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染指”事件,却令一位君主丢掉了性命

历史进入春秋中期。在郑国,第十二任君主郑灵公即位,这也是一位倒霉蛋,在位不足十个月就被权臣所杀。

要说他被杀的起因,仅仅是一件小事。

公元前605年春天的一天,楚国给郑灵公送了一批特产的鼋(又称沙鳖、蓝团鱼,是鼋属动物下三个物种中的一种,也是鳖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一种,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郑灵公命人将鼋炖成汤羹食用,正当他准备吃的时候,权臣公子家、公子公觐见。

在来之前,公子公的食指突然不由自主地动了几下,他便对公子家说:“平时啊,我的这个食指一动的话,必然会有美味佳肴等着我。”说着,他们便来到了王宫,正好看到郑灵公将要食用鼋羹。公子公一看,便笑起来了。郑灵公感谢到奇怪,问他笑什么,公子公便将情况说明了一下。

这个郑灵公啊,也有意思,他听后不悦,暗想:“我不赐予你,无论你食指怎么动,也是没用。”于是,在召集众人食用鼋羹时,独独不给公子公。公子公非常生气,感觉自己很没面子,他不顾一切地将食指伸入鼎中蘸食鼋羹后拂袖而去。见此情景,灵公暴跳如雷,声称非杀掉公子公不可。

灵公因此而生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想想看,即使是现在,大家一起吃饭,如果你站起来用手在共用的餐锅或餐盘中沾一下,也是不行的,别人没法吃了!不仅不卫生,更是失礼!事情原本不算大,灵公生气也就生气了,但他要杀公子公的话,却大大刺激了公子公。

若放在西周时期,国君杀你一个臣子,你没办法,只能等着挨刀!但春秋时期可是大大不同。此时的周天子形同虚设,而诸侯王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往往一不留神,大权也会旁落于权臣手中,而这些权臣有些有功臣背景,有些则完全是上一代或这一代庶出的王室成员,出于礼法,他们无法继承王位,但却受到国君的喜爱而担任朝中重臣,只要有条件,他们就会趁机做大。这公子公估计早在先朝郑缪公(郑灵公的爹)时期,权力就已经很大了吧,现在刚即位的郑灵公说出要杀他的话,这还了得!当年夏天,公子公便与公子家一起将郑灵公杀死。


郑灵公不过是纷乱的春秋政治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即使没有吃鼋这件事,只要他敢于反抗权臣,早晚也会丢掉性命。

只是,这件二千六百多年前发生的事,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词——染指。

“染指”者,是指人们分取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

历史舞台上的人来人又去,而典故却千年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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