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感觉》介绍

《风格感觉》是一本写作指南,一经出版就获得了很多人的胜赞。

关于写作的书有很多,为什么这本书就这么受欢迎呢?最重要的一点,这本书的作者就很特殊。

这本书的作者叫史蒂芬平克,是哈佛的心理学教授,也是一位世界知名的跨界学者。研究领域涉及心理学、认知科学和语言学,他的主要研究方向就是我们的大脑怎样理解语言,听说读写的背后都有怎样的原理。

同时史蒂芬平克还是一位科普作家,擅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把它的研究成果和思考写给读者。

一般的写作指导书,作者往往是作家、编剧、记者这样的专业文字工作者,所以主题也往往偏向写作的某个领域。比如小说写作,剧本写作,新闻写作。而平克不一样,他首先是一位科学家,研究的正好是语言学,以及我们大脑处理语言的机制。同时他还是一位成功的科普作家,在写作这件事情上,他是寄身之原理,又有充分的实践。

平克有一句名言 :写作之难,在于将网状的思想,通过树状的句法,用线性的文字展开。

这句话特别厉害,既揭示了写作的底层逻辑,也点出了写作这件事情最大的技术含量。

怎样将脑中无数碎变化的想法收拢起来,最终变成一条最佳的文字线,这就是写作者最大的挑战。

也只有兼具认知科学家,语言学家,科普作家三重身份的平克才能有这样的洞察。

平克的这本写作指南,揭示了写作的底层逻辑。可以说讲的是通法,能覆盖到现代社会各种需要写作的场景,不是专业文字工作者的朋友也能从这本书中获益良多。

平克在这本书中 ,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科学家的钻研精神,深入剖析了写作这件事到底难在哪?这也是这本书比其他写作指导书更有价值的地方。

我们在写作的时候,知道最容易陷入哪些思维陷阱,就更容易掌握写作的精髓。

写作这件事到底难在哪?

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我们既不写小说也不写剧本 ,我们的写作往往是向他人传达知识和信息。看起来要比写诗、写小说简单多了,人家那是搞艺术创作,当然很难。

可是当你真正写一段话,试一试,会发现把一件事讲明白,根本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面对不了解一个领域的普通人,比如技术人员对老板,产品经理对客户,科学家向大众搞科普 ,那就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甚至会有一种偏见,很多搞科学、搞技术的,一张嘴就是拗口的术语、奇怪的概念,把我们绕的晕头转向,没准他们就是故意用专业术语把大家侃晕了,大家听的似懂非懂才会觉得专家果然是专家。

其实大部分人都不是故意的,只是把话写明白要比我们想象中难很多。而且你在一个领域里越是学的好,反而在写作时越难把本领域的事情给其他人讲明白。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人的记忆是有限的。有实验证明,大多数人一次只能记忆七项内容。这就好比我们大脑里只有七个抽屉,装满了就很难再装进去更多内容。

比如下面有14个字母,你可以试着背下来。

cpuicbcnbafifa

会发现记住还真是不容易。可是,没有人规定大脑里每个抽屉只能装一个字母,所以我们可以把刚才那14个字母给它分一下组:cpu就是电脑的中央处理器, i c b c是中国工商银行的缩写,网友调侃叫爱存不存,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fifa是国际足球联合会的缩写,也是一款特别好玩的游戏。

你看cpuicbcnbafifa,我们只要用四个抽屉,就能把这些字母装进大脑。

这个过程就叫组块化。

我们大部分提高记忆的小技巧背后的原理都是组块化。

我是个出门特别爱丢三落四的人,后来有个朋友教了我一招,我只要记住“伸手要钱”,也就是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出门前检查一下就不会忘东西了。

你看,这就是组块化。原本是四件东西,需要占据大脑里面的四个抽屉,现在只需要一个抽屉就可以了。

组块化不仅是我们提高记忆的小窍门,而且更是人类交流信息、传递智慧的最好工具。如果你在电脑上想传几个文件给别人,会先打个压缩包,因为文件体积小,传起来快。

不论是术语还是缩写,这些组块化就是知识的压缩包,提高了人和人之间传递信息和智慧的效率。可是如果对方接收了压缩包,却没办法解压缩,那就麻烦了,你还要传给他解压缩软件,等着他安装好再去打开压缩包,反而更费时间。

这就是专业人士使用术语和普通民众交流时候的状态。每当他抛出一个术语,就像是传给我们一个压缩包,却没给我们装解压缩的软件。

除此之外,专家们还常常容易陷入两个思维误区。

第一个思维误区叫做“功能固着”。固定的固,着陆的着。

心理学有一个经典的实验:老师给每位学生发了一根蜡烛、一盒图钉,让大家把蜡烛固定在墙上, 而且蜡油不能滴到地上,大家都想方设法用图钉把蜡烛钉在墙上,结果都失败了。

其实正确的方法是把图钉都倒出来,把盒子空出来,钉在墙上,再把蜡烛放在盒子里。

那为什么大多数人都没发现这个方法呢,因为他们认为盒子只是用来装图钉的,不是一个独立物品。

这种对事物功能的刻板印象就是“功能固着”。

互联网的产品经理们也有一句经典的吐槽:“在手里拿着锤子的人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是钉子”。这也是一种功能固着。

第二种思维误区叫“知识的诅咒”。

就是你掌握了一种知识,你就不能理解那些没有掌握这种知识的人,他们是怎么想的。

我们大家在平时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时候,不论是给自己的小侄子辅导功课,教朋友开车,还是带公司新人,免不了有一个时刻你会感觉,“这件事我已经讲的那么明白,怎么你还是不会呢?”这个时候就是“知识的诅咒”。

一种知识,就像是一条大河,对于已经渡过河的人来说,回头看的时候会觉得并不算很难。他们就不能明白还没有渡过河的人所看到的困难。

所以那些不说人话的专家,他们真的不知道自己说的不是人话吗?是的,因为知识的诅咒,他们是真不知道。

那如何打破知识的诅咒呢?单凭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读者的世界里获得反馈信号。

不如把文稿交给那些与目标受众相似的读者,看看他们是否能读懂。这一点做的最好的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

有史料记载 ,白居易写好一首诗,就会念给一位大娘听,如果大娘能听懂这首诗,就算写好了。如果大娘听不懂,白居易就会把这首诗写得再浅显一些。

到这里,我们终于明白为什么越是了解某个领域 ,越是没有办法用浅显的语言和普通人沟通。因为组块化,他在学习的过程中大量使用术语缩写抽象概念,大大提高了自己学习还有和同行交流的效率;可是在这个领域越久,他对术语的功能固着也会越强,越觉得不用术语,那就根本没有办法来交流。而且因为知识的诅咒 ,他意识不到这些术语和抽象的概念,大众们是没法理解的。

组块化、功能固着、知识诅咒这三个问题缠在一起,就让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对大众普及知识的时候变得难上加难。

听完前面这些你就知道,就算是传达信息和知识的写作,实际操作起来其实也真的是很不容易。

平克在这本书中就介绍了一种好用的工具,帮助我们把写作这件事情变得简单。这个工具叫做:古典风格。

什么是古典风格呢?

平克在这本书中给了很长的一段定义 ,但我认为古典风格最重要的是模仿了对话的姿态。

这个不是说用古典风格写成的文章,都是一句一句的对话,那个是剧本。所谓模仿对话的姿态,是指作者在写文章时,会假设他在和读者聊天。

作者想讲一件事,或者谈一个问题,或者介绍一种知识,都会把自己当做博物馆的解说员那样向游客介绍藏品,“我不是在教导你,也不是在论证什么,我是一个平等的导游,你跟着我一路上边走边看。”

这么说还是会感觉有点空泛,咱们拿一段具体的文章来举例。

这一段是著名的生物学家《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的作者道金斯写的,是他另一本科普书的开篇。

“我们都会死,因此都是幸运儿,绝大多数人永不会死,因为他们从未出生。那些本有可能取代我的位置,但事实上从未见过天日的人,数量多过阿拉伯的沙砾。那些从未出生的魂灵中,竟然有比牛顿更卓越的科学家。

dna组合所允许的人类之数远远超过曾活过的所有人数。你和我尽管如此平凡,但仍从这概率低的令人眩晕的命运下逃脱,来到世间。”

道金斯用这样一个开篇,其实是想说明他作为一名科学家,一名无神论者,为什么他眼中的世界还是会充满浪漫。不像那些宗教人士攻击他时所说的,没有宗教信仰,世界就会是冷冰冰的。

可是他没有一上来就给我们上课,也没有开始辩论,而是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事实:理论上生命有无限种可能,可是真正活在世界上的人就这么多 ,活在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一种生命的奇迹。

这种科学观点之下的世界,甚至比那些宗教故事更有传奇色彩。

这就是古典风格。

古典风格不是唯一的写作方法,却是非常好用的写作方法。

为什么呢?

因为写作这件事是我们后天养成的,不是我们的本能,所以不论是写作还是阅读,我们都会觉得不自然。

可是,古典风格把写作转化成了我们做起来最自然的两件事:说和看。

作者在对着读者说,读者在跟着作者看。

“小姐”是抽象的概念,也是把它当做具体的事物一样拿给读者看。论证某种观点也是把事实指给读者,读者自己就能作出判断。

所以平克在书中说,古典风格的作者必须模拟两种体验和读者对话,向读者展示世界。

那么怎么样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呢?

用词准确,每个句子表达清晰,这些当然都很重要。但是平克在这本书中强调了更重要的一点是:句子之间还有段落之间的连接。

我们用书中的一段话来当做例子。

美国北方和加拿大是苍鹭生活繁育的地方,在此地过冬有其优势,大蓝鹭主要生活在美国北部,当寒冷天气来临时,苍鹭会飞向南方。越早抵达繁育地点的苍鹭越占优势 ,柯德角的冬季相对温和许多。

这段话每一个句子都没问题,写得非常清晰,可是整段听下来就会有许多费解的地方。

在此地过冬,这个此地是美国还是加拿大呢?

前面说了苍鹭,后面又提大蓝鹭,这俩是一种生物吗?最后要冒着一个柯德角,这个地方又是哪呢?

这个说明了一个问题,就算每个句子都写得清晰明确,但是如果句子之间的衔接没有做好,就会让文章很难被读懂。

同样,如果段落之间的衔接没有做好也会这样。

为什么衔接非常重要呢?这个时候史蒂芬平克认知心理学家的身份就发挥效果了。

因为我们在大脑中孤立的信息片段其实是没有用的,两个句子放在一起,读者需要发现其中的关联。如果没有关联,我们的大脑也要硬生生造出一个关联,把两个信息放在一起。

还记得我们刚才聊的一个概念叫组块化吗?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文字都在读者头脑中呈现为一个个单独的组块,阅读的过程中每弄清楚一些关联, 比如这一段的几句话是怎么联系的,读者脑中就会形成一个更大的组块。这样,一个句子变成一个段落,一个段落变成一个章节。

如果衔接做的不好,要么我们的大脑需要调用更多资源来处理,会让阅读更累。要么我们的大脑会胡乱构建连接,可能会误解作者的意思。

所以要写出一段结构井然有序的文字 ,作者必须把它希望表达的内容,整理成干净利落的层级关系。用相同的主语形成主题链,使得读者从一个句子读到下一个句子时,将注意力集中在同一个主题上。

前面那段关于苍鹭的文字 ,之所以听起来会费劲 ,就是因为每个句子的主题其实不太一样。一会是苍鹭,一会是大蓝路鹭,一会又是美国北部和加拿大,我们听起来,或者读起来的时候注意力在不停的变换。

对于这段文字,其实只要略作处理,把主题归拢一些,马上就会变得不一样。

下面是修改之后的版本。

苍鹭主要生活在美国北方和加拿大,而大蓝鹭只生活在美国北部。当寒冷天气来临时,一些大蓝鹭会飞向这片区域以南的柯德角。大蓝鹭在此地过冬有其优势,因为柯德角的冬季相对温和许多 ,他们越早抵达繁育地点就越占优势。

这一段话全部用大蓝鹭贯穿 ,我们就像是看动物世界一样,一直有一个镜头对着大蓝鹭,我们看着他生活、迁徙、繁育。这条主题线如果能贯穿整个段落,甚至能跨越整篇文章,就能一直带领读者。

这种“视角的连贯”非常重要。

如果修改一篇文章,句子和句子,或者段落和段落怎么样都连接不起来,那就可能证明背后的思路并不连贯。好文章的背后不只是好的表达,更是好的思维,好的逻辑。

怎么样用同一个视角观察事物,怎么样用同一个主题思考问题,这是古典风格写作背后最核心的能力。

史蒂芬在《风格感觉》这本书里,不仅告诉我们好的写作风格应该是什么样,他还总结了我们在日常写作中经常会犯的一些毛病。

下面是史蒂芬平克总结出来的写作之中千万不能干了几件事。

第一,不要在写作中滥用路标。

什么叫滥用路标呢?

先举个例子,如果接下来我用这种风格给你解读一本书,你感受一下听完是什么感觉。

“我们分成三个部分为你解读《风格感觉》这本书。

第一部分,我们来看三个概念:知识的诅咒、组块化和知识固着。

第二部分我们来学习一种写作工具,叫古典风格。

第三部分我们再来看三个反例。

首先 我就来给你讲第一部分,三个概念中的第一个概念:知识的诅咒。”

是不是快晕了,这就是平克说的“滥用路标”。

这样写文章,作者以为自己在设置路标,“我都告诉你了,我的文章分成三个大部分,第一个大部分里面又有三个小部分。我说的多清楚啊!”

但是其实这样做根本没有效果。

一篇文章就像是一个公园,刚才那种写法,那就是以为给了读者一张地图,实际上想要看懂地图比走路还费劲,那就失去了路标的效果。所以文章中路标不能滥用,路标太多,读者就会因为阅读各种路标而停滞不前。

但是路标也不能太少,因为如果路标太少,读者就会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要被带到哪去。

更好的写法就是遵循我们刚才聊到的,那些让文章更连贯的建议。这些建议,其实也是设置了路标,但是他们指向的是一条路。读者只要沿着这条路就能很顺畅的走下去,只有到了该转弯的地方,该上坡的地方,路标才出现提醒一下读者。这样读者不会在一开始就觉得,这条路这么长,压力好大,也不会在半路不知道去哪里而感到迷茫。

第二件事是不要用模糊语言做缓冲。

许多作者有一种习惯,就是在写文章的时候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像是”、“几乎”、“比较”、“大概”、“一定程度上”、“某种意义上”,感觉这样会显得更理性、更客观,但是史蒂芬一针见血的指出,用这些词不是为了理性客观,其实就是一种免责条款,这么写其实是害怕读者来挑错。

作者的潜台词:“我可没有写的那么绝对啊,我把特殊情况都考虑进来了,这样别人读了我写的文字就不会批评我了。”

其实日常对话中我们不会这样说话。举个例子,如果你有一个朋友想从上海搬走,你问他为什么呀?他说因为上海下雨。

虽然他没有说上海经常下雨,上海有时下雨,或者上海一定程度上下雨的时候比较多,可是你也不会认为他说的就是上海每时每刻都在下雨。

可是很多人一写文章就会陷入到自我保护的思维, 写出来的文字就成了上海 一定程度上下雨的时候比较多。

咱们退一万步说,就算有读者一门心思想给你的文章挑刺,那你用了“几乎”,用了“比较”,用了“大概”,他还是会批评。这样写一点自我保护的效果都没有,只能让那些原本对你的文章没有恶意的读者会觉得这个作者对自己的观点都不自信,不愿意承担责任,其实是让你失去了潜在的盟友。

另一种情况,就是过度使用“非常”、“十分”、“特别”这样的强调词,可能会获得相反的效果。

这就奇怪了 这样的词语不是正式在强调程度吗? 那为什么会使得其反呢?

咱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情况,你怀疑有人偷了你的钱,你说:“我的钱可能是被小明偷走。”

这个时候,我给你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不可能,小明是个诚实的人。”

第二种说法是:“不可能,小明是个特别诚实的人。”

哪种说法会让你更相信小明呢?

其实是第一种,因为第一种说法是二元对立,小明要么诚实要么不诚实;第二种说法虽然加了一个强调词“特别”,但是把二元对立变成了刻度,你没准会觉得小明是一般诚实,或者是偶尔诚实 ,那就不是特别诚实。

你看,加入一个强调词,其实加入了一个思考和质疑的维度,反而会削弱这句话的力量。

写作中不要干的第三件事,是不要使用僵尸名词。

什么叫僵尸名词呢?

就是那些本来可以用具体语言描写的内容,非要造一个抽象的词来概括,这就叫僵尸名词。

不说让别人更信任自己,而偏要说提升别人对自己的可信度;不说让自己更擅长演讲,偏偏说提升自己的演讲力;不说让一辆车变得更安全,偏要说提升这辆车子的安全性。可信度、演讲力、安全性,这就是僵尸名词。

可这样的用法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书中就举了一个真实案例。一场飓风袭击美国,有记者问一位美国州长某一场重要会议会不会因为飓风取消,州长的回答是:“没有任何将会出现取消情况的预期。”

说白了就是预计不会取消嘛!

美国国务卿克里在发言的时候也说过,“总统有意愿尝试看看我们需怎样努力,才能找到一条推进的道路。”

说白了就是总统愿意帮个忙试试看吧。

这样的说法让原本简洁的语言变得冗长,让原本鲜活的文字变得冰冷。

所以平克在书中建议要小心僵尸名词,能不用就不用,最好一个都没有。

除此之外,平克还分析了很多优秀的文章 ,总结了作者应该坚持的好习惯,本文就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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