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省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2年5月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系统的全面建成以来,各省社保系统已陆续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当中,并将逐步展开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清理工作!
什么是重复参保?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如何处理?财加教育整理如下:
01
多省市医保局发文:
这种情况属无效参保,将逐步清理
医保、社保系统数据联网,意味着将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打通医保与多部门及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的信息共享!
这意味着,重复参保情况将不再允许~
与此同时,近期,更多省市陆续发布通知,将正式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
广东:
“会同税务部门加强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核验,实现部门信息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动态更新、查询,防止参保人重复参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清理重复参保。”
深圳:
为切实做好重复参保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参保质量,目前该局正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预计将于6月20日前完成清理。
宁波:
近日宁波市医保局明确,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对我市医保参保人员重复参保情况进行清理。
西安:
西安市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为保障平台顺利运行和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的“就高就新”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和治理。
一、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员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比如说,某人曾在广东省内两个不同地市参加工作,就有可能在两地都有医保账号、都缴纳过医保;
另一种情况是,某人在某市参加了职工医保,同时又参加了居民医保,这同样属于重复参保。
二、重复参保能享受多重待遇?
很多人重复缴纳社保是为了享受多重待遇,比如社保跟买车、买房等政策挂钩;
但其实,重复参保不仅不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涉嫌骗保!
举个栗子:
小A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又来到深圳就业,公司为其缴纳职工医保;如果就医,能不能报销两次?
答案是:否!参保人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患病时不能享受两份报销!
并且,如果参保人多头报销的话,是一种涉嫌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医保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B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能申请两份养老保险吗?
答案显然更不行。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退休核定待遇时,会对重复缴费进行清退。
02
怎么知道自己是否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了,如何处理?
一、具体查询方式
下面,以厦门为例:
方式一:
1.微信/支付宝搜索“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
2.依次点击【全部】→【异地参保记录查询】,即可显示参保信息;
方式二:
1.下载闽政通APP;
2.依次点击【我的】→【五险一金】→【医保】,进入医保服务页面,点击【异地参保记录查询】即可。
二、具体处理方式
制度内重复参保: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上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参保人在两地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确认保留常驻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3.在职职工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参保人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参保人本人在规定时限内终止终止重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4.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的,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5.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因入职新单位参加了当地职工医保的,应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在两地都办理了医保退休的,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7.在A地办理了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应暂停在职职工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
1.参保人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则保留职工医保;
2.在A地办理了职工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具体如何办理停保手续:
还是以厦门为例——
1.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依次点选:【业务办理】→【查看更多】,选择进入【全部业务】界面→【居民医保停保】功能;
之后选择“业务类型”(可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填写好相应信息及上传资料后,待审核通过即可停保。
2.如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1)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请用人单位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等平台办理线上停保手续,或前往单位所属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在广东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依次点选【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社保停办】办理。
另,医保局提醒:将会为重复参保人员发送短信(或致电)进行通知,为保障参保人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参保人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请仔细分辨短信真伪,如涉及不明链接请勿点击),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
短信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