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公平,公正该如何是好(11)

        道德又似乎是人们的一种统一认知,而这个认知还是唯一的,纯理性的认知。这么说好像道德和绝对主义就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了,绝对主义认为自由是人们根据自己制定的法则自主的行事,自主行事则叫自律,其对立面叫他律,所以绝对主义的自由是在自律意义下的,自由行动并非为了目的选择最佳手段,而是选择目的本身,人不应该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而应作为目的本身,被运用就是被利用,被利用就是不尊重人,就是失去尊重,就是不道德。人作为目的本身就不再是外来目的的实现手段,就不会被利用。比如人渴了喝水,渴是目的,喝水是手段,人在其中充当了实现目的的工具,所以人是被渴这个欲望所利用了,所以这个行为没有产生道德价值。比如你渴了,但看到别人有水,你不能去抢吧,这就是理性的自我控制了渴求的操控,这个理性来源于共同的认知,我是按照自己的理性法则在行事,不能去抢别人水喝,我也就是自由的,我完成了自我,于是就产生了道德价值,受到了自我尊重。当我去抢别人水喝就是被渴的欲望所操控而失去了自我,反而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道德,不被认可。道德从而就又和自由攀上了关系,自由又攀上了人格,权利和尊严等等。

      所以,道德就是尊重人性,尊重人的权利,尊重人格尊严。因此推胖子使电车停下是不尊重人的权利的,是没有道德的,所以人们选择不推。那么让行为产生道德的是什么?不是结果,是动机,是目的。也就是正确的原因动机,目的,做正确的事。那么唯一能让人确定动机是否正确的就是职责动机,即义务。当人们认为自己有这个职责义务时,这个动机就是能确定的,如职业道德,即义务道德。这个职责义务本身也是建立在道德层面的,也就是说这个目的必须要不违背道德,人们不能为一个违背道德的目的去产生道德。通俗的讲就是做不道德的事是不能产生道德行为的。比如杀手拿钱杀人,说其有职业道德。因为杀手杀人本身这个目的就不道德了,也就是说本身的这个自定法则就不是理性法则,是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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