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去看守所看他?

他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羁押于XX看守所。

她是一名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一项再日常不过的工作内容。

但是,要不要去看守所会见他?这个问题已经整整困扰她两年之久,直至现在还在挣扎。‘

2016年,他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在XX看守所,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作出了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十日内,他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2018年12月30日,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罪名仍然是诈骗罪,刑期从原来的五年改为两年六个月。十日内,他再次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等待开庭,他仍然以被告人的身份被羁押在XX看守所。

2016年,她还是一名实习律师,挂在老家的一家PH律师事务所实习,因为她是一位单亲妈妈,孩子三、四个月大,只能在家照顾孩子,把实习律师证空挂在PH律师事务所。当时,全家人,为了她的前途考虑,劝说她把孩子送人,人家都找好了,是一对结婚多年却总也要不上孩子的年轻夫妻。她硬是不愿意,再苦再难,她从未有过这个念头,因为这个孩子是在她行尸走肉、心如死灰时上天馈赠的一道光,那是生命之光、希望之光!

两年多,对于他和她来说都是漫长的,他失去了短暂的自由,而她,除了自由,又得到什么?穷困潦倒、身败名裂!他们今天的果,除了自己种下的因以外,然后就是拜对方所赐。

2011年年初,大二寒假,她回老家X市,在老家X市区的一手机卖场里做导购,是为赚得下一学期的生活费。然而,做了不到一个星期,父亲的一个电话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你到我朋友这边来,过年前帮他收收账”,电话那头的父亲此时正在他朋友那里,也就是相邻的Z市,父亲的朋友也就是上面的他。。。

其实,她是一个特别倔强、特别要强的女孩,从小争强好胜,经常和村里的男孩子开骂、撕打,她认为男孩子能做的事,她也照样能做,才不会像别的女生一样,慢条斯理、嗲声嗲气、小家子气气的,那样成不了大气候,在三四年级的时候,就在笔记本上,深深得写下了“清华”二字。现在看来,她只是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傻姑娘,心高气傲误了她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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