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性、工具性、全人类性都是逻辑学的性质,而全人类性即意味着没有阶级性,人们的国籍不同、民族不同、地位不同、语言不同,但思维的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是相同的。我想,接触逻辑学总让人觉得一个人的视角可以变宽变远,从而猛然发现自己的盲点,不断认识自己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
《一本小小的蓝色逻辑书》算是这个方向的入门书籍,本文并非把书内的文本、图像信息全盘呈现,只是对核心法则做出了梳理与记录。
我可以忍受暴力,但我不能忍受蛮理。使用蛮理是不公平的,它是对智力的侮辱。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
论据+关键假设=论点。关键假设的价值在于,它能把论据和论点联结起来。
经典的论述包括论据、关键假设和论点三个要素,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论点=论据+关键假设 或 论点-论据=关键假设
找到论据和论点还是很容易的,但关键假设就没有那么明显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关键假设通常是一个过程,它并不会被清晰地写到纸上,甚至对方不会清楚地把它说出来。它往往只存在于作者或说话人的脑子里。相比之下,论点和论据却往往会被清楚地写下来或说出来。
要想驳倒一个人,通常有两种方式:质疑对方的论据,或者攻击对方的论述过程。
人们在推理时最常出现的五个推理漏洞:
1:把橘子跟苹果做比较;
2:以偏概全;
3:对相关的证据视而不见;
4:混淆因果关系;
5:在执行计划时没有提前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瓶颈。
第一个是比较和类比假设漏洞,即把两个虽不同但逻辑上相等的事物进行对比。一般来说,我们会把苹果跟苹果进行比较,橘子跟橘子进行比较,而不会把二者混淆,否则就是犯了此类错误。
第二个是代表性假设漏洞,也就是所谓的“以偏概全”。当我们使用的例子可以代表整个群体时,我们的论断就会得到强化;反过来,当我们的例子不足以代表整体时,它就会弱化我们的论断。
第三个是“好证据”假设漏洞。当我们不经验证就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证据有效时,就会容易出现这种漏洞。通常来说,那些比较客观、相关、精确、真实的证据有利于强化我们的论述;而主观、不具代表性、不精确的论据则只会弱化我们的论述。
第四个是因果假设漏洞。当我们错误地做出因果假设,或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一件事会导致另外一件事时,就会犯这种错误。
第五个是实施假设漏洞,当我们没有预料到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或者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计划会轻而易举地得到落实时,我们就会犯这种错误。
一定要留意别人“偷换概念”。
定义文字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从而使得人们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
如果某个论述中提到了某项“调查”,一定要仔细了解该调查的样本是否在量和质上具有足够的代表性。
代表性假设的基础在于:部分可以代表整体。
从广义上来讲,当我们想要从部分来判断整体时,我们就是在做代表性假设。
留意对方是否只选择那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否则我们就会成为“倾向性论据”的牺牲品。
在判断一句话是否有道理时,一定要留意那些“被忽略的论据”。
相关不等于因果。
因果假设认为,因为第二件事发生在第一件事之后,所以第一件事是原因,第二件事是结果。
在讨论因果关系时,要首先想想二者之间是否还有因果解释。如果论述认为A是因B是果,你一定要留意是否还有其他原因,比如说C,才是出现B的真正原因。
有时可能会有两个结果都是源自同一个原因,所以如果有人提出是A导致B,那么你可以想想,是否有其他原因C,同时导致了A和B。
如果“因为A所以B”成立,那么“因为B所以A”的说法则被称为反向因果,一旦反向因果有可能成立,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因为A所以B”是否真的成立。
考虑相反方案——
比如说,如果你听有人说“满月会导致犯罪率升高”,那么一定要问问不是满月的时候,犯罪率是多少。
理论可能与实践脱节。
计划不等于行动。千万不要盲目地认为计划就一定会丝毫不差地变成现实。
“能做”不等于“愿做”。
一个人拥有做某件事的能力不代表他会发挥这一能力——可能是故意不发挥,也可能是没想到去发挥。
要想让计划得到有效实施,就一定要事先预料到可能出现的瓶颈。
提出论断的一方可能会假设另一方很清楚当前的情况。
虽然我们在寻找某样东西,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在找到它时能立刻认出它。
很多时候,我们会假设自己能在找到某一事物的同时立刻辨认出它。
在论述过程中一旦遇到模糊的术语,一定要请对方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