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法则,是基于“视角”这一特殊视角提出来的基本观点。
视角法则,同时也是从生命哲学探索的角度,所提出的一种观照世界和生命的方法,依该方法所获得的基本观点。
视角法则,属于生命哲学,是服务于生命本身的。它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客观世界的问题,甚至也不是主观世界的问题。
视角法则,揭示的是这样一个独特的智慧视角,即:所有的问题其实都是不同的视角所呈现的视界之间的差异,问题不在于视角和视界本身,而在于未能从更高的视角看清视角和视界的不同。在某一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在另一个层面的视角下,会自然地消失。因为“问题”本身并不存在,它仅仅是被视角和视界局限、束缚的自然结果。
在同一视角和视界内,问题永远是无解的。所有的解,都需要新的视角的介入。在新的视角下,问题的答案会自然浮现出来。
只是,如果新的视角仅仅是相同维度下的视角变换,那么问题的解决就只是治标而不治本。只有从更高的维度介入新的视角,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问题不是被解决的,而是随着视角的转变而自然消除的。
视角法则的原理,不仅可以应用于生命哲学领域,而且可以应用到非常广泛的客观物理世界以及政治、科学、哲学等人类社会学领域。不过,由于笔者的主要关注点在于生命本身,所以将之列为生命哲学探索的内容。
视角法则的基本观点,一共十五条,具体可参见《生命哲学初探之:视角法则》一文。其中最根本的观点是第一条:一切皆是视角。
这里的“视角”不应局限于眼睛所看到的,而是所有可供人类使用的感官及感官辅助工具,都可以作为“视角”的工具。所以,这里的“视角”是广义上的视角。
十五条视角法则,虽然分列为十五条,但其实是互联互通的,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同时它们之间也是相互含摄的。即一包含着多,多包含于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十五个分视角,融合为一个大视角。这个大视角,即是整个视角法则的灵魂。
为什么说“一切皆是视角”呢?
我们对于世界和生命以及对于自己和他人的所有认识,都是由“视角——视界——世界”构成的。
而对于“视角”的选择,则源自于“心”。感官仅仅是心的道具。
因此完整的认识过程即体现为视角法则第五条:“心=视角=视界=世界”。
这里的“=”不应机械地理解为“全等”,而是一种强关联关系的着重强调。
有什么样的心,就有什么样的视角,有什么样的视角,就有什么样的视界,有什么样的视界,就有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人类所感知的所有一切客观及主观现象的总和。
要掌握和运用视角法则,首先要学习视角思维。
所谓视角思维,就是关注的重点不是某一种观点本身,而是得出这种观点的视角。
这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人们通常会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但对于自己所使用的视角则表述甚少。
有的人会阐明自己观点的观察角度,但更多的人不会主动去阐述。
另外,即使对观察的角度即视角进行了阐述,这种阐述常常也是比较粗略而不够细致和准确的。
事实上,很多情况下,人们为了隐藏内心深处的动机,可能会对观点的出发点进行装饰、变形、遮蔽,而只把观点本身呈现出来。
所以视角思维需要逆流而上,去观察观点的源头,从而还原其所使用的视角。
这个过程即是视角第五法则的逆向过程:“世界——视界——视角——心”。
观点,是对“世界”的某一种“表述”和“摹画”,它是“视界”的映像,而“视界”是“视角”的投射,“视角”是“心”的投射。
之所以能够进行这样的逆向观察,是因为我们的心本来就具有灵明的智慧,这种智慧性的体现之一就是可以变换视角来观察和思考问题。
变换视角的领域、广度、深度、维度以及层次,是无量无边的,而每一个不同的视角都会带来不同的视界,从而使我们获得更深刻的洞见。
这种逆向观察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视角,进行逆向观察和思考的训练,即是培养视角思维的一种非常好的训练方式。
当你学会用视角思维去观察一切,就会发现,一切皆是视角。
物质是视角,精神是视角,世界是视角,生命是视角,时空是视角,宇宙是视角。
政治是视角,文化是视角,科学是视角,宗教是视角,哲学是视角,艺术是视角。
身体是视角,心灵是视角,思想是视角,情感是视角,人生是视角,记忆是视角。
爱恨情仇是视角,功名利禄是视角,生老病死是视角,价值和意义同样是视角。
没有什么不是视角,没有什么可以离得开视角。
一切皆是视角。
你和我,也不例外。
你,是一种视角,我,也是一种视角。
注意,视角=心,心=视角,视角=视界,视界=视角,视角=世界,世界=视角。
除了视角,再无其它。
“无视角”,也是一种视角。
“全视角”,也是一种视角。
基督教所说的神,或者上帝,也是一种视角。
老子所说的道,也是一种视角。
佛陀所说的佛,也是一种视角。
孔子所说的仁义礼智信以及中庸之道等等,都是一种视角。
阳明先生的心学,同样是一种视角。
中国禅宗的禅,同样是一种视角。
这就是视角法则的第一条法则:一切皆是视角。