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万众筹丨古代士兵出征打仗,会随身携带军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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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当兵吃粮,拿饷卖命”。钱粮是维持一支军队运转和作战的关键性支撑。因此一般来说,由于军饷和作战时的奖励,古代士兵是掌握着相当的现金军饷的。而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军人都是危险性极高的职业,尤其上了战场,一线士兵随时都有阵亡的可能。一旦战死,除非特殊情况,士兵身上的一切都将归别人所有。古代战场上的士兵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无论是便宜战友,还是肥了敌人,都不如留给自己亲人的好。那么古代士兵在出征前是怎么处理自己的军饷呢?

电影中惨烈的战后场景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熟悉一遍中国古代兵役制度的沿革。总体而言,年代越靠前,征兵制出现的越多,越往后募兵制出现的越多。所谓征兵制,一般情况下指的是平民受朝廷征召,为国家服役一定期限(宿卫京城或长年戍边),自带衣粮,国家供给武器,不发军饷。本人或全家免除赋税徭役,不属于职业军人,不脱离农业生产。

由于征兵制的士兵通常没有固定工资,而且衣服口粮等日常开销需要自理(自备甲杖衣粮),朝廷并不提供,所以士兵身上反而要装着钱。湖北出土的云梦秦简里就有一封士兵家信:“遗黑夫钱,母操夏衣来…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襌裙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以)钱来,黑夫自以布此……书衣之南军。”

秦军士兵

这种情况倒是类似于读大学时家里给寄生活费,既然是只投入不产出,当然是能省则省,够生活基本开支就行,一般身上不会带很多钱,用完了再寄,而且消费购物都在军营外面的市集,物价随行情波动。如无其他外财,普通士兵身上的钱财应该就是日后生活的指望,所以一定会妥善保存,最主要的是作战时最好别随身携带,以防遗失或阵亡后为敌人所得。

壁画中的唐军士兵

其实就算军队有作战任务,一般情况下不会全军出征,总会有负责后勤的辎重部队。唐军士兵每人都有“随军被袋”,上面“具注衣服物数,并衣资、弓箭、鞍辔器杖”(《李卫公兵法》),如果外出作战,包括钱财之外的非作战物品都可以留在后方,自会有人妥为保管,而且也不必担心与他人混淆或被盗:“并令具题本军、营州、县、府、卫及己姓名”,“其衣资不上文历,纵使遗失,官不为理(登记便有保障)。”

《大驾卤簿图》中的北宋禁军

募兵制则以打仗为终身职业,不仅军饷由朝廷拨付,而且军营中一切开销都由朝廷供给,完全脱离生产。当然,在征兵制和募兵制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形式,比如屯田制,世兵制,府兵制、军户制等等。士兵们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拿固定工资(军饷)的士兵和不拿固定工资的士兵。至于拿固定工资的士兵在军饷之外,还有其他收入,如战前犒赏、军功赏赐甚至抢劫收入。

屯田制

宋朝是最典型的募兵制盛行的朝代,“积兵之多,仰天子之衣食,五代而上,上至秦汉,无有也”(蔡襄奏言)。宋代军士的工资标准是月俸“自一千至三百,凡五等”(《宋史》)。虽然十分微薄(当时普通百姓日入约100钱),但经常会有各种补贴,“禁军一兵之费…一岁约费钱五十千”。(蔡襄奏言),再加上空饷、经商等军中常见“理财”套路,也就是说,只要善于搜刮,广开财源,某些军官甚至士兵的腰包还是很肥的。

李靖画像

而且在募兵制环境下,士兵拿固定军饷,生活所需全由朝廷提供,士兵没有必须性支出,很容易把钱省下来。而且大部分正规军纪律严格,并驻扎在偏远地区,不良嗜好也会被压缩到了最低程度,“诸军中有樗蒲博戏,赌一钱以上同坐,所赌之物没官”(《李卫公兵法》)。如此一来,军饷日积月累,就会达到一个可观的数目。这笔钱放在军营中毫无必要,除留少部分傍身外,大部分可以托人带回家中。

古代北方边城

而且,在古代很多时候,士兵家属是可以随军的。一般情况下是长期戍守边境的士兵会将家室带在身边生活。在不打仗的时候,他们像普通百姓一样过着小日子,就是住的偏一点,条件艰苦一点:“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晁错《守边劝农疏》)一旦有作战任务,士兵肯定是将全部钱财留给妻室,自己好一身轻松的上战场。

古代军营

如果军队在城市驻扎,不仅家属可以随军,甚至还允许在军营附近租房居住。士兵可以不住军营,只要每日点卯、随军操练即可,就好像现在的警察(古代没有专职警察,经常由驻军充任)每日上下班一样自由。在不打仗的时候,军队不开伙,各人回家吃各人的(但通常会发米粮),平时全部家当也放在家里。一旦遇到战事,士兵随大军一致行动,衣食住行都有保障,自然不需要特地带钱在身上。

古代军人醉卧沙场

也有的士兵是孤身一人,或者给家人托寄实在不便,那就只能将钱财带在军营中了。打仗毕竟是刀头舔血的勾当,除了少数极品财迷外,大部分人都能想得开。如果没有远大理想,想多攒点钱将来好买房置地、娶妻生子,普通人都会一掷千金,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反正没准哪天就把小命混丢了,不如趁着还有命花的时候花个痛快,所以才有了那两句流传千古的边塞诗:“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古代军队屠城

另外,虽然正规军队都有严格的军纪,朝廷官军主要职责是维持帝国统治秩序,可士兵个体有各自的个人利益诉求。在军纪失去作用或人性突破底线的时候,他们往往会狠捞一笔,甚至会干出一些更没下限的事。比如有人为了应付不时之需,出征前弄些贵重金属贴身藏着,或者半路从死尸身上、老百姓家中甚至挖坟掘墓发点小财,背着别人偷偷带在身上。和微薄的军饷比起来,这些计划外收入才是真正的横财,也是吸引他们参与作战的最大动力。

董卓画像

正是基于士兵的这种心理,军队统帅会故意放纵手下劫掠以提振士气,“(董卓)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三国志·董卓传》)“(项)羽乃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其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史记·秦始皇本纪》)甚至有时还当成招兵的手段:“可募发奔命,出攻傍县,若不降者,恣听掠之。人贪财物,则兵可招而致也。”(《后汉书·任光传》)至于那些以劫掠为目的的游牧民族军队就更是如此了。所以,对很多士兵来说,出征之前会先把自己的全部钱财寄走或收好,打仗就是一个出门发财的过程,只要保住小命,基本上就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火烧阿房宫

如上所述,无论是自费服役还是当兵吃饷。古代普通士兵都算是中低收入群体,一点点糊口钱怎么放都行,只要不是打仗的时候带在身上都可以,出征的时候一般会留在营中或交给随军家属。就算有赏赐或其他大笔收入,古代士兵也会想方设法转移走或迅速花掉,毕竟军营不是钱庄银号,并不是个适合存放个人财产的地方。因为根据记载,唐代时就有黑心军官会故意让存了很多钱财的士兵去“战死”,侵吞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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