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制度——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和性的关系,可以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一是说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的。
2、我们不能因为人类把性生活限制到夫妻关系之间,或是人类不经过婚姻不能得到社会认可的性生活,而说婚姻的功能是在满足性欲,或是说为了要满足人类第一类的基本需要而在文化中发生婚姻。
3、家庭不是生物团体的单位,婚姻不是单纯的两性结合,亲子关系亦绝不是单纯的生物关系。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
4、从概念上,我们可以把生殖和抚育分的很清楚,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
5、社会知识的传递对于个人的生活是极关重要的,因为人不能个别地向自然去争取生存,而得在人群里谋生活。一个没有学得这一套行为方式的人,和生理上有欠缺一般,不能得到健全的生活;他也就没有能为人类种族延绵续上尽力的机会。把这套行为方式传授给孩子们的工作可已称为社会性的抚育。社会性的抚育对于孩子的长成,新的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的绵续上,和生理性的抚育有同样的重要。
6、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文化是人类用以来满足需要的人为工具,我认为若是种族绵续真如一辈本能论者所谓是我们生物机能的表现,我想在人类社会中也就不必有生育制度来规定人们怎样求偶,怎样结婚,怎样生孩子,怎样做父母等等一大套麻烦的规则了。
7、我想厌恶生殖的苦修和禁欲主义多少是在想解脱这种自我牺牲的根源。
8、一个人永远不能直接感觉到别人的痛痒。没有一个人真正地能充分地尝到另外一个人的甘苦,感到另外一个人的休戚,想到另外一个人的思想,完全懂得另外一个人的语言。
9、我常认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作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而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
10、我们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是: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11、可是我们要注意的是,两性分工只是社会利用两性差别所安排出来的分工体系,并不完全是男女生理和心理上差别而引起他们所能做的工作的不同。分工的用处并不只视为经济上的利益,而时常用以表示社会的尊卑,甚至还带一些宗教的意味。就是那些不必要特别训练的工作,好像扫地、生火、洗衣、煮菜,若是社会上认为是男子不应该动手的,没有人替他们做时,他们甚至会认为挨饿倒可以,要他们操作却不成。
12、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抚育团体必须先已组成。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婚姻里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
13、我们可以说人类社会中有一个比较普遍的原则,就是与丈夫的女子才有生孩子的权利。无论在什么地方,两性关系尽管可以在一定限制下享受相当的自由,可是关于生孩子这一件事,却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严紧的规律,而且这种规律总是以婚姻为基础的,这也说明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
14、婚姻在人类生活中既是这样重要,而同时又不常和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倾向相符合,于是社会得立下法律来防止轶出规范的行为。单靠法律的制裁犹嫌不足,于是把其他经济关系等渗入婚姻关系中,并扩大向婚姻关系负责的团体。这样使夫妻间的联系加强,即使夫妻间一时感情失和,每会因牵涉太多,不致离异,可是这还不能使这种人造的办法根深蒂固,不易撼动,于是进一步,婚姻关系获得了宗教的意义而神圣化了。婚姻有关的法律、社会,以及宗教的制裁,在它们的功能上说是相同的,都是在维持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抚育作用。
15、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
16、人既不能绝育,人类又不能无性生殖,所以只能迁就一些,把性限制在夫妻关系里。婚姻的功能是消极性的,是在避免奸淫。婚姻是社会为性筑下的防疫圈。
17、生育的痛苦说是女人得罪了上帝的刑罚。
18、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的把夫妻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但是对于男子的感情生活却很少加以严格的拘束。
19、社会结构中真正的三角是由共同情操所结合的儿女和他们的父母,婚姻的意义就在建立这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夫妻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是共同向儿女负责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连的社会关系——夫妇和亲子。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
20、在生育孩子,担负起抚育作用之前,夫妇关系被认为是不完全的,他们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比未举行初步仪式前有所增加。
21、各人为了自我的满足不易有个共同的憧憬。这种生活不是三度的,因之各自被习惯所支配,使他们不易和洽。要打破这历史的不同习惯的障碍,必须创造出一个共同的向未来的投影。孩子不但给夫妇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将来的展望,而且把这空洞的将来具体的表现了出来。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22、社会事业是需要继续性的。一块农田,经营久了,也摸得住土性。倚赖经验的事务最忌常常改行。合作的人事也需要长久的相处才能周旋得转。一个人在陌生的人群中做事相当困难,尤其是在没有成文规定的亲密生活中为然。夫妇两人中既然不能全然维持原有的合作团体。那么加入新团体的不免在生活上吃亏了。在实行父居方式的地方,男子一生住在一个村子里,往来大多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人,而嫁来的女子在丈夫村子里所接触的人都是生面孔。她和她一同长大相熟的人隔离了,举目无亲的情况下,只有听命于丈夫的指挥,她唯一可能的反抗是逃回娘家去。区位上离合的安排影响了社会关系的内容。
23、社会的桎梏并不是取消了,只是我们熟习了。
24、抚育作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孩子生理上的需要,一部分是给孩子社会上的需要。社会习惯的养成时常要改变孩子本性的行为,这是会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甚至是仇恨的敌意。
25、从个人立场,生育是件损己利人的事。在生物上亲子总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两个个体中的鸿沟在客观世界中是永远不能填补的。可是种族的绵续必须打破这条鸿沟,得在亲方造成孩子即是自我一部分的感觉。孩子在社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很可能变成亲方和孩子的对立,亲方把孩子当作自我的一部分时,这种对立会使社会性抚育发生困难。若是社会一定要父母担负孩子的全部抚育责任,它实在把亲方本身放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一个方法就是父母的分工:由父母分别担任社会性和生理的抚育,最普通的分工方式是严父慈母的安排。
26、社会既把父亲拉入了亲密的家庭中,又要他和子女维持相当的距离,显然是社会结构中一个矛盾设施。亲密关生活既不易绝然加以隔离,于是社会不得不在另一端加重压力,使做父亲的不得不勉为其难难,执行他的社会任务。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见到在父权社会里。父亲对于孩子的行为常要担负道德上和法律上的连坐责任,“子不教,父之过”已成了我们家喻户晓的成语。为了维持自己的名誉和安全,做父亲的不得不注意家教。溺爱子女会受社会的谴责。这种压力迫使父权社会中的当父亲的板起面孔来对付子女。父权大部分是家庭冲突的源泉,因为父权给其父亲的社会要求及其专有的权利,既不称合他的生物倾向,也不称合他在子女身上可以感受、可以兴起的个人感情。所谓“易子而教”,就是为了解决这为父的两难。
27、她们并不是执行权力的父亲的竞争者,她只是属于父亲所制控的女性群中的一个,可以在父亲的保护下活下去,甚至可以获得宠爱。
28、她们出嫁之后,在她们头上来了个和他们并没有感情,但有权利的婆婆。发生权力关系的,在这种社会中,是婆媳。婆媳的冲突很可能是女性情节的社会根基。在父居的社会中,即使并不和丈夫的父母同居,不受婆婆的控制,在成年时代突然加入一个陌生的社会团体。总不免是生活的一个危机。这在现代社会中还是如此的。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做了一个男人的妻子,不能不和素不相识、又不是出于自己选择的、丈夫的朋友亲戚们发生频繁的接触。这是一件不太愉快,同时也很容易发生心理上疲乏和病态的情景。
29、在父母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我们若细查父母们的心理,颇像一个艺术家。一个雕刻家把他的理想实现在一块顽石上,创造出一具美丽的维纳斯。石像上的每一条曲线,都是从他的心思和技术中流出来的。他担心着别人对于石像的毁誉,有时比他自己的生命更是关切。这已是他自我的一部分。父母对于孩子也是这样。
30、子女既常被父母视作是自我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在时间上却是后来的。它有着另外的一个起始。于是一个被现实所蹂躏过的自我,在这里却找到了一个再来一次的具体机会了。每个父母多少都会想在子女身上矫正他过去所有的缺点。他常小心提防使自己不幸的遭遇不致在他第二生命中重现。
31、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步步地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的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之,理想和现实既不能挤的太紧,也不能分的太远。把理想自我转移到孩子身上去是一个最好的办法。我们常可以听到长辈们捻着胡须,容忍自己的过失,而把责任轻轻的交卸到下一代去。“你们得好好干。”意思是他们已经过去了——并没有完全过去,只是寄希望于下一代身上。在理想和现实极不易相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人们,最容易有这种口气。李安宅先生曾愤慨地说,这是“维新”以来的大毛病。“父母放弃责任而妄勖子女,教员放卸责任而妄勖学生,壮年放卸责任而妄勖青年。”“以致一代复一代均将人生大师留给将来。”
32、把理想自我转渡到孩子身上去,固然有放卸责任的危险,但是在相当的范围之内,也正是抚育作用所需要的、我们要知道一个人所具的理想,并不是他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对他的期望。我们在别人的贬褒中筑成我们的理想。因之,理想中的自我实现是社会标准的反映,现实和理想的差别,也正是个人和社会的歧异。现在,为父母的以理想自我寄托到他们孩子的身上,也就等于把社会标准来责成于子女。我曾说过,父母之于儿女,正代表着社会来控制个人。
33、社会用各种方法使父母对于子女的在心理上认为是一体,更使他们觉得子女的成就比自己更重要。能做到这程度,社会才放心把新成员的长成交给孩子的父母去照顾。把理想自我交卸给子女,一方面不失为解决个人内心矛盾的出路,一方面也正合抚育作用的需要。可是这一转渡却又种下了亲子间冲突的因素了。
34、孩子不但不容易和父母相契洽,而且时常会走上相反的路上去。推己及人是自我的扩大,可是子女要把自我扩大到包括父母又是不容易的。根据一般心理学家的说法,自我的意识,人己的辨别,是发生在个人和环境的冲突中。一个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人。永远不会感觉到有个自我的存在。在孩子生活中,到处会碰钉子,而为父母的怕孩子被环境打击的太严重,总是愿意把自己来作缓冲,夹在里面。本来孩子可以在火里烧痛手,得一次环境给他的教训,可是在火还没有烧着手时,孩子先已碰着了父母的干涉。父母到处来顶替无情的环境,做着孩子们当面的软墙。因之造成孩子们自我意识的主要力量却是父母。父母正是自我的对面,因之,至少在孩子的早期,父母不易进入孩子自我的范围之中。
35、父母把孩子看成痛痒相关的部分,而子女却没有这感觉。子女可以时常觉得父母的过分干涉,没有道理,甚至感到压迫,父母是代表着吃人的礼教。在父母看来,子女不能体恤他们,倔强,不肯顺服,进而觉得是悖逆,不孝,大逆不道的孽障,两代之间的隔膜这样地不易消除!
36、孩子总是会长大的,抚育作用本身是在促成孩子的独立能力,所以有类战争。战争的目的是在结束战争,抚育的目的是在结束抚育。
37、蚕茧不论怎样结实,怎样美观,它的目的是给茧内的蛹成长和蜕化成蛾的机会。茧壳的完整注定是暂时性的。若是为了要保持茧壳的完整,只有把蚕蛹烘死在茧内。可是杀蛹完茧又岂是作茧自缚者的本意呢?
38、社会生活也有这种类似的情形、孩子早年的抚育需要父母保护和供养,但是长到一定时候,孩子不能专门在父母的荫庇中生活了,继续这样生活下去,会引起不良的结果,因之,在抚育过程的末期,必须有一度的社会性的断乳。
39、我们从那些独立生活的动物祖先所遗传得来的若干特性和我们分工群处时所需的生活不相适应的,因之社会上必须有一套共同接受的办法,用社会力量来强制大家奉行。这些办法是文化。文化是社会创造出来使人类可以共同生活来满足个别需要的手段,文化是以社会力量来维持的生活方法。
40、社会结构是有一定的人口容量。在人类中,除了在一个因技术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住扩大的期间,普通说来,一个新分子的生存空间,物质和社会的支配范围,还得在旧世界里寻觅,他得到原有社会分工体系中获取他的地位。社会结构不再扩张时,新分子入社的资格就得向旧分子手上去要过来,换一句话说,他一定要等社会结构中有人出缺,才能填补进来。这就是我所谓的社会继替。
41、在父系社会中,女子的权利并不从抚育她的父母手上得来,而须向她的配偶的家中去承继。
42、我们不应假定天下傻子多于聪明人。若是社会一旦放任了聪明人去沾别人的光,聪明人的数目却会日增月积,结果招致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下场,法国人口的下降之速,一方面固然可以表示他们潇洒脱俗的风格,巴黎咖啡馆里的文采,可是另一方面,却不能不使一辈远见之士,忧心到他们社会完整的动摇,等到铁骑压境的时候,遭殃的却不分聪明人和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