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36)|情洒罗湖桥·中(1996-2002)

    “培叔”主政的罗湖海关,除了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上着手进行打击走私以外,还把打击走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把“不作为”作为教育和整治的重点,对个别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关员依法查处——原罗湖海关一科干部任XX因与不法分子勾结,护私放私,于2000年9月被正式逮捕,同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3月26日,深圳海关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案情经过:案件任XX在罗湖海关调查科从事情报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认识了“水客”团伙头目张某。2000年9月,任调旅检一科工作。2000年9月24日晚,任XX接受张某的宴请,其间与张某、程某(水客)、苏某(水客)约定,任XX在旅检通道当值时,采取不挑查的方式,使程、苏两人能顺利携带走私物品过关。9月26日晚5时至6时间,按照事先约定,任XX一人站在通道值班行使挑查职责时,放纵程某、苏某各自带着一大袋行李通过该通道。程、苏两人所带走私物品在通过海关通道后,被罗湖海关调查科机动小分队查获,该案涉税超过人民币5万元,案件移交文锦渡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查处。组织上调查的其他信息:1999年8月,他顺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海关,成为一名公务员。当年新入关的干部培训时,任被指派为培训班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培训班的领导抓好新干部的管理工作。这个安排,使任XX滋生了比别人明显优越的感觉,他甚至认为,以他的能力和资力,培训结束后,组织上会给他安排一官半职。新干部培训结束后,任XX被安排在罗湖海关工作。一开始,他表示自己在写作上有特长,在报纸上发表过许多文章,为领导写过发言稿,希望组织上能够重用他。后来组织安排他先学业务,从基层做起。对于这个正常的安排,他认为组织上对他不重视,觉得大材小用,感慨怀才不遇。他自认为自己是一块当官的料,不管是在部队还是在学习班,自己都管着一批人,现在却被人管,终日与旅客打交道,不仅找不到受人尊敬的感觉,还经常挨不讲理的旅客骂。这时,他失去了正确的人生方向,认为在罗湖海关从事旅检工作埋没了他这个“人才”,开始转移“注意力”,谋求其他的“发展”。当任XX调到旅检现场工作后,实际接触旅检业务仅十来天,“水客”头目为了非法的目的请任XX吃饭时,曲意逢迎,讨好巴结,任XX又找回了原来的感觉,自称是领导干部,吹嘘自己有能耐,什么事都能“搞掂”。走私分子乐得顺水推舟,其关照,任当场一口答应,并与他们商量好具体细节。就这样,任XX由一名把关人成为走私分子的“看门人”;2000年“7·1”前夕,罗湖海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到虎门等地参观学习,他无故不参加,也不请假,事后还对活动当日算他休息有意见,竞然向领导索要活动费;任对海关把“不作为”作为整治重点颇有抵触,认为整治“不作为”是捕风捉影,小题大做,极力反对该科把单人挑查变为“带班机动挑查”的双人挑查作业模式,叫嚷平时工作已很辛苦,关里不该怀疑他们,给他们施加压力;组织上找到他谈话时,他说他哥哥是内地某县的县长,希望组织上能网开一面,有个调查员取笑他说:“你哥的官太小了,还没关长大,不够资格。”

    “9.26”事件的当事人任某与熊过是同一个组的同事。说起来,熊过还是他的带班。 “9.26”事件发生的时候,熊过正好休假回老家去了,那时他老家正在盖房子,回去帮忙干点活。回来单位听到消息,起初不想信自己的耳朵,毕竟任某调来一科还没到二个月,还怀疑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确定不是小题大做后,熊过的背脊又开始发凉了——不知道是庆幸自己没有被他拉下水呢?还是以为自己假如上班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事件的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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