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事成(4)之两个神奇见证

      今天要记录的这两个见证,真的让我体会到吸引力法则的不可思议。

(一)市教育局通知四月七号初三开学,学校要求网课上到四月二号,我算了算,组里就十七、八位老师,第一轮制作微课,大家都轮了一遍,我是最后一个制作微课的,而这第二轮很有可能还会轮到我。我之前就投射: 宇宙大白,我要在家轻轻松松的工作,因为我要有充足的时间读阿拉丁、四爱课程,还要听音频,相信亲爱的宇宙一定会为我打点好一切的。当时也想到如果真轮到,那就录吧,就是费点功夫,也没啥。然后就放任了。

      万万没想到,万万没想到……备课组长前两天果然给我打电话了,但是在紧要关头,宇宙大白为我挡住了这份活儿,真是太开心了。




      而另外一位张姓同事就沒这么幸运了。因为她平时工作很认真,活儿派给她领导很放心,关键是她很好说话,所以这段时间备课组长沒少给她派活,她是组里干的最多的。当她知道我不用录微课了,心里很不开心,给我吐槽了一大堆:

      我俩关系挺好的,但我也只能安慰安慰她。那一刻,突然觉得做个魔法师太好啦!

(二)下面这个愿望的实现真的让我觉的不可思议。去年10月放国庆假时,我通过亲爱的白虹师姐购买了手帐初,当时听的一知半解、云里雾里的,就问了她两个有关愿望的问题。她很耐心的给我做了解答:



    当时我产生要手机的愿望,是想着自己12月3号过生日,如果能实现这个愿望,就会有一份生日礼物,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看看吸引力法则到底灵不灵? 但12月份并没有实现这个愿望。后来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我又修订了这个愿望:不指定、不认定非得从某个人那里得到,不限定手机的品牌,不限定时间⋯

      紫雨老师曾说过,不像80、90后总是买买买,70后是能用就继续用。我也是70后,对于物质属于敝帚自珍型的,能用的东西就会继续用下去。我现在的手机是苹果6,用了快6年了,依然很好用,也没想着要追时髦换手机。所以我对这个愿望是很放任的,甚至还想如果愿望一直不显化,大不了过几年手头的手机实在用不成了,自己再买个新的,也算实现愿望。

      但就在前天,这个愿望居然显化啦!孩子的三叔给我邮来一部苹果11。我和小叔子认识也有二十年的时间了,他以前也给我们送过各种东西做为礼物,但从来没送过电子产品,我也从没问他要过手机。所以那天接到他的信息,我真是大吃一惊。掰着手指头一算,这次手机的显化过程5个多月时间。



      通过这两个神奇的见证,我更加树立了好好跟着紫雨老师学习吸引力法则的决心。我对我别的愿望的实现更有信心了。

      感谢白虹师姐领我入门,感谢紫雨老师大智慧的课程,感谢宇宙大白让我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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