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模式的分类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1、创建型模式
创建型模式的主要关注点是“怎样创建对象?”,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对象的创建与使用分离”。这样可以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用者不需要关注对象的创建细节
单例(Singleton)模式
某个类只能生成一个实例,该类提供了一个全局访问点供外部获取该实例,其拓展是有限多例模式。
原型(Prototype)模式
将一个对象作为原型,通过对其进行复制而克隆出多个和原型类似的新实例。
工厂方法(FactoryMethod)模式
定义一个用于创建产品的接口,由子类决定生产什么产品。
抽象工厂(AbstractFactory)模式
提供一个创建产品族的接口,其每个子类可以生产一系列相关的产品。
建造者(Builder)模式
将一个复杂对象分解成多个相对简单的部分,然后根据不同需要分别创建它们,最后构建成该复杂对象。
2、结构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描述如何将类或对象按某种布局组成更大的结构。它分为类结构型模式和对象结构型模式,前者采用继承机制来组织接口和类,后者釆用组合或聚合来组合对象。
由于组合关系或聚合关系比继承关系耦合度低,满足“合成复用原则”,所以对象结构型模式比类结构型模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代理(Proxy)模式
为某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该对象的访问。即客户端通过代理间接地访问该对象,从而限制、增强或修改该对象的一些特性。
适配器(Adapter)模式
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类能一起工作。
桥接(Bridge)模式
将抽象与实现分离,使它们可以独立变化。它是用组合关系代替继承关系来实现的,从而降低了抽象和实现这两个可变维度的耦合度。
装饰(Decorator)模式
动态地给对象增加一些职责,即增加其额外的功能。
外观(Facade)模式
为多个复杂的子系统提供一个一致的接口,使这些子系统更加容易被访问。
享元(Flyweight)模式
运用共享技术来有效地支持大量细粒度对象的复用。
组合(Composite)模式
将对象组合成树状层次结构,使用户对单个对象和组合对象具有一致的访问性。
3、行为型模式
行为型模式用于描述程序在运行时复杂的流程控制,即描述多个类或对象之间怎样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单个对象都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它涉及算法与对象间职责的分配。
行为型模式分为类行为模式和对象行为模式,前者采用继承机制来在类间分派行为,后者采用组合或聚合在对象间分配行为。由于组合关系或聚合关系比继承关系耦合度低,满足“合成复用原则”,所以对象行为模式比类行为模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模板方法(Template Method)模式
定义一个操作中的算法骨架,将算法的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使得子类在可以不改变该算法结构的情况下重定义该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骤。
策略(Strategy)模式
定义了一系列算法,并将每个算法封装起来,使它们可以相互替换,且算法的改变不会影响使用算法的客户。
命令(Command)模式
将一个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使发出请求的责任和执行请求的责任分割开。
职责链(Chain of Responsibility)模式
把请求从链中的一个对象传到下一个对象,直到请求被响应为止。通过这种方式去除对象之间的耦合。
状态(State)模式
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状态发生改变时改变其行为能力。
观察者(Observer)模式
多个对象间存在一对多关系,当一个对象发生改变时,把这种改变通知给其他多个对象,从而影响其他对象的行为。
中介者(Mediator)模式
定义一个中介对象来简化原有对象之间的交互关系,降低系统中对象间的耦合度,使原有对象之间不必相互了解。
迭代器(Iterator)模式
提供一种方法来顺序访问聚合对象中的一系列数据,而不暴露聚合对象的内部表示。
访问者(Visitor)模式
在不改变集合元素的前提下,为一个集合中的每个元素提供多种访问方式,即每个元素有多个访问者对象访问。
备忘录(Memento)模式
在不破坏封装性的前提下,获取并保存一个对象的内部状态,以便以后恢复它。
解释器(Interpreter)模式
提供如何定义语言的文法,以及对语言句子的解释方法,即解释器。
二、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等,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1、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如若不然,就应该把类拆分。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写代码时用到具体类时,不与具体类交互,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集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最少知道原则的另一个表达方式是: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类之间只要有耦合关系,就叫朋友关系。耦合分为依赖、关联、聚合、组合等。我们称出现为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局部变量、临时变量则不是直接的朋友。我们要求陌生的类不要作为局部变量出现在类中。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则是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三、个人感悟
设计模式是一种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解决方法,避免去重复造轮子。因此有必要了解每种设计模式,它如何解决问题的;设计模式着手解决软件的快速开发和成本问题,从软件的角度就是解耦,解耦,解耦;
所有才有了从总纲到具体,即是设计总则到设计模式;
从具体设计模式来看:从对象创建,类变量,类方法三个方面考虑,对多态、封装的合理运用而出的
实际设计中:功能组件间解耦,组件内解耦;经常变动的地方,必须解耦;基本不变,也可以考虑不解耦,但不要太多硬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