的比较简单。林庭御担心夏夏受不了摄像机,特意封闭了消息,没有让媒体知道他结婚。
为了夏夏,他真的做的很细心了。
那晚,林庭御恨不得把夏夏揉到身体里,但又担心她吃不消,只得摸摸她的头,夏夏睡的跟熟,他把夏夏抱在怀里,闻着夏夏的发香,“夏夏,我爱你”
屋外,繁星四月。
婚后两个人一直住在郊区的别墅,夏夏虽然脚不方便,但上上下下也打理的很好,不顾林庭御的阻挠,非要去芝兰的店里工作。
只要她开心,就随她去吧,只是现在,李唐就比较忙了,因为要经常照顾夏夏。
夏夏对他也特别好,
一开始李唐也不明白,夏夏哪里好,后来时间长了,他才知道林庭御为什么喜欢夏夏。
这段时间,林庭御总是早出晚归,李唐说是生意上出了一些事情,每天晚上都是深夜了林庭御才回来。
洗了澡就抱着夏夏沉沉睡去。
夏夏想问问他今天怎么样,也没有问出口。只能看着他睡着的脸,暗自担心。
第二天晚上,李唐早早的来接夏夏,说是要跟林庭御一起吃饭,要见一个美国的客户。夏夏随便收拾了一下就一起去了。
餐厅在最豪华的游轮上,夏夏尴尬的看着李唐,“没事的,你进去吧,少爷在等着呢”李唐估计也看出来,夏夏比较尴尬。
坐在这里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夏夏一瘸一拐的朝着里面走去,所有人都看着她。正在这个时候,林庭御走出来,挽着她的腰“怎么这个时候才来”
夏夏一下子有了底气,
坐在游轮边上的一桌外国人,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死死地看着夏夏,他觉得在哪里见过,但总是想不起来。
原来林庭御约了几个重要的客户,在这里吃饭,记得夏夏说喜欢看星星,这里的位置又特别的好,所以才让李唐把夏夏接了过来。
“没想到,你结婚了?”几个客户都是典型的香港人,说着蹩脚的普通话,“是的,这是我夫人”
夏夏从容的笑了笑,跟他们握了握手,几个人很聊的来,“没想到林总跟夏夫人这么恩爱”几个人欣赏的看了看林庭御。
生意能做这么大,格局肯定也很大,看的出来,他跟夏夏经历过很多。
聊的正开心的时候,那个金发碧眼的男人,跑了过来,一把抓住夏夏的手,像喝了不少酒。夏夏一看到他,吓得跌倒了地上。
“夏夏”林庭御一只手扶着夏夏,另一只手拎着男人的领带,“你是谁”
“我记得你,当年就是我把你送到尼亚拉的,没想到你还活着,听说詹姆斯已经死了,你居然还能活下来”
原来,他是那个中间人。夏夏在他那里,没少挨过打,夏夏背上的伤就是他烙上去的。
夏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人还能活在世上。
众人唏嘘,李唐一把按住男人,夏夏吓得全身发抖,脸色发白。
周围的人纷纷议论,“当年你可是还是个处女,可惜你不听话,不配合…”
林庭御直接一拳,打晕过去了。
“我想回家”夏夏低着头,“好,我们回家”
林庭御抱着夏夏,傲首挺胸的走出游轮,然后让李唐把那个男人扔到海里。
回到家,夏夏已经有些失控,她不停的洗澡,不停的洗澡。可是不管怎么洗,背上的疤还是洗不掉,哪怕这些年,她已经用了很多办法想要去掉那个单词。
可是还是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些。
“夏夏…”
林庭御在一旁看着,他没有办法看着夏夏这样下去,然后拉过夏夏的手,告诉她,没事了,已经回家了,
夏夏却推开他,“为什么,他们还活着,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他们很多人都来扒我的衣服,他们打我,拳打脚踢,甚至把我吊起来,抱住了身体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一丝不挂的让他们看了个够,我不该嫁给你的,我不配…”
“夏夏”林庭御抱着她,眼里闪着泪,都怪我,如果当时,我没有丢下你一个人。
“我好害怕,林庭御,我真的好害怕,我害怕我撑不到那个时候”
说完,夏夏就晕了过去。
然后淋浴打在夏夏的身上,林庭御看到夏夏的肚子上一个小小的疤,他记得,夏夏说过,那是阑尾炎手术的疤。
他在害怕,夏夏有什么瞒着他,越害怕,心里越紧张。
“夏夏,夏夏”林庭御紧紧揪着自己的心,“能不能别让我在难受了”
医院里,林庭御一个人抽着烟站在阳台上,李唐走进来,告诉他,那个男人已经扔到海里了。“少爷,你怎么抽烟了?”
“李唐,你知道吗,夏夏只有一个肾,他们不仅折磨她,还取走了她一个肾,而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夏夏一直瞒着我,剩下的一个肾,医生说,衰竭了”
林庭御想起十年前在飞机上,医生在夏夏房间待了很久才出来,恐怕是夏夏让那个医生不要说的吧,怕我们担心。
所以后来她才告诉他,这只是阑尾炎手术的一个疤。
当时林庭御还在想,哪家医院的技术这么差,疤缝的歪七扭八的,后来他才知道,人家只是随便开的一个口子,甚至没有打麻药。
夏夏,该有多疼啊…
即使这样,她都没有告诉过他。
李唐愣在原地,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林庭御,他明明那么高大,背影却单薄的可怕,就像风一吹就要倒了。
然后他看到林庭御颤抖的肩膀,他扔了手里的烟,抱着头,跪在地上,“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李唐,都是我造成的,我让我自己心爱的女人变成了这副模样”
李唐,眼里闪着泪水,却帮不了他半分。
最崩溃的就是无能为力把。
(六)
夏夏醒来的第二天,窗外阳光明媚,林庭御趴在夏夏床边睡着了,夏夏把他摇醒,说自己饿了。想吃芝兰做的饭。
林庭御马上就一个电话打了过去,“你怎么了,怎么一个晚上,沧桑了这么多”
林庭御吸了吸鼻子,说没事。但还是没有忍住眼泪。
“没事啦,我已经不痛了”夏夏摸着林庭御的脸说。
她知道,他一切都知道了。只是,自己也不知道还能陪他多久。“对不起”林庭御颤抖着说。
胸口依旧传来窒息的痛。
“这不是你的错啊,还好,我活了下来,才可以现在遇到你”夏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笑着笑着就哭了。
“唯一遗憾的是,我不能为你生个孩子”夏夏坐起来,看着林庭御。
林庭御说不出话来,胸口一个劲的痛。
那天中午,芝兰也来了,她陪了夏夏一整个下午,林庭御说,他要治好她,不管花多少钱。
医生说他这是天方夜潭。
后来林庭御终于妥协,接受了这个事实。他抛下了,所有工作的事情。
带着夏夏去旅游,他们去尼泊尔坐大象,去斯里兰卡种花,去阿尔卑斯的大草原晒太阳。
只是夏夏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终于在一次旅途中,倒下了。
然后他们连夜回国,住进了lcu
因为生意上的疏忽,美国这边已经出了不少事,必须要林庭御亲自去。
而他这次也是去打算卖掉美国的世贸,他的心只想留在夏夏身边。如果没有夏夏,也不会有今天的他。
时间太快了,
总是物是人非。
(七)
医院里,夏夏撑着最后一口气,也没有等到林庭御,因为下雨,又堵车。林庭御索性下车朝着医院跑去。
等他气喘吁吁跑到医院的时候,夏夏已经没有呼吸了,空气又苍白,又安静。
“夏夏,你为什么不等我”
林庭御跪在地上,无声抽泣。
走的时候夏夏跟他说,一定会等他回来的,还说他不要哭,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守护在他的身边。
窗外雨越下越大,仿佛淹没了整个世界,
林庭御站起来,亲吻了一下夏夏冰冷的脸,“夏夏,一辈子不要再遇到我了,下辈子你一定要好好的”
他不知道,夏夏死的时候许的愿望是,下辈子一定要早一些遇到林庭御,不在让他吃那么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