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商务局、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黄岩区商务局、黄岩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 2019年进出口额不高于6500万美元的进出口实质企业。 (二) 项目应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实施的境外展览(已申请市级资金重点目录政策的除外,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企业实施完成的参展项目,申请单位须先通过“外经贸发展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 www.smeimdf.org.cn)提交项目申请,并报送项目书面材料。网络系统的申报年度选择为“2019”年,2019年1-12月的项目请在系统的项目名称中注明“2019年*月****项目”,以便于统计区分。 三、申报提供的书面资料 各单位项目申报提供如下资料 (1) 《资金拨付申请表》(共四页,由网络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第二页加盖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印章,第四页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2) 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摊位数量、摊位面积等信息) (3) 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位费和其他费用等信息)。 (4)组展方出具的有关展位面积和展位费的确认函 (5) 参展人员的护照(含护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不能提供完整的出入境记录情况,参展企业可到海关或者出入境管理局查询并打印出入境记录。另外,参展企业提供的来往展会举办国的机票(香港的出入境小票可代替机票)、登记牌、行程单(出具单位盖章)也视同出入境记录。参展人员为外籍(包括港澳台)、持当地身份证,无法提供出入境记录。一是要求提供当地长期居住的身份证件;二是要求提供该参展人员的聘用合同、工资单等材料证明参展人员是该企业员工(参展人员如果是该企业股东或者法人可以提供股权结构证明或者营业执照);三是要求提供有该参展人员在展位上的照片。 一家企业有多人参展,只需提供其中一人的完整材料,所提供的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照片等材料必须是同一人的。 (6)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7)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能显示参展人员、摊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参展商品)。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请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交到总商会20楼20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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